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等一個人(1 / 2)

後來的日子,我就像一具行屍走肉,每天按主人的意思辦事,聚集各種各樣的幽靈,把它們帶回南都。

在南都的地下,一個叫靈墟的地方,那裏有數以億計的亡靈,每天來回飄蕩,無所事事。

它們不需要吃飯,不需要喝水,沒有感覺,也沒有方向。

可它們,依然渴望自由,所以它們每天都拚命地撞擊著牢籠,哪怕它們除了這個牢籠,沒有任何地方可以去。

是的,靈墟是一個牢籠,南都也是一個牢籠。

有時候想想,其實我也是被靈墟囚禁的一個亡靈,隻不過,它們負責被關在裏麵,而我負責把它們關在裏麵。

我問主人,我們囚禁這麼多亡靈幹嘛?

主人說,我們在等。

我問,等什麼?

主人說,等一個人,等一個機會。

很快我知道,我們等的那個人,就是他,蘇杭。

那天,他乘上了去南都的飛機。

我來到他住的城市,當然也是我曾經待過的那方水土,決定送一送他,因為以後在南都見麵的時候,我們不可避免就是生死仇敵。

那天,我附身了一個女孩兒,花光了她HelloKitty錢包裏的所有鈔票,買了一雙粉紅色的帆布鞋,一個粉紅色的發夾。

我在花季一樣的年紀,生活是沒有色彩的,沒有溫度的,隻有苦難和傷痛,年紀輕輕就身死化靈,沒當過一天愛美的姑娘。

女孩子嘛,都是愛美的。

在玻璃棚頂的過街天橋上,我左手靠著鐵欄杆,粉色地帆布鞋伸出柵欄外,無聊地在空中晃來晃去。

我計算著時間,大概他的航班已經起飛,便摘下紮著頭發的粉色發夾,用力地丟到橋下。發夾落水,沒有激起一點漣漪,消失不見。

我還想扔掉那雙粉紅色的帆布鞋,可是它太難脫下了。

我抬頭望著飛機留下的尾跡雲說:“哼,你以為可以逃的掉嗎?”

緊接著,我也回到了南都,回到了我的牢籠裏。

我要接近他,才能一步步把他引入我們設計的圈套,我決定演一場戲。

戲要逼真,誰來演很重要。

我尋覓了很久,終於找了一個合適的目標。

那個女孩名字叫牧歌,喜歡戴四葉草耳墜。

田園牧歌,名字很美,隻比柳玫眉這個名字差一點點。

那天的陽光很美,有一點刺眼,牧歌坐在圖書館的藤編座椅上,麵前擺著一本書,米奇·阿爾博姆的《相約星期二》。

我做鬼的時候,閑來無聊也翻來讀過。

書講的是對人生的價值和對死亡真諦的思考。

她穿著深色的波西米亞長裙,裙角鑲著好看的流蘇。

我就緊貼她身後的那扇鐵絲網的窗子,望著她,尋找最好的時機。

附身這種事,我早已經熟稔於心了。

蘇杭就坐在兩張桌子以外的地方看書。

他專注的樣子,很迷人,可惜我是鬼。

過了很久,我都開始犯困的時候,他起身站在了窗邊,站在陽光裏。

他看起來是那麼英俊和挺拔,我又想起很多年前第一次見他的時候。

那時候他臉上掛著淚,可看起來依然很好看。

那時候我就認為,長得好看的小白臉,連哭的時候也還是好看的。

我看得癡了,甚至有一瞬間,我差點忘了自己的來意。

幸好,魑魅魍魎沒有忘,我們來,——是為了擄走蘇杭的天魂,這是主人交給我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