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網戀(1 / 3)

二十世紀最後一年六月,深市福林區台灣花園一樓星星網吧裏,林潔正津津有味地玩著“鬥地主”遊戲。本來,林潔是到二樓的三木培訓部上電腦課的,時值下午兩點多鍾,天氣炎熱,培訓部的空調不知什麼緣故製不了冷,教員索性便讓學員自由活動;因為下午沒什麼事,林潔就躲進冷氣充足的網吧,要了一台電腦玩起遊戲,權當是避暑。

鬥地主是一種三人玩的紙牌遊戲,一人充當地主,其餘兩人充當農民聯合起來對抗,最大的特點是三個人之間沒有固定的搭配,即沒有永遠的地主,也沒有永遠的農民。林潔先是從朋友們那裏學會,繼而便經常上網玩,因為上網找玩家容易,且經常可以打打字聊聊天,不會太過鬱悶。

林潔剛滿二十歲,為自己起的網名卻叫“憂傷老女人”。此次同桌而玩的兩個玩友中,其中一個的網名叫“解憂”,這難免引起了她的注意。林潔心想:“我叫‘憂傷’而你叫‘解憂’,倒是有趣得很,不會是碰巧如此吧?難道是因為要和我一起玩牌而起的名?”

她查了一下資料,此人登記的性別為男性,平常她是不主動和異性聊天的,這次她主動開聊了:“你好!見到你很高興!”“解憂”很快就回複:“我同樣高興!你該不會以為我是因為和你玩遊戲而起了這樣一個名字吧?如果這樣,我可以先告訴你:不是!我用這個網名已經有兩年的時間了。”對方似乎能洞察林潔的心事。

林潔心裏釋然了,倒覺得是自己多慮了;當然,這種多慮不能傳遞給對方,她用最快的速度回複:“怎麼會呢?什麼名字都會有人用啊。我用這名字也很久了。”其實她用這名字的時間並不長,也就個把月而已。“那就好!我們交個朋友吧!我叫龔中剛,成都人,在一家財務公司上班。”龔中剛的打字速度很快,提出請求的速度也很快。

他們的聊天影響了出牌速度,遊戲的另外一家“羅賓漢”明顯不滿,他表示了抗議:“你們去**吧!不和你們玩了,告退!”然後火速地撤離了。林潔笑了笑,想著不玩牌也好,聊聊天一樣也是消遣。

正想著怎樣回複龔中剛,他的信息已到:“那家夥跑得比兔子還快!這樣也好,他替我創造了和靚女聊天的機會,哈哈!”林潔莞爾一笑,心想:“龔中剛仿佛和自己有點心意相通,想法都湊到一塊了!”原有的因陌生而起的戒備心,也不知不覺地消失了。林潔飛快地打字:“我叫林潔,很高興認識你這樣一位朋友!成都也很熱吧?深圳這邊像火烤一樣!”閑聊從天氣開始,沒有新話題銜接的時候聊聊天氣,這是林潔近幾個月上網聊天總結出來的經驗,屢試不爽。龔中剛複:“是啊!成都也是個大火爐啊!要是沒有空調,整個人都會被烤成柿餅。深圳我去過,也是在酷暑時節。跟這邊相比,深圳是小巫見大巫囉!”

聽說龔中剛來過深圳,林潔有些好奇地問:“哦,什麼時候來的?到過什麼地方?”龔中剛複:“基本上每年都要去一趟,算起來應該去過五、六回了。深圳的大街小巷走過不少。對了,你是在哪個區?”看來龔中剛對深圳很是熟悉,林潔知道他是在問自己的地址,隻是故意擴大範圍問在“哪個區”,這樣就留給雙方回旋的餘地;她猶豫了一會,然後快速地敲打鍵盤:“台灣花園你聽說過嗎?我現在就在一樓網吧裏。”龔中剛回複:“台灣花園我怎麼會不知道?那是十多年前建成的一幢住宅樓,因為它的取名,很多台灣來的同胞都在那裏買房。由於很多台灣商人沒帶家眷到大陸,部分拈花惹草的還把台灣花園作為養**、包**的場所呢。哈哈,不知我說得對不對?”

林潔從字裏行間都能讀到龔中剛的笑意。是的,她雖然隻在深圳生活了一年多的時間,但也聽她的男朋友張滄文講過這個傳聞;張滄文是位律師,在深圳工作已經好幾年,加之職業的關係,他所聽的奇聞怪事自然是多不勝數。

林潔記得張滄文當時還講到台灣花園前麵那條巴登街的故事:好幾年前,一到晚上燈火闌珊時,巴登街兩邊的大樹下,便會站滿了打扮得花枝招展、妖嬈多姿的小姐,當有男人走過或有轎車開過時,她們就會露出笑臉,一邊頻頻招手,一邊嗲聲嗲氣地說:“老板,過來啊······”久而久之,這條街成了一道異樣的“風景”,成為人們所津津樂道的一個地方;男同事之間互相調侃時經常會說:“昨夜是不是去了巴登街,不然怎麼這麼無精打采?”後來,當地政府獲悉情況後,下大力度進行抓捕、打擊、整頓,才鏟除掉這麼一個風花雪月的場所,還巴登街一個清新、潔淨的環境。林潔一開始到這邊來的時候,心裏總覺得怪怪的,想著良家婦女是不是應該少到這種地方;後來來得多了,也就習慣了。

林潔不知道龔中剛有沒聽過這一段,也不想過多地和他牽扯這個話題,於是說:“看來你比我還熟!我到深圳的時間不長,不知道這些事情。對了,我一會還有點事,我們回頭再聊。”龔中剛迅速做了反應:“好的,那留個電話吧,方便聯絡!”林潔猶豫了一下,回複:“好吧。”於是兩人互留了手機號碼,互道了聲“再見”,結束了兩人之間的第一次聊天。林潔以往還沒留過電話給網友,這次雖然聊的時間不長,但她對龔中剛的印象不錯,覺得他是個善解人意的人。

林潔走出了網吧,外麵酷暑逼人,和空調房相比簡直是冰火兩重天;路上依然是車龍穿梭,人來人往。時不時的,擦肩而過的男人會回頭再看看林潔。

林潔已經習慣了這種禮遇,她知道自己的容貌和身材配得起這種待遇。她和張滄文雖未結婚,但已**了一年多時間,過的實際上是夫妻生活,每次床第之歡,她都能看出他對她的欣賞。她的姐妹吳秋華也經常開玩笑地對她說:“我一人在外麵走沒人會看我一眼,和你去逛街,我的回頭率也跟著提升不少。嘻嘻!”每次聽到這些,林潔心裏甜滋滋的,笑意都竄上眉梢了;偶爾她會輕輕地拍打吳秋華的肩膀,故作嚴肅地說:“你別取笑我了!”借助鏡子和別人的眼光,林潔樹立起一個女人的自信。

她以有事的理由中斷和龔中剛的談話,倒也不完全是借口。張滄文去BJ出差了,他的一個老朋友李傑就住在他們家裏。林潔雖不太樂意接洽,但也不想太過冷落他,她知道李傑和張滄文的關係非同一般:他們是小學的同學,中學和大學雖不在同個學校,但一直保持著緊密的聯係。林潔想著晚飯就和他一起吃吧,就乘車往家裏趕。

在冷氣大巴靠窗的座位,望著窗外快速掠過的景物,林潔浮想聯翩。她想起了張滄文,想起了和他走到一起的曆程。

林潔和張滄文出生在同一個小鎮,因為兩家是世交,所以林潔很小就認識張滄文。林潔記得自己讀小學的時候,張滄文讀中學,每當自己考試考得不好的時候,父親林永得就會嘮叨:“你看人家滄文,每次都考滿分,哪像你,也不給我好好學習······”父親念叨的次數多了,張滄文這個名字便深深刻進腦海。林潔還記得有一次,他和父親去張滄文家竄門,父親和張滄文的父親張佳竹在一樓聊天,她獨自跑上他家二樓,看到張滄文正背對著自己埋首寫東西,她正想輕輕地走近一點,恰巧他轉過頭來,嚇得她飛快地跑下樓,還莫名其妙地有些臉紅耳赤。

想起童年時代的點點滴滴,林潔臉上露出了微笑,心裏不斷感歎:“要是能回到無憂無慮的童年重新開始多好啊!”

林潔又想起那次改變她生活曆程的輟學:初中畢業後在武北市的一家中專衛校讀了兩個學期後,她決定不再去了。林永得問她為什麼不去,她說:“學校的環境太過惡劣,我忍受不了!”其實她真正忍受不了的是要學那些照顧病人的活,而且以後還可能要賴以謀生。林永得是又氣又急,氣的是這家學校是花了錢托了人才得以就讀的,急的是女兒不讀書了以後怎麼辦。他先是苦口婆心地規勸,後是聲嚴色厲地斥責。林潔軟硬不吃,被逼急了她對著父親叫:“你不就心疼錢嗎?以後我還給你!要是賺不到,我去賣身好了!”林永得氣得差點暈過去,連連揮手,有氣無力地說:“你愛怎樣就怎樣吧,管不了你了······”就這樣,林潔輟了學呆在家裏。

如果沒有那次輟學,林潔和張滄文可能就像兩條平行線,不會有交彙的時候。之前她雖然在父親那裏發現張滄文的名片,知道他在深圳做律師,但沒想過要找他;因為輟學,她格外地想離開家鄉,避開親人的念叨和熟人的議論,這時張滄文成為她的一根救命稻草。她給他寫了信,不久就收到回信;後來經常通電話。轉眼之間到了第二年的清明節,按照當地的習俗,很多出門在外的都會回家掃墓祭祖,張滄文也回了老家。林潔約他見了麵,直截了當地告訴他自己沒辦法呆在老家,要張滄文帶她去深圳打工。張滄文沒料到會有這種情形出現,猶豫了許久,還是答應了。於是清明節過後,林潔就跟著張滄文來到了深圳,不久兩人便**了。

林潔腦海裏出現了無數疑問:“如果不輟學的話我現在會怎樣呢?跟張滄文到深圳來是對還是錯呢?如果可以選擇,我現在會在哪裏呢?”她又想起到深圳後不久的一個晚上,有個女人闖進房屋,打了張滄文兩記耳光,然後把頭撞得頭破血流······這事像夢魘一樣纏繞心頭,揮之不去,讓她寢食不安,憤憤不平,心想:“沒想到張滄文竟然是腳踏兩隻船的人,既然這樣,我又何必為了一棵樹失去整片森林呢?說到底,他也就是個窮書生而已,還不知道哪天出得了頭呢!如果時機來臨,我要不要棄他而去呢?”

她覺得這些話題很沉重,重重地歎了口氣,決定先不往深處想下去。

BJ的夏天一樣酷熱。張滄文到BJ替老鄉鍾曉辦理一單房產糾紛案件,案情比較簡單:鍾曉在BJ有套房產被別人住著,他要起訴追回房子並索要租金。案子的有趣之處在於被告鍾玲和陳金生分別是鍾曉的姐姐和姐夫,而且姐姐的手上還有弟弟寫的一張借條,寫著:“茲有鍾曉借到姐姐鍾玲25萬元,在歸還借款之前房產證由姐姐保管,房產歸姐姐使用,並隨時可以過戶到姐姐的名下。”張滄文看到借條的時候分析了一下,這借條寫的不太規範,它的總體意思是鍾曉向姐姐借了錢,以他名下的房子作擔保,在他還錢之前,房子給姐姐居住,如果他還不了錢,房子可以過戶給姐姐。

於是張滄文先是建議鍾曉放棄追償租金,因為沒有勝算,另外讓他籌錢還款。為了防止對方拖延時間,他還準備了一份證據,那就是讓鍾曉到公證處做份郵件公證,證明他給姐姐郵寄過一份函件,函件的內容是:“鍾曉已經準備好25萬元要還款,請鍾玲在七天內提供賬戶劃款;如到期不提供,鍾曉將提成現金送到鍾玲的居住地去。”張滄文認為,隻要還了款,姐弟間的借貸關係一消亡,擔保關係也就隨之消亡,鍾曉要回房子的訴求肯定會得到支持的。

這次到BJ,張滄文先去法院立了案,因為考慮到彼此是老鄉,原被告又是親姐弟,就循著房產證上的地址找到了鍾玲家。他想聽聽姐姐的意見,多了解一些情況,看看能否最大程度地息事寧人。

見到鍾玲和陳金生,張滄文心想:“這兩人看起來很樸實、誠懇,不像是那種狡詐、邪惡的人!”鍾玲把他引進屋,奉上茶。張滄文簡單說了起訴的情況和他的來意。鍾玲聽完很是憤慨,用家鄉話說:“阿弟,你小的時候我認得你,大家是老鄉,你不應該偏幫鍾曉,來攪這趟渾水!”張滄文聽出她語氣不善,就小心翼翼地說:“姐,我們是老鄉,大家更好溝通,換了別人,情況或許更糟。你們是姐弟倆,沒什麼不可以談攏的。今天我就是來表示誠意的。”

“誠意?如果你有誠意,為何先到法院立案了才來?”

“你以為我想?鍾曉說他跟你們談了很多次,已經沒什麼可談了,必須先起訴再說。那是他給我的指示,我無法更改。”

“他那也叫談?簡直是逼遷!說是要我們答應搬走了才談別的,不然就法**見!“

“他寫的借條原件在你手上吧?那是怎麼回事?”

“條子是有的,其實一開始是我自己要買房,他說要幫我買,不用我掏一分錢;還說我爸去世得早,我媽孤單單的到時可跟我一起住。後來看中了這房子,麵積大了些,有兩百多平,他可能錢不夠,我們兩公婆就拿了25萬湊上。本來說房產證要辦我們名的,後來不知怎麼辦成他的名。他跟我說:‘姐,沒事,我簽的合同所以辦成我的,以後隨時改都行。’然後把房產證給我,並寫了那個條子給我,讓我隨時去過成我的名字。我想姐弟倆有啥信不過的,這十多年來就一直在一樓開著藥店,二樓住著,哪曾想到會發生這種事?”

“哦?你的意思是房子是他資助你買的?”

“是啊!不過現在我是不敢奢望他把房子給我了,他要是稍有人性的話,最少也要算是一起買的,共買共有!”說到這裏,她猛地咳了好幾聲。

陳金生給張滄文加了茶,說:“張律師,天氣熱,你喝多點茶。我愛人是這樣的,身體不太好,心情一壞就容易咳嗽。咱們有話慢慢說!”又轉頭對他妻子說:“有話好好和張律師說,老鄉嘛,好溝通。”鍾玲說:“我知道。”

張滄文喝了幾口茶,說:“這麼說你們以前關係還挺好的?”鍾玲說:“以前是挺好的,時常念叨著要報答我,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他還會幫一幫。”她一邊說著,一邊卷起褲腳,露出膝蓋,指著上麵一個又大又深的疤痕說:“為什麼說要報答我呢?這是他十歲的時候,在海堤上,我為了救他,跪到地上被玻璃戳傷了。那次不是我舍命拉住他的話,他可能就掉進海裏淹死了。前些年在深圳開公司後,常常說要感恩,還把我兒子叫到他那去打工。”陳金生接著鍾玲的話說:“後來我兒子回來了,沒過多久鍾曉就跑來叫我們搬走,不然的話就打官司,如果打官司的話他連這麼些年的租金也要追!真是人心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