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後記:手機黑客,新一代霸主(5)(1 / 1)

同一名間諜想要快速致富。他利用當地的電話係統,侵入一家銀行的電腦,動機是對這家金融機構實施欺詐。他沒有查看任何商業或個人信息,也沒有刪除或插入任何文件。但他查看的信息──該銀行建築的布局,或者如何啟動它的火警係統或灑水裝置──是他欺詐銀行計劃中至關重要的部分。他的刑罰是:不超過兩年監禁。

我們的間諜現在開始幹大事了。他侵入了國防部的電腦,意圖獲取澳大利亞軍事戰略的信息並提供給馬來西亞。他還是沒有刪除或插入任何數據,隻是閱讀了每一份他能找到的敏感的計劃文件。根據聯邦反黑客法,他獲得的刑罰也將是不超過兩年監禁。

同時,一個善意黑客侵入了一台大學的電腦,也沒有搞任何破壞。他沒有刪除任何文件。他從另外一個係統下載了一個共有文件,並悄悄地把它放到這台學校電腦一個隱藏的未使用的角落裏。也許他還在線給某人發了條信息。如果被抓住的話,根據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和DPP對法律的解釋,他將麵臨最高十年監禁。原因?他插入或刪除了數據。

雖然間諜黑客可能還要麵臨其他指控,比如叛國,這個例子還是說明了目前的電腦犯罪法存在的部分問題。

這部法律的文字規定了我們的善意黑客可能要麵臨五倍於銀行詐騙犯或軍事間諜的監禁,或者二十倍於反自由黨的顛覆份子的監禁,隻要他在黑客行動中插入或刪除了任何數據。按照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的解讀,根據法律,上述善意黑客將被判和司法腐敗罪同樣的最高十年監禁。這在頭腦中產生了一幅奇怪的圖景──腐敗的法官和善意黑客同住一間牢房。

第六節

盡管立法者在引入電腦犯罪法時可能並未完全理解黑客行為的技術方麵,但他們的意圖似乎很明確。他們在試圖區分惡意黑客和善意黑客,但他們本可以更好地斟酌文字。

根據法律條紋所述:任何人通過運營商破壞、刪除、修改或者插入數據,無論意圖如何,將麵臨監禁,這就將對惡意的、破壞性的黑客行為的判罰等同於善意黑客行為。法律條款中對簡單的數據刪除和"嚴重的刪除"沒有作出判罰的區分,都是最高十年監禁,其結果是持續有善意黑客被判處了電腦犯罪中最嚴厲的刑罰。

實施這些法律。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以及DPP在某種程度上,在本書所述的黑客案例中正確地執行了法律嚴格的條款。但是,他們忽視了法律的意圖。修改法律,他們也許就會改變自己的行為。把善意黑客定為輕罪,那些機構就不會再專注於抓捕這些無謂的目標,而能夠在真正的罪犯身上多花些功夫。

我近距離接觸過這些黑客,對他們進行了兩年的研究,部分了解了他們的動力。從許多方麵講,他們都是典型的澳大利亞人,總是質疑權威,反抗權威。他們很聰明──某些人更是聰明絕頂。有少數幾個甚至可以成為是技術天才。他們很淘氣,但也很有進取心。他們是反叛者,公眾頭疼的人,也是夢想者。

最重要的是,他們知道如何打破常規進行創造性思維。

這不是一個缺點。通常,這是一個非常珍貴的品質,是推動社會朝新的領域進步的品質。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要打擊它,而在於我們如何將它導向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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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集預告:

《維基大戰前傳2:碰撞紅色大陸》

《維基大戰前傳3:帝國崛起第一線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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