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一個雇傭兵,可,之前我卻是個弱者,經常被別人欺負。這,都是別人造成的──
我小時候很懦弱,經常會被別人欺負,而不敢還手。直到了十二歲那年我的手被別人打骨折後,才下定決心要成為強者,欺負別人而不會被欺負的那種。我開始了自己的訓練,我在網上買了各種格鬥、防身及鍛煉的東西。為了成為強者我什麼都不怕,我每天都堅持鍛煉。總之,我要成為第二個施瓦辛格。我不放過任何片段,我每天都看《人體武器》和一些動作電影。當上邊出現初學者能夠做到的動作時我回去學,甚至會把那個片段回放好幾次。有時候為了學一個動作甚至會弄得滿身是傷。為了這我甚至放棄了學習。雖然我的學習不是太好,我從一個中等生降為了一個學渣。家長甚至好幾次叫來我的父母。我沒什麼大的誌向,我隻要成為強者,這就足夠了。
我羨慕歐美動作片裏的雇傭兵,他們為了錢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我可以不要生命,但絕不是為了錢。我爺爺希望我和我哥其中的一個人能去當兵,哥哥沒能完成爺爺的願望。我要當兵主要是要成為強者,其次才是為了完成爺爺的對我們的期望。我不喜歡學習,恰恰相反:我卻無比的崇尚武力,我認為隻有武力才能征服別人。我不會像那些書呆子一樣埋頭苦讀。固然,班主任會誇他們用功,而對我置之不理。我一點也不嫉妒,這就像體育老師不會誇那些書呆子一樣。
有件事我不得不說,因為是它引起了以下的故事。雖然我才十四歲,卻已經是公認的班草了。我知道,班裏有許多女生喜歡我。而我這時才上初一,沒錯,我也認為我很笨。十四歲,才上初一。而喜歡我的女生不止是初一的兩個班,就連初中兩個高年級的女生也有喜歡我的。這種話說出來或許連我都不信,可這卻是真的。而這時我的實力已經超過一般人很多了:有次,在我回家的必經之路上高凱在那站著。高凱是八年級二班的,是學校裏的抗把兒,仗著自己身邊的人多連九年級的都打。而我上次骨折就是他打得。我知道他為什麼攔我:他喜歡他們班的班花喬琳,而喬琳前幾天向我表白了,這件事現在才傳到他耳朵裏,可真慢啊!他帶了三個人,加上他才四個。他一定會低估我的,因為我並沒有將自己訓練這件事公開。連我的好朋友也不知道。高凱:“喬琳向你表白了,你連我喜歡的人也敢泡。”看見了吧,我啥時候泡她了?這種人就欠打。“對,我就泡她了,怎麼了?”他似乎被我的氣勢嚇到了。回道:“淩風我看上次你打石膏一個月是不夠過癮吧,那哥們今天就再讓你打上一個月。”這幾個廢物怎麼能打得過經常訓練的我那?他們兩三下就被我給撂倒了。而我深知:明天還會有一場惡戰。我不知道明天那關我是否能闖過去。今天是三個人、五個人還好說,如果明天他請來十幾個人我就沒有太大的把握。我預料的還是對的:他如我所料的帶了十五個人。我隻得拚一拚。可除了特種兵和雇傭兵..那些受過專業訓練的人還有誰能把這十幾個人打到呢?所以我失敗了,我被他們打了。這更堅定了我要當兵的決心。
自從經曆過這件事以後我開始在網上尋找各種拳法,各種打架技巧。不管怎樣,我被欺負夠了,我要逆襲、我要做強者。為了追求強大我可以不惜一切,哪怕失去我這萬人迷的麵孔也是在所不惜的。我發現我最致命的弱點就是沒有實踐經驗。一旦打起架了我雖然學過幾招不時間的話我所學的還是毫無用武之地。朋友,成了我的陪練對象,我軟磨硬泡了半天才拉過來五個朋友來練習,結果可想而知。而我卻從這次格鬥中學到了許多:一定不能被別人纏住,不然會讓人有機可乘,一定不能緊張,緊張會讓學到的東西全部忘掉。
十五歲時父母拿我沒辦法,隻得經過各種渠道把我送到了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