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1 / 1)

沒事時塗鴉一點文學意味的句子,已有些年頭了;一時頭腦發熱,又試著寫起了長篇小說——我以為長篇小說創作能提升自己的心智和勇氣,能鍛煉耐力和毅力,能培養出提綱挈領的駕馭故事的能力。我當然錯了。我沒想到長篇小說寫作更是一種艱難的心靈之旅,譬如在黑夜崎嶇的山路上踽踽獨行,正不知伊於穀底。

現在好了,總算有了一個結果,見著了熹微的晨光。

我曾經堅信“腹有詩書氣自華”之類的說法,以為讀了書的人,必定是品行高尚的、誌向遠大的、氣質美好的。我也曾以為,愛情是神聖並天長地久的,以為惟有這樣,才符合它脆弱、美妙的性質。我甚至以為,生活總會按照我們的意誌展開,不偏不倚,像火車行駛在既定的軌道上。

卻突然發現,那不過是一種大膽的臆想,一種“完美的假定”。

什麼才是本真的人性?如何照見本真的人性?在本書的寫作過程中,我不斷地沉思這個謎。情緒激昂地吟哦過海子的詩之後,轉身溜進街角灰暗的小客店,與賣淫婦談生意、講價錢;或者,在大酒店揮金如土一番後,看到被執法者驅趕的衣衫襤褸的擦鞋工,直感“弱者活著的不易”。這時候,人性的真便顯露出來,生活的本來麵目也即顯現出來。

我完全相信,那因詩歌發生的激昂感情以及對弱者的同情,都是發自內心因而真誠的。當然我也同樣相信,那揮霍時的滿足感以及狎妓的快樂,也無疑是發自內心因而是真心的。彼此是這樣的矛盾,但生活本來即是這樣。而我也固執地認為,生活雖然殘酷,偶爾也會有瞬間的美麗;人心固然難測,但仍有著李民這樣的“橡樹”,盡管孤獨,仍自巍巍挺立。——這不是希望的所在麼?

坦白地說,我並不如何厭惡羅振廷,當然,更談不上喜歡。他常使我想起錢鍾書筆下的方鴻漸,無所謂喜歡和厭惡,隻覺得可憐。

讓羅振廷最終毀滅,並非刻意製造一出喜劇——這世界沒有喜劇。我們不妨說,羅振廷的毀滅,正是生活的必然。生活並未按照他自己的意誌讓其升官發財、藏嬌納妾;生活本身有時就像軌道,讓我們不自覺地走上它的不歸路。像羅振廷,他墮落,悲傷,絕望……但這不也是他的生活?

需要指出的是,小說中的故事及人物角色皆為虛構。我們寫小說,常常是確立了一種自以為可以深入闡發的主旨議題後,挖空心思編造故事,摻進一係列的人物角色——負載著作者的主觀意誌,在紛亂倥傯的情節裏橫衝直撞。對小說作品而言,故事情節與人物角色大有因地製宜的、一次性消費的性質。至於它們的虛實真假,更不應成為我們質疑和探討的問題。當然,如果非要說到人物原型,則所有人物的原型無疑都是我自己——如我們所知,一個作者在進行小說創作的時候,的確是分身有術、完全可以像孫悟空那樣“七十二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