文學活動的另一要素是作者。正是作者生活於世界中,對世界的社會生活有了體驗,形成了自己對生活的理解,感受到生活的詩情畫意,最後形諸語言文字,這樣才產生文學作品。所以作者的創作是文學活動中重要的一環。
有一天中午,“詩仙”李白在山頭遇到“詩聖”杜甫,看到他在陽光下戴個大鬥笠,顯得身形消瘦,便笑言:“借問別來太瘦生,總為從前作詩苦。”(李白《戲贈杜甫》)對於創作的甘苦得失,杜甫有深切的體驗。他說:“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作者皆殊列,名聲豈浪垂。”(杜甫《偶題》)這首詩對“作者”及其創作行為給予了熱情的肯定。“作者”,是文學創作行為的承擔者。對文學作者及其創作行為進行理論探討,就是文學理論的“作者論”,也稱為“創作論”。中國傳統文論的作者論包括三個方麵:其一,作者為什麼創作,也就是創作目的;其二,作者需要有怎樣的素質才能進行文學創作,也就是作者修養;其三,作者是怎樣進行創作的,也就是創作過程。
第一節 詩言誌——創作目的
作者為什麼創作?最具代表性的理論,自然是“詩言誌”。中國傳統文論中的“詩言誌”,並不是簡單的“表達誌向”,它是在中國古代特定的文化語境中生成的,是體現了儒家理想的“情”與“誌”的統一體。“詩言誌”貫穿了整個中國傳統文論,並且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特定的具體形態。概括來說,它主要有三種形態:作為上古、先秦生活內容的早期形態,作為儒家政治、社會理想的詩教、樂教形態,以及作為儒家文學理想的文學理論形態。
一、“詩言誌”的上古、先秦社會生活形態
如果把中國文論比作一個曆史舞台的話,那麼最早登上這個舞台的,就是“詩言誌”。朱自清稱“詩言誌”是我國詩論“開山的綱領”。我們有必要努力還原這個舞台情境,以期最大限度地窺見“詩言誌”的文化麵貌。
(一)《尚書·堯典》:上古先人的“詩言誌”
“詩言誌”這一說法,最早的文獻大約是《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所載趙文子對叔向所說的“詩以言誌”;理論觀念上的“詩言誌”,最早可以追溯到《尚書·堯典》的記載:
帝曰:夔!命女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
舜帝與他的樂官夔的這段對話,雖然不是寫作於原始時代,但卻生動地展現了上古先人詩、樂、舞一體,政、教、巫並生的原始生活場景。上古先人的“詩言誌”,有兩點值得注意:
第一是“詩言誌”體現了詩、樂、舞一體的原始藝術情境。在這種情境中,要求詩、歌、聲、律的和諧,“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這裏的“詩”,在作用上相當於“歌詞”,歌詞要與聲調悠長的歌聲、合乎音律的樂聲相配合。夔有節奏地擊打著石磬,於是出現了“百獸率舞”的場麵。原始藝術情境中的“詩言誌”,不是幹癟的思想意誌的訴說,而是形式性、情感性很強的表達。
第二是“詩言誌”的目的性。據朱自清的考證,“詩”、“誌”本為一個字,“詩言誌”的“誌”意思是“懷抱”,“言誌”也就是用言辭把“懷抱”表達出來。這個“懷抱”指向兩個具體目標:在社會層麵是和諧的社會秩序,在個體層麵是“胄子”(長子)們良好的人格修養。
舜帝令夔“典樂”,對貴族長子們進行教育,這就是“樂教”的萌芽。“樂教”的理想狀態就是“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由音樂的和諧,而實現人與神的和諧,實現人倫、社會、政治、宗教各方麵的和諧美好。一個既有秩序又不失溫情的理想社會,這就是“樂教”的理想,也是“詩言誌”的目的。
要實現這個目的,就必須對天子及卿大夫的長子(胄子)們進行培養,使他們具有正直而溫和、寬厚而恭謹、剛強而不暴虐、簡約而不傲慢(“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的理想人格,以符合理想社會的標準。實現這個目標的途徑就是在詩、樂、舞一體的情境中對詩歌的吟唱詠誦(“歌永言”)。這樣,在“八音克諧”的詩樂熏陶下,在“擊石拊石,百獸率舞”的舞蹈感染下,青年胄子們的性情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理想人格得以形成。
當然,這時的詩,還是萌芽狀態的詩;這時的吟唱詠誦,還不是詩歌創作;這時的“詩言誌”,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創作論。但《尚書·堯典》的“詩言誌”卻萌發了中國儒家傳統文論的基本精神:主體內在的人格修養和外在的社會關懷。這兩個方麵對後世的創作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作為先秦生活內容的“詩言誌”
在先秦時代,“詩言誌”的主要內容是“生活”,而不是“藝術”。“詩言誌”,是以藝術的形式,指向功利的目的,或者說,“詩言誌”是一種詩化了的功利。作為先秦政治、社會生活內容的“詩言誌”主要有三個方麵:“采詩觀風”、“獻詩陳誌”和“賦詩言誌”。
“采詩”是指統治者派采詩官到民間采集歌謠。獻詩是指貴族把自己所作或從民間采集來的詩獻給統治者。采詩是“自上而下”,其目的在於“觀風”,即了解民情;獻詩是“自下而上”,其目的在於勸諫國君,補察時政。關於“采詩”,《漢書》有兩條很典型的記載:
《書》曰:“詩言誌,歌永言。”故哀樂之心感,而歌詠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詠其聲謂之歌。故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漢書·藝文誌》)
“采詩”以“觀風”,是我們的祖先想出的非常聰明的辦法。“詩言誌,歌永言”,詩(歌謠)是民間意誌最直接的反映。所以,通過采詩,統治者可以很好地“觀風俗,知得失”。
“獻詩”,是“公卿列士”把從民間采來或自己所作的詩獻給君王,是“公卿列士”們與君王之間重要的交流方式。“公卿列士”借“獻詩”表達自己的政見,指陳王政的得失;君王則通過傾聽“公卿列士”的詩,來反思和匡正自己的行為。《國語·周語》說:“故天子聽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能不能誠懇地傾聽“獻詩”,是判斷一個君王是賢主還是昏君,王政是成功還是失敗的重要標誌。
“賦詩”(主要指《詩經》),是先秦貴族,尤其是春秋時期諸侯士大夫們重要的社交方式。賦者以口誦詩句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或暗示目的傾向,這就是“賦詩言誌”;而聽者則通過對方所賦之詩觀察、揣摩其真實意圖。“賦詩”的作法是“斷章取義”,即拋開所賦之詩在《詩經》中的文本意義,依據具體社交情景,“言誌”即可。比如襄公二十七年,鄭簡公設享禮招待趙孟(趙武),趙孟請鄭國的子太叔等七大夫賦詩,以觀其誌。子太叔賦《野有蔓草》,趙孟說:“這是大夫您的恩惠。”(“吾子之惠也。”)《野有蔓草》原意是表達男女邂逅相遇的喜悅之情。子太叔隻是斷章取義,取其“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兩句,以此表達對趙孟的歡迎。趙孟也領會了子太叔的意圖,並對他表達了謝意。以詩歌詠誦為載體的外交活動就這樣完成了。
二、“詩言誌”的詩教、樂教形態
“詩教”一詞最早出現於《禮記·經解》:“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這裏的“詩教”是指以《詩》為教材進行的教育。周王朝就曾采集編纂《詩》,並以之教育貴族子弟。先秦“詩教”思想和實踐的集大成者是孔子。孔子詩教的主要目的不僅在應對諸侯,還在培養符合儒家禮樂精神的“合格的人”,也就是“君子”。《論語·陽貨》的這段話是孔子詩教思想的最集中反映:
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
“興”是“感發意誌”(朱熹注),“觀”是“觀風俗之盛衰”(鄭玄注),“群”是“群居相切磋”(孔安國注),“怨”是“怨刺上政”(孔安國注)。再加上“事父”、“事君”,詩教的社會倫理功能已經全都具備了。除此之外,通過學詩,還能讓人獲得純正的思想感情:“《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
內在的思想感情,外在的社會倫理秩序,這兩個方麵是孔子詩教的重要內容,它們與《尚書·堯典》中舜帝命夔“典樂,教胄子”的目標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詩教、樂教形態的“詩言誌”觀念在孔子後學那裏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在理論形態上進一步走向成熟。這些理論的典型代表是《樂論》、《樂記》和《毛詩序》。當然,這些理論所談的詩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詩歌教育”,而是用“詩”進行政治、倫理層麵的“教化”。
(一)《樂論》:“鍾鼓道誌”
《樂論》是《荀子》中的一篇,為戰國末期的著名儒學大師荀子所著。荀子的哲學命題是“性惡論”。他認為人性是惡的,總是去追求各種欲望的滿足,如果聽之任之,社會就會發生混亂,所以,需要用禮樂對惡的人性加以限製和引導。荀子說:“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荀子·樂論》)禮樂都作用於“人心”,但是,二者作用於人心的方式和效果卻大不相同。禮義是人的社會理性,它可以規範人的自然欲望,區分尊卑、長幼的等級,以此來建立社會秩序;而音樂則從感性的、情感的方麵對人性加以引導,激發人們之間的認同情感,將各個等級的人們凝聚在一起。當然,這個“樂”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音樂,它是與“詩”、“舞”緊密聯係在一起的。為什麼“樂”可以改變人心?這就是由它的本性所決定的。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荀子·樂論》)
這段話是荀子樂教思想的集中體現。荀子說,音樂本於人的喜樂情感。人有了喜樂情感,就會用歌唱吟詠的聲音、手舞足蹈的形態表現出來。但是,如果不對這種表現加以引導的話,就會產生禍亂。所以,先王為了防止出現這種禍亂,才製定了《雅》、《頌》之樂,來感動人們的善心,使他們不受邪惡肮髒風氣的沾染。因為音樂也是有好有壞的,並不是所有的音樂都能產生好的效果:
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莊。(《荀子·樂論》)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荀子·樂論》)
音樂有兩種,淫邪的音樂(“奸聲”)和雅正的音樂(“正聲”)。淫邪的音樂感染人的時候,人就心生淫邪,於是歪風邪氣就產生了,社會就混亂了;雅正的音樂感染人的時候,人就心生莊重,和順的正氣就生成了,社會就和諧了。所以,“君子”也應該遠離“鄭衛之音”,努力用雅正的音樂來修養自己。具體來說就是:
君子以鍾鼓道誌,以琴瑟樂心;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
君子要用鍾鼓來引導自己的心誌,用琴瑟來陶冶自己的性情,同時再配以羽毛、牛尾修飾的幹戚之舞,再用磬、管之類的樂器來調和節奏。這種樂舞情形,與《尚書·堯典》中夔的“擊石拊石”,以及《呂氏春秋》中葛天氏的“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的原始樂舞,在精神上都是相通的,都有其明顯的社會功利目的。隻不過,荀子此處更強調“君子”的修養。在鍾鼓琴瑟的雅樂陶染之下,人將自己的心誌沉浸到體現先王精神的樂舞之中,從而形成理想的“君子人格”。因此:
……樂行而誌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荀子·樂論》)
音樂使人的心誌變得純潔,禮義使人的德行得以養成。君子進行禮樂修養的效果是:在個體層麵,人變得耳聰目明,心平氣和;在社會層麵,移風易俗,天下安寧。“美善相樂”是荀子樂教的最高境界:音樂之美與德行之善達到了完美的統一。
(二)《樂記》:“反情和誌”
《樂記》是我國古代最早一部專門討論音樂問題的文藝理論著作,其作者和寫作年代不詳。從其思想內容來看,《樂記》無疑是荀子學派的著作,其哲學基礎顯然是秉承荀子的“性惡論”。《樂記》認為,人的欲望產生於外物的誘惑,如果不加以節製,人就會被外物所征服了,“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所以,要用禮樂對人們的欲望加以引導和限製。《樂記》發展了荀子“樂合同,禮別異”的觀點,提出“樂由中出,禮自外作”的見解。音樂作用於人的內心,而禮則從外部規範社會的秩序,所以,“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禮樂的作用真正發揮了,就能達到儒家的最高政治理想:“揖讓而治天下”。
音樂是怎樣作用於人心的?《樂記》繼承、發展了荀子的思想: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
這就是《樂記》的“樂本”論。音樂緣起於人心。人的情感激動於內心,表現出來就是“聲”,把“聲”組織成曲調,就是音樂。但是,人的情感是多種多樣的,不同的“情”關聯著不同的“音”,而不同的“音”又關聯著不同的“政”:
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音樂、情感、政治有如下的對應關係:治世之音—安樂—政和,亂世之音—怨怒—政乖,亡國之音—哀思—民困。正因為音樂內連人心、外接政事,所以必須以“雅頌之聲”引導人心。這裏的音樂,是一種“人心的政治”,它的目的是在人心的層麵對個體進行人格塑造,把“自然欲望的人”培養成為符合儒家禮樂精神的“理想的人”。人格塑造的基本途徑:“反情和誌”: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比類以成其行。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惰慢邪辟之氣,不設於身體……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
孔穎達疏曰:“反情,謂反去淫弱之情理,以調和其善誌也。”“反情以和其誌”包括正反兩方麵的內容,首先是遠離奸聲、亂色、淫樂、邪禮,使自己不受沾染,這是“反情”的部分;然後用琴瑟、幹戚、羽旄、簫管來演習雅樂,從正麵來修養自己,這是“和誌”的部分。君子通過這樣的修養,就能實現儒家的樂教理想了: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誌,廣樂以成其教……詩,言其誌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
這是樂教的理想境界:君子通過“反情合誌”來推廣音樂的教化。“詩,言其誌也”及後麵這幾句,發展了《尚書·堯典》的思想,把詩、歌、舞放進總體的樂教機製,即本於心誌,表達於樂器,最後是“君子人格”的實現:情感深厚而文采鮮明,氣氛熱烈而效果奧妙,和順情感積於內心,光華神采表現在外——還有什麼比這更完美的人格呢?
《樂論》與《樂記》兩個樂教經典,都強調了音樂的情感本性,在“性惡論”哲學觀背景下,以“樂合同,禮別異”觀念為參照,用雅正之樂對人的欲望加以引導,最終在個體層麵實現“君子人格”,在社會層麵實現“揖讓而治”的社會理想。隻不過,在表述上《樂記》比《樂論》更加係統,並且更加強調音樂的情感本性和教化作用。理論在不斷發展,詩的教化功能在《毛詩序》中得到了突出的強調。
(三)《毛詩序》:“情”、“誌”統一
漢代傳《詩》的有魯、齊、韓、毛四家,前三家屬今文經學,漢代以後就逐漸失傳,趙人毛萇所傳的《毛詩》屬古文經學,漢末興盛,取代三家而傳於後世。《毛詩》在《關雎》題下有一段較長文字,世稱《詩大序》。《詩大序》並非僅對《關雎》而發,在內容上更像全書的總序。後來人們所說的《毛詩序》,主要指《詩大序》。《毛詩序》最後完成於漢儒,作者不詳,可能非一時一人之作;就其思想內容來看,與《尚書·堯典》、《樂論》、《樂記》一脈相承,同時又有自己的引申。
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誌,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毛詩序》在《尚書·堯典》、《樂論》、《樂記》基礎上,把“詩言誌”觀念推進了一大步,使之成為一個明確的詩學主張:詩,是“誌”與“情”的統一。首先是“詩”與“誌”的關係:詩是“誌”的表達,心中的“誌”用言辭表達出來,就是詩。然後,《毛詩序》用“言”與“情”的關係來闡釋“詩言誌”:心中的“情”受到激動,就會表達為“言”,言之不足,就進一步表達為嗟歎、詠歌、手舞足蹈——這是詩樂舞一體的藝術狀態。一方麵是“誌”的表達,一方麵是“情”的表達,“誌”與“情”都表現為“言”——詩的外在形態。這樣,“詩言誌”這個古老命題,就被賦予了“情”“誌”統一的明確內涵。“詩言誌”的“誌”,也不是簡單的“懷抱”或“誌向”,而是“情誌”。
《毛詩序》繼承了《樂論》、《樂記》的“聲音之道與政通”的樂教思想,並將其發展成為係統化的儒家教化理論。詩教的最終目的就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詩是通過什麼來實現這個目的呢?通過“六藝”,即“風”、“賦”、“比”、“興”、“雅”、“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風”。
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
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
這是先秦以來儒家詩教、樂教觀念的理論化概括。詩教的基本目的是“教化”。孔穎達:“風訓諷也,教也……言王者施化,先依違諷諭以動之,民漸開悟,乃後明教命以化之。”通過“風”,達到君王與下民之間的溝通。首先是君王用審美形式的詩來感動、曉諭下民,下民逐漸領悟了其中的道理,在潛移默化中實現“厚人倫”、“移風俗”的目的,這就是“上以風化下”。然後是下民的回應:“下以風刺上”。臣下用審美形式的詩來諷諫君王,不是直切的揭露,而是“主文而譎諫”,用優美的文辭進行委婉隱約的勸諫,“不直言君子過失”。這樣,“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下民在詩的感動之下,美化了風俗,君王在詩的感動之下,改正了過失,上下的和諧交流得以完成,詩歌幹預現實政治的功能也得以實現。
當王道衰落、政治混亂的時候,“變風”、“變雅”就興起了。“變風”、“變雅”在內容和功能上不同於“風”。“風”是君王與臣民的和諧交流,而“變風”則主要表現為下對上的“怨刺”。王政荒廢,臣民用詩歌的形式表達他們哀怨的情感,批評倫理秩序的混亂、刑罰政事的苛酷,這就是“吟詠情性,以風其上”。可見,“變風”最大的特征就是強烈的情感性。當然,情感也要受到限製,要“發乎情,止乎禮義”。在禮義的大前提之下抒發情感,既順乎人的本性,又能達到諷諫的效果,即使是王政荒廢的時代,也不會出現混亂。
中華文論中古老的“詩言誌”命題,從《尚書·堯典》發展到《毛詩序》,終於形成了比較成熟的、係統的詩教理論。在詩歌本質問題上,它主張“情”、“誌”統一;在詩歌的目的和功能問題上,它明確提出了“教化”理論。要達到“教化”目的,必須承認和尊重詩歌的情感本性,即“吟詠情性”;同時又必須對各種情感加以限製和調適,即“發乎情,止乎禮義”;在詩歌幹預社會生活的方式上,要以審美的感性形式達到諷諫的政治目的,即“主文而譎諫”。“詩言誌”觀念發展到《毛詩序》,有兩個方麵得到增強,即“誌”與“情”的調適性、“教化”的目的性。
統觀“詩言誌”的理論曆程,我們可以得出如下規律:
第一,目的性。詩(樂)與社會政治的關係,是“詩言誌”理論關心的基本問題;以詩(樂)來實現對社會政治的幹預,是“詩言誌”理念的基本目的,也是“言誌”的基本內涵。
第二,“情”、“誌”關係。“詩言誌”是在“情”、“誌”關係的框架內展開的,承認詩(樂)的情感本性,但認為要以禮義對“情”加以限製和引導。
第三,君子人格。“詩言誌”在主體層麵的實現是“君子人格”的形成。這種“君子人格”,即是用先王的禮樂規範來修養自身,限製和引導自己的欲望和情感,最終成為合格的“言誌者”。從《尚書·堯典》一直到《樂記》,“言誌”主體的人格修養一直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毛詩序》看似沒有講君子人格,實際上是把“發乎情,止乎禮義”等觀念作為所有被教化的對象都應具有的人格素質了。也就是說,《毛詩序》把儒家人格修養的觀念加以推廣了。
我們應該明確的是,“詩言誌”理論發展到《毛詩序》,雖然在儒家詩教的理念觀念上已經趨於成熟,但其應用領域主要是“用詩”而不是“作詩”。但是,“詩言誌”作為一種詩教精神、詩學精神和文化精神,卻貫穿了中華民族的整個精神史,並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文學創作,直至今天。
三、“詩言誌”影響下的文學理論
理論不會止步不前。“詩言誌”的理論精神,與文學創作的實踐相碰撞,最終生成了“言誌”的文學理論。
在中國傳統中,“士人”是有意識地進行文學(或文章)創作的主要人群,他們通過詩文創作來“吟詠情性”,以期達到“怨刺上政”的目的。然而,士人所處的時代有治有亂,他們的命運也是有窮有通,所以他們“吟詠情性”、“怨刺上政”的方式也就有所不同,“情”與“誌”這兩大基本元素在創作中的地位和狀態也就有很大區別。我們大體上可以把“言誌”傳統下的創作目的論分為兩種類型:一種偏重於個人情懷的表達,“怨”的成分、“情”的成分相對多一些;另一種則偏重於外在社會政治目的的實現,“刺”的成分、“誌”的成分相對多一些。前一種以司馬遷的“發憤著書”說為代表,後一種以白居易的“為時為事”說為代表。下麵我們分別來談。
(一)“發憤著書”
真正意義上的文學創作,是春秋之後才出現的。由於“禮崩樂壞”,溝通君王、“主文而譎諫”的“詩言誌”的做法越來越行不通,於是,士人們創作辭賦來抒發“賢人失誌”的感慨。朱自清說:“真正開始歌詠自己的還得推‘騷人’,便是辭賦家。辭賦家原稱所作為‘詩’,而且是‘言誌’的‘詩’。”創作“失誌之賦”的典型代表,就是屈原。《楚辭·悲回風》:“介眇誌之所惑兮,竊賦詩之所明。”很顯然,屈原的“賦詩明誌”,與西周春秋時代士大夫的“賦詩言誌”明顯不同,他所要表達的是一種“失誌”之後的“怨”。司馬遷在《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把屈原的創作動力歸結為“怨”:
屈平正道直行,竭忠盡智以事其君,讒人間之,可謂窮矣。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
屈原正道直行,竭忠盡智,卻不容於君王,不容於當世。他要把心中的“哀怨”表達出來,書之竹帛,傳之後世。這就是《離騷》所言之誌。司馬遷把這種創作目的進行了理論總結,這就是“發憤著書”:
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誌之思也。昔西伯拘羑裏,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史記·太史公自序》)
在司馬遷看來,很多聖賢人物,都是在心中抱負不得施展(“不得通其道”)的情境下,由於心誌“鬱結”而“發憤著書”的: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明、孫臏……比比皆是。
“鬱結”是作者心中憤懣的精神力量的積聚,它轉化為作者戰勝困境的堅強意誌,成為創作活動中富於創造性的心理動力。直到創作活動最終完成,作者心中的“鬱結”才真正得以舒展——作者也因此而不朽。
司馬遷自己的生命曆程就是“發憤著書”說的最好詮釋。他因為“李陵事件”觸怒漢武帝,身遭腐刑,獲罪下獄。在不堪忍受的屈辱中,他更加堅強地繼續《史記》的寫作。誌不得申的“鬱結”,轉化為“發憤著書”的精神力量,使他能夠“就極刑而無慍色”(《報任安書》),並最終完成了《史記》這部“史家絕唱”。
檢視中國文學史,我們發現太多的優秀文人都是“時運不濟”的,或者說,正是“時運不濟”,才造就了他們的文學成就。正如歐陽修所說:“非詩之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梅聖俞詩集序》)心誌不能舒展,隻有著書立說,傳之後世,這種指向未來的精神價值成為他們創作活動的最大動力。
“發憤著書”,是中國文學創作論的一條重要的精神線索。韓愈的“不平則鳴”(《送孟東野序》),李贄的“奪他人之酒杯,澆自己之壘塊”(《忠義水滸傳序》),等等,都與“發憤著書”精神一脈相承。
“發憤著書”,成為失誌文人的典型存在狀態。一代一代的優秀文人,把他們鬱結的情誌,凝結成感人肺腑的性情詩篇:“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誰陳……正聲何微茫,哀怨起騷人。”(李白《古風》其一)“哀怨起騷人”,千年之後,我們仍能感受到李白的火熱心懷。
(二)“為時為事”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範仲淹《嶽陽樓記》),是典型的儒家人生觀。以文學創作來表達社會、政治關懷,也是中國文人主要的一種創作動機。白居易在《與元九書》中,對這種創作動機作了總結和提升,提出了著名的理論命題:“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文章應該為時事而著,詩歌應該為現實而作。白居易結合自己的創作實踐,提出歌詩是“感於事”而作的:
大凡人之感於事則必動於情,然後興於嗟歎,發於吟詠,而形於歌詩矣。(《策林六十九》)
白居易的“感於事”論,繼承了《毛詩序》“在心為誌,發言為詩”的理論精神,並有所發展,他把“在心為誌,發言為詩”的過程具體化為“感於事”“而形於歌詩”。“感”於什麼“事”呢?是人間悲苦事。
聞見之間,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為《秦中吟》。(《秦中吟序》)
是時兵革後,生民正憔悴。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
詩歌直言民眾的悲苦病痛,代下民立言,表達民間疾苦,“使下人病苦聞於上”(《與元九書》)。白居易的“為時為事”論,發展了《樂記》、《毛詩》以來的“怨刺”、“諷諫”精神,有明顯的“為民請命”色彩。白居易的《秦中吟》、《新樂府》“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誌”(《新樂府序》),就是上述詩學主張的具體實踐。這個“誌”,用白居易的詩句來說,就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在白居易看來,詩歌的作用就是用審美的方式(詠歌)來達到“救濟人病,裨補時闕”的政治目的。
“為時為事”,與“發憤著書”一樣,也是中國文學創作論的一條重要的精神線索。“發憤著書”表達個體內在情誌的鬱結,“為時為事”則為了表達外在的社會政治關懷。一代又一代的優秀文人,把幹預社會生活的熱切理想,凝結成憂國憂民的動人篇章。“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是中國士人精神的寫照;“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楊繼盛楹聯),是中國文人浩然之氣的表達。
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
明代著名諫臣楊繼盛(1516—1555),仗義執言,彈劾奸臣嚴嵩,曆數嚴嵩“五奸十大罪”,因此遭嚴嵩陷害,身陷死牢。他在牢獄牆壁上題下一副對聯:“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
李大釗對楊繼盛的浩然之氣深為讚賞。1916年,他把楊繼盛對聯中的“辣”字改為“妙”字,脫化為一副新對聯,贈給他的朋友楊子惠。這就是廣為傳頌的名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
以上,我們以“詩言誌”為中心,對中國傳統的文學創作目的論作了概括性的考察。概括地說,“詩言誌”的創作目的論,就是把作者內心的意誌和情感,表達於審美性的文學作品。“詩言誌”產生於中國的傳統文化土壤,它不僅是中國文學創作目的論最有代表性的觀點,同時也是中國文人精神的典型反映。在內容上,“詩言誌”是“情”與“誌”的統一,是個人層麵的胸襟抱負與社會政治關懷的統一;在功能上,“詩言誌”是個人情誌的表達與社會生活的幹預的統一;在實現方式上,“詩言誌”是作者人格修養與文學創作行為的統一。
第二節 才、氣、學、習——作者修養
就個人素質而言,究竟是什麼成就了一個作者的文學成就?文藝家們對這個問題有很多探討和爭論,但總括起來不外乎兩個方麵:先天稟賦和後天學習。我國的偉大理論家劉勰在《文心雕龍·體性》中提出:
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
這是一個係統而公允的觀點。劉勰指出,要成就一個作者,需要“才”、“氣”、“學”、“習”四個方麵,它們由人的情性所決定(“才”、“氣”),並受後天的熏陶而成(“學”、“習”);正是這些,造成了多姿多彩的文壇景觀。
下麵我們就以劉勰的“才”、“氣”、“學”、“習”為中心,具體探討中國傳統中的作者修養論。先看“才”。
一、“才”
“才”與“氣”都是由“情性所鑠”,在具體表現上,二者又有所不同。“才”即人們所說的“天才”、“天賦”、“天資”。
“才”是先天的,非人力所能決定,所以,曆來人們對“天才”總是懷著強烈的神秘感。據說蘇軾出生後,他家鄉的彭老山上的草木忽然全都枯死了,因為山的靈秀精華都彙集到了東坡身上;等到東坡死後,此山才重現蒼翠。難怪東坡門生李廌在哀悼東坡的祭文中說:“名山大川,還千古英靈之氣。”(朱弁《曲洧舊聞》)在人們看來,蘇軾一定是得了“天助”,才能有此“天賦”。相反,如果失去了“天助”,那就無力回天了,這就是所謂“江郎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