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錢老板說,的確如此,但他又說,他不知道黑色大垃圾袋中裝的是什麼。
公訴人說,人人都知道垃圾車拉著垃圾,要運到特定的垃圾場所,可這輛垃圾車,為何把垃圾扔到一工地上的地基中呢?還用土掩埋,然後等工人重新開工,灌上水泥,這是明顯的銷毀犯罪證據的行為。
熊曼麗律師又及時提出,她發對,這依然是公訴人的自己猜測,這是對她當事人民權的踐踏!
不過這一次審判長舉起小木槌敲了一下,說:“反對無效,請公訴人繼續出示證據。”
公訴人隨之遞交幾張材料,她說:“這是市公安局技術處從那炭灰垃圾中化驗出的結果,其中不僅有失蹤受害人,我市、我省高考女狀元呂靜的骨灰,還有江邊燒焦女屍、以及其他其他幾個受害人的少量骨灰,這幾張化驗單,可以證明那炭灰垃圾,就是犯罪證據。而巫大海等犯罪嫌疑人,今日淩晨,正是要銷毀犯罪證據的。”
審判長敲了一下小木槌,“公訴人,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公訴人說沒。
然後審判長又問被告巫大海,巫大海說,一切都委托給律師熊曼麗。
臨江市勝源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熊曼麗律師,開始正式亮相。
她理了一下長長的秀發說:“根據我的當事人材料顯示,他僅是一個燒大鍋的普通工人,另外,我也走訪了他左鄰右舍,均有證詞,證明他一向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平時連雞啊、魚啊,都不敢殺,都是他老婆殺的,試問,這樣一個老實而又善良的人,怎麼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我首先要說的是,公訴人用詞不準確,沒有確切證據,就稱呼我的當事人為犯罪嫌疑人,這是踐踏民權。踐踏法庭正義的肆意行為!”
“你要告我麼?”公訴人孫雨荷忽然轉頭問。
熊曼麗微笑:“還沒到時候,如果我的當事人提出要求,我會向法庭提交。”
隨之,她問巫大海,是否要狀告公訴人毀謗、汙蔑他的行為。巫大海搖了搖頭說:“我雖然不識字,但我卻知道公訴人是代表人民檢察院的,他們是好人,我放棄狀告。”
王煜和唐圓圓聽了,不禁都瞪大眼睛,好家夥,還大義淩然了,犯下滔天罪行,居然信口雌黃什麼放棄狀告公訴人,他有資格嗎?
好在審判長又是敲了下小木槌,“辯方律師跑題了,但凡牽涉進7*11特大殺人案的在押人員,都是犯罪嫌疑人,待審判結果,無罪釋放,有罪、亦或死刑,當由法庭根據證據定奪。”
“好!”熊曼麗依舊微笑,她問巫大海,他為何一大早天沒亮就去清理垃圾.。
巫大海說,前晚凱拉蔻歌舞廳剛剛遭受不白之冤,今早淩晨證明是抓錯了,所以他就想好好地清理一下大鍋爐,去去晦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