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找個什麼玩的吧?總不能玩蜜蜂,換點新鮮的。”
魔都,佘山上的別墅,十二個飛騎坐在客廳裏一臉的無聊,在這裏都是練武和喝酒,時間長了實在是無趣。
“不點,有什麼好玩的嗎?”
“刨幺?鬥地主?”丁傑將目光從平板電腦上移開。
“玩過了,不好玩!”飛騎搖頭。
“鬥地主?麻將?”丁傑問道。
“太麻煩了,一玩起來腦袋和要炸了似的。”一人道,眾人紛紛點頭。
“那你們要玩什麼?”丁傑無奈問道,這兩年他早摸清這幫人的秉性了。好聽是直爽,不好聽就是腦子不好使。
“老子想砍人!”一個飛騎歎氣道。
“老子也想,手癢了,好久沒砍過了。”另一個飛騎被他的話勾起了想法。
“一刀下去連人帶刀都砍成兩半,那日子才痛快!”另一個飛騎哈哈大笑道。
眾人都開始懷念當年在戰場上的日子,不管是砍人還是被砍,都那麼爽快。
如今雖然喝酒吃肉,可日子過得能淡出鳥來。
丁傑在一邊聽的臉都綠了,這幫“山裏的孩子”以前到底經曆過什麼?
一臉的膽戰心驚在那聽著眾人的討論,位置從沙發上挪到地上,又挪到沙發後麵,再將自己縮起來,生怕這幫人熊下一秒就掏刀子把自己砍了。
“咦,我想起來一個好玩的。”眾人正在討論時,一人一拍大腿道。
“玩什麼?”眾人紛紛看過去。
“不是有那麼多槍麼?這個世界有個遊戲叫做大逃殺,咱們一人拿一把槍,被人打中就算死了,誰到最後也沒被打中就算贏了,怎麼樣?”那人提議道。
“聽起來好像不錯!”一人點頭。
眾人一聽,興致紛紛來了,立刻就有人去捧了一箱子槍械和子彈回來。
“這東西怎麼用?”一人伸手將丁傑從沙發後麵拎雞一樣拎出來。
丁傑一臉的震驚,你們還想幹嘛?拿真槍玩大逃殺?你們怎麼不飛啊?
自己要是教了他們,老板娘回來會不會打死自己?怕是會打死自己!絕對不能教他們啊!
“我也不會啊……”
“你騙我!”十幾個人熊將大臉湊過來。“你怎麼可能不會?”
“這東西軍隊的人才會用……我一個學生怎麼會這東西?”丁傑哭喪著臉否認。
“你真沒用!”眾人一臉鄙夷。
丁傑苦著臉,心裏卻是鬆口氣,不管怎麼樣,別讓他們玩這個就好。
“這個我會用!”一個飛騎從箱子裏撿出個閃光彈道。
“這個我也會!當時用這東西破城,確實挺好用的。”眾人頓時想到當初在景之地攻城之時,便用上了這種東西。
“咱們玩這個吧?”一個飛騎提議。
“怎麼玩?”其他人頓時問道。
“這東西我記得爆炸需要好幾息,咱們圍著這個大廳坐,然後一個傳一個,在誰手裏炸了算誰倒黴!”那飛騎道。
“咦,有意思,就這個!”其他人一聽,紛紛哈哈大笑,當即拍板。
在一邊的丁傑剛剛鬆了一口氣,這心立刻就從嗓子眼跳出來了,臉色已經不僅僅是綠了,已經成了墨綠了……
大爺,我叫你們大爺還不行麼?你們能不能玩點正常人玩的?
“這是手雷!不能玩!”丁傑立刻從地上跳起來臉色扭曲吼道。
“這是閃光彈,我都知道。”飛騎鄙夷道。“看來你果然不懂這些東西。”
“閃光彈?”丁傑仔細看看那東西,確實和自己在電視上見過的手雷有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