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前,美國,納帕山穀,格爾小鎮旁的鄉間小路上駛出一輛裝滿葡萄酒桶的雪佛蘭皮卡。任天臉色有些發白,手也有些顫抖的開著車。畢竟是他在清醒狀態下第一殺人,當時沒有時間去想這些,可靜下來後心裏卻有種說不出來的壓抑。
“哥,你後背怎麼樣,能開車不?”任宇坐在副駕駛位上關切的問道。
“還,還行,不過降低座椅有些影響視野。身上嘛,隻覺得有些無力。而且似乎能力也受到了影響。不過還好有車,至少不用再用你扶著走了。對了,剛才的槍聲可能會引來警察,以及抓咱們的人,看來咱們得想個辦法不讓他們查到才是。”任天逐漸鎮定下來,思索著說道。
“哥,我不想走,我要回去給那個女孩兒報仇,那小子肯定沒跑遠。”任宇氣憤的說道。
“來不及了,中國有句老話: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我相信以那個狠毒小子的性格,不會默默無名的,咱們隻要活著,早晚能找到他。”任天認真的說道。
“好,哥,我信你。現在咱們怎麼辦?前幾天你不是還說開車太顯眼了嗎?”任宇疑惑的問道。
“此一時彼一時,咱們先向著前麵的大河跑,然後在大橋那裏假裝成車禍,再向下遊扔點衣物,讓追來的人誤以為咱們是被水向下遊衝走了。這時咱們反向上遊,這裏有地圖,剛才上車時我看了下,上遊應該是個野生森林公園。咱們就先躲在這裏。”任天一邊說,一邊從副駕駛儲物抽屜裏拿出一份沾滿酒漬的地圖。
任宇雖然不明白什麼叫“此一時彼一時”,但是依舊點點頭,用手裏的油布擦拭著獵·槍,可視線卻是盯著眼前的副駕駛抽屜。那是一把前寬後窄,背厚刃薄的狗腿型彎刀,刀身上沾著幹涸的血跡和金色毛發。
任天也注意到這把**,說道:“**,也是尼泊爾的國刀。這可是好東西,尤其適合山林地區使用的多功能刀。看看抽屜裏還有沒有刀鞘,這刀挺鋒利的,小心別傷到自己。”
任宇把獵·槍放到腳下,然後一手拿出彎刀,一手在抽屜裏翻找。別說還真讓任天說中了,一個由深棕色皮革製成的粗獷刀鞘被任宇翻了出來。任天想到:估計這把刀的主人也不是很愛惜這把世界名刀,用完後居然隨手丟在抽屜裏,真是暴殄天物。
擦掉彎刀上的血跡和毛發,任宇有些愛不釋手,不停把玩著手裏這把散發出森冷寒光般的利刃。“收起來吧,這路太顛簸,等上了公路你再玩好了。”任天對弟弟關心的說道。任宇沒說話,卻見他眼中紅光一閃,**也跟著散發出赤紅色的光芒,和剛才拿著獵槍時一模一樣。
任宇握住彎刀,向著車門輕輕一刺,原本並不以刺擊為主的**,居然輕易的刺穿了車門。並且,被刺穿的金屬車門處開始一點點發紅,然後融化,仿佛蠟燭做的一般。滾燙的鐵水滑落下來,發出滋啦滋啦的灼燒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