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步步走(2 / 3)

那就不用談了。

量他也沒有任何能力來阻攔。

“反了你!”

衛兵被推開老遠,憤怒地盯著夏牧,抽出長劍就砍了過來。

夏牧抬起一腳,又把他踹回去了。

本來之前用手推開,已是用上柔勁,手下留情。這衛兵還非但沒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惱羞成怒,下手狠毒,看出手勢頭,若夏牧是個普通平民,肯定早就身首異處了。

所以直接大力一腳,把那個衛兵踹飛撞到城牆上,劣質的鐵劍也哐當一聲甩在地上。

衛兵不知道斷了幾根肋骨,之前的憤怒不剩分毫,臉上的扭曲能看出恐懼和痛苦。

夏牧突然想起來,自己也是在市井中,在山林裏生活過的。大半年的學園生活,周圍的人基本都是知書達理,文明社會,輕易不動用暴力,夏牧差點忘記自己學習的到底是什麼東西了,過去又是喜歡什麼樣的解決方法了。

小的時候,有時候被扔在一個地方,餓個兩三天不是問題。一個人流浪,成年人看不上他,其他的小孩倒是喜歡來欺負他。那種情況,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幾拳幾腳,就能解決問題。

當然,前提是能打得過他們。夏牧記憶中,最狠的一次,牙咬頭頂,拳打腳踢,夠狠夠悍,一個人打了七八個年紀差不多的。

一丟兩三天倒還好,最煩的是一丟幾個月。當然,大多數時候,師傅都是給他找好安身之處,才敢進行長達幾個月的“放養”,比如說找個淳樸人家,給點錢,讓夏牧住下幾個月。

夏牧似乎不是很討人喜歡的性格,遇到同齡的小孩,比起愉快地玩耍,打起來的可能性好像更高一些。結果很多時候,幾個月下來,附近的小孩全被互相牽連著打個遍,反倒熟悉了,能愉快地玩耍了。

市井叢林的生存之道,不隻是講道理,有時候還要亮拳頭。

隻是更多的時候,“拳頭”指的不是同一個東西罷了。

到底該不該出手?

或許考慮到可能招來的報複,在隱忍一點更好。事實上之前的夏牧已經很克製自己了。但是衛兵直接對他兵刃相加,直接激起了夏牧的凶性。

我著急要找人,我對你低聲下氣,我對你手下留情,你卻毫無顧慮地直接想要殺我。何必再忍?

夏牧已經算是教養城府相當深厚的了。但是這個時候也就眉頭一皺,嘴唇一抿,把這個不知好歹的衛兵踹的半死不活。

說起來,夏牧這樣暴戾的原因還不止如此,隻不過夏牧自己沒有意識到罷了。

人類發展兩百年,絕境之中互助互愛和衍生出來的精神還遠沒消失。

夏牧第一次見到艾達就會幫助她,是因為她明顯是處於弱勢的一方。努力救下朱紫,也是同樣道理。夏牧從小就是被這樣言傳的,也是被這樣身教的。

師傅一直如此。商隊的領隊何康老頭放棄自己為他爭取一線生機。自己逃出生天,遇到的那個守城看門人卡爾,默默地喂他飲食,照顧起居。學園裏,大胡子實際上對他很照顧他是知道的。後來朱紫沒有在激憤中殺了他,到了鋼鐸也有人無償地給與幫助,甚至見到了法神……夏牧能堅持到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靠了這些陌生不陌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