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1年注定很好玩,這一年發生了幾件影響深遠的事情:第一件是經曆五代皇帝的積澱,嘉慶皇帝開始編撰《大清一統誌》,第二件是林則徐中了進士,第三件是洋人成了問題,第四件是滿人的“旗二代”問題,第五件是嘉慶皇帝抓賭,第六件是曾國藩出生。再就是,這一年承前啟後,向前推二百年,就是1611年,這一年,滿人努爾哈赤除掉了明朝的在自己內部的代理人也是自己的弟弟——舒爾哈齊,徹底掃除了障礙,踏上了入主中原之路;往後推一百年,是1911年,滿人結束了在中原的統治。
1嘉慶收容遣送洋人
1811年,也是清嘉慶十六年,論幹支則為辛未,羊年,也是從這一年起,中國成了羊。這一年的五月,嘉慶皇帝頒布一道聖諭:“西洋人現在住居京師者,不過令其在欽天監推步天文,無他技藝足供差使。其不諳天文者,何容任其閑住滋事?著該管大臣等即行查明,除在欽天監有推步天文差使者仍令供職外,其餘西洋人俱著發交兩廣總督,俟有該國船隻到粵,附便遣令歸國。其在京當差之西洋人,仍當嚴加約束,禁絕旗民往來,以杜流弊。”
這是一項典型的限外令,大意是說,那些在京師居住的外國人,除了一些搞天文的技術人員,其他不懂天文的,沒有一技之長的外國人成了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為了維穩需要,責令有關部門進行排查,在天文部門有固定工作的除外,其他一律遣送回國。就是在天文部門工作的外國人,也要嚴加管教,尤其要禁止和旗人往來,以免帶壞了旗人。
看似一道普通聖諭,卻蘊涵了大清朝心理失衡,在洋人麵前的優越感喪失。也說明,中國人對洋人的態度從此改變,洋人不再是稀罕物了,是一個問題了,而且不得不關注了。
皇帝很生氣,後果自然很嚴重,不久西洋堂依據嘉慶的這道諭旨對在京西洋人進行了普查。兩個月後,即七月十四日,主管西洋堂事務大臣福慶把調查結果上奏嘉慶帝,提到西洋人賀清泰、吉德明已年老多病,畢學源尚能通曉算法,此三人請令留京;高臨淵、顏時莫、王雅各伯、德天賜四人,學業未精,留京無用,應遣送回國。
接到奏折後,嘉慶同意賀清泰、吉德明、畢學源三人有一技之長,頒發留京居住證,但要求他們老老實實住在西洋堂。至於高臨淵等四人,由於沒有一技之長,隻能被遣送回國。為了確保徹底遣送,政府對他們一路護送,要求步軍統領衙門派人送到良鄉,交由直隸護送,直隸再交給下一個行政區域,一直到廣州,然後等有方便的船隻,把他們四人送回家。並且要求他們四人無論在沿途還是在廣東居住期間,嚴禁與內地人們來往,擔心他們破壞了淳樸民風。
七月十六日,清政府頒布法令:嗣後西洋人有私自刊刻經卷,倡立講會,蠱惑多人,及旗民人等向西洋人轉為傳習,並私立名號,煽惑及眾,確有實據,為首者意當定為絞決。其傳教煽惑,而人數不多,亦無名號者,著定為絞候。其僅止聽從入教,不知悛改者,著發往黑龍江給索倫達呼爾為奴,旗人銷除旗檔。失察官員降級調用。在欽天監任職的西洋人必須嚴加約束,禁絕與旗民往來,以杜流弊。其餘的西洋人俱遣令回國,如有在境逗留者,立即查拿,分別辦理,以淨根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