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赤裸,雙腳似乎在說我們走了這麼遠都結束了
——普拉斯
小憐玉體橫陳處,已報周師入晉陽。
當看到這則通告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這句詩。
我的手裏,有一張報紙,在這張報紙的左下角,一個很不引人注目的地方,有兩個小曲線框,標題寫著“征集線索”的字樣。第一則通告是一具遭遇交通事故的無名女屍,對死者的描述很簡單,可以看得出來,情況相當慘烈;第二則通告則相對具體很多:
六月三十日,在本市青銅區鳳凰轄區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現將死者特征通報如下:
1、死者年齡在25歲至30歲之間,身高約160cm。
2、死者梳馬尾辮,上係紅色絲帶,身穿黑色連衣裙,發長約30cm黑色直發,發質軟且細,間雜火紅色漂染痕跡。
3、死者頸部有銀白色心形掛墜,腳穿黑色高跟鞋。
4、死者身上有多處文身。
5、死亡時間為28日夜間至29日淩晨。
廣大市民如有線索,請速與青銅公安分局刑偵支隊聯係。
那天的報紙上,在社會版有一篇關於這個案件的現場紀實。
記者沒有對這個案件進行大力渲染,隻是簡單地說女人的屍體是在公路旁邊的綠化帶裏被發現的,全身赤裸。記者還拍了幾張現場照片,照片裏沒有屍體。
我把通告念了好幾遍。
馬尾辮、黑色連衣裙、火紅色漂染過的頭發、銀白色心形掛墜、文身——那些細節披露的信息越來越頑固,我知道那一定是她。
葉霧美真的死了。
我去了青銅分局刑偵支隊,負責此案偵破的警官接待了我。一位姓傅的警官進行問話,一位馬警官在旁記錄。
——姓名?
——慕文。
——工作單位?
——原來在區文化館,現在下崗。
——那你和她是什麼關係?
傅警官點了一棵煙問道。
——鄰居,曾經是朋友。
我有些心虛。
——男女朋友?
——是。
——那你對她很了解?
——是,我對她很了解。
我覺得自己像一個囚犯。
警官推過來一疊照片。
——你看看,這是不是她?
我把照片拿過來。
這些照片都是麵部特寫,頸部之下,已經被黑色膠袋包住,也許是裹屍袋。
她的頭枕在草地上,像一個莊嚴肅穆的大理石雕像,棱角分明。除了臉上有幾抹鮮血與泥土之外,可以稱得上安詳。
——是她。
我說。
——死者姓名?
——葉霧美。
——年齡?
——二十七歲,和我一樣。
——工作單位?
——原來在大東圖書館,辭職之後,沒有固定單位。
——家裏還有什麼人?
——父親三年之前病故,隻有一個老母親。
——死者家庭住址?
——斯大林路九十號。不過,那房子已經賣了,她的母親現在住哪兒,我不清楚。
——死者母親姓名?
——我們都喊她魏媽,好像叫魏麗如,我說不好,原來在大東區民政局工作。
——小馬,你去打電話查一下。
傅警官說道。
馬警官出去了,出現了暫時的冷場。
——在哪兒出的事?
我問道。
——十二號高架橋下麵,那個綠化帶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