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你寫的詩歌為什麼一點也不美?我恍然不知所措,竟無言以對。
直到有一天我問了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說:你能證明上帝的存在嗎?
那人答道:“我為什麼要證明上帝存在?那你能給我證明愛情的存在嗎?”
我又無言以對,因為嚴格來講,我無法用科學或者邏輯思維去證明什麼是“愛”!
這時候,我覺得有了自己的答案!
我寫的詩歌大多是在闡述情緒或者情感的“美”,較少是風景的美!而且這些情緒又不知誰美誰醜。所以我不能證明情緒美的存在,也不能回答它為什麼不美或美!拂去這些不談,隻看內容來說,便猶如荒唐言,亦是辛酸淚,就像我是在“不平則鳴”,抒發心中壘塊,又順帶講究些韻律,所以虛勝於實,情勝於理。一個“憤”字,一個“真”字,囊括整卷窮愁,我想,多少或是如此吧!
大概,詩歌就像陽光,眼睛是捕捉不到的,隻有映照在流水般的情緒時,方會折射出內在的色彩與美!所以,我稱詩歌為情緒的彩虹。
至於,詩歌在當下審美貧瘠的時代,它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性?我不作任何的解釋與爭議。因為沒有人能夠證明上帝的存在,什麼是愛,這些個看似荒謬的真諦!但我想,愛過一個人的人,都會明白什麼是愛!人間的有些事物,就是這樣,隻可意會,難於言傳,因為愛的存在是不需要邏輯證明的,誠然,詩亦是如此!
讓懂得人懂,不懂的人不懂,詩的美,無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