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自然沒有多要,當然也沒有少要。
冉逢春隻要電影裏的使用權,和在電影裏的翻唱改編權,因為要的不是一部電影,而是冉逢春要來給他的電影的使用權。
隻要是冉逢春為主導參與製作的電影,他就有權利使用並且在電影裏翻唱《路隨人茫茫》這首歌的權利。
因此價格也低不了。
而且現在賣歌,就要根據現在張玄的人氣和影響力賣歌。所以有一點高買低賣的意思。
張玄方反倒主動刨除人氣影響,就以歌曲製作人行價開的價格,以一部大製作的電影的一首插曲配樂翻唱等使用權為基礎,以使用到十部電影為上限。這麼一算價格都一千八百多萬了。算出這個價格連張玄跟趙濤都吃了一驚。
張玄第一次知道電影業花錢這麼凶殘?
聽到這麼多錢,對方差點起身就走。
對方不認同這種算法,因為不可能以後的電影裏都用到這首歌。
而張玄方則認為,在音樂角度來看,這首歌十分優秀,並且不論歌詞,單輪旋律來,經過重新編排,非常適合聊齋世界的氛圍,一首優秀的歌曲從旋律到歌曲整體應用範圍都很廣泛,可操作空間非常大,再加上這首歌是賣給冉逢春的電影項目音樂使用權,某種程度來這就是終身的,隻算十部電影還少了呢。
對方自然不認可這個價格,張玄不是知名製作人,基本價格需要調低,另外,電影歌曲本身出售,就是連帶使用權一起出售給了電影製作方,不能按照每一部電影一算的方式來計算。
於是張玄一方則把這首歌銷售數據拿出來,對方再歌曲的銷量和它在電影裏的表現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能作為價值的等價參考數據。
雙方談了很久,最後談下來的,價格縮水了快十倍。最後以當前這首歌的銷售量的基礎,上上調一部分價格,三百二拾萬的價格買下這首歌。
這個價格算是合理的,因為一部電影找一個工作室做配樂插曲,像大投資的商業片,給的價格都不低,稍微有點實力的製作人,都能給出百萬以上的價格。
這個團隊是帶著任務來的,一定要拿下這首歌,所以在把價格壓倒預算範圍內之後,就沒在再糾纏。
簽好合同,當場打錢走人,幹脆的像土豪家的二傻子,讓張玄一下就想要去傍大電影圈的大腿了。但是也知道,傳統音樂圈除非偶然歌曲被電影製作方看中,否則電影製作都是找專認專門合作人製作配樂配曲。
一下子解決了三百多萬的經紀壓力,看來花錢贖身很有希望,要不再賣幾首歌,不賣給別人,就賣給這些做電影的。
想想還有哪些知名電影插曲……《nly yu》?
冉逢春跟張玄買歌的事情,很快業內外都知道了,畢竟群連著群,有個漣漪很快就播灑過去。
傳統音樂圈勢力的人,再次修正對張玄等級評定。電影圈的人則開始注意到了有張玄這個少年才存在,紛紛找來《路隨人茫茫》聽聽什麼歌曲,然後張玄就上了他們的後備人員名單。
錢博一也知道了,是張玄自己把好消息告訴他的,他表示很高興,他的壓力了很多,掛掉電話就差點把手機摔了,前麵還剛想一句“老弟你不行,還得我來。”,可是一轉頭人家就拎來一袋子錢砸在你麵前。
青檬一方也知道了這個事情,然後帶著一種大勢已去的感覺,畢竟他們這兩人賣人賣的多了,於是主動找到趙濤跟張玄談了很久,委婉的跟兩人了很久,張玄一時沒聽懂,趙濤聽出一點意思了可是不敢確定,找到錢博一,錢博一則在對方在觀望。
張玄看團隊裏的人都摸不準脈,就幹脆再次上群裏,找那個山下有山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