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渾身是血的青年木然的包紮了自己身上的十二處被爪子撕裂的傷口。一把斷刀放在他的青年身旁,刀上的斑駁述說著這把利刃從鐵爐中煉出之後經曆過無數生死之鬥。、
青年叫王天,是這個沙漠中最平常,也是最低賤的一類人。高位者叫他們為獵奴。
從記事伊始王天便生活在這片荒漠。他走過很多地方,但都如腳下一般無二。漫漫黃沙猶如無邊無際。天地之間隻有這些黃色。
據他的養父告訴他。在沙漠的盡頭便是綠洲。哪裏的美麗不能用言語來形容。
他是養父在一隻沙狼口中救出來的,為了他這條命,他的養父丟了一隻手臂。一隻右眼。
養父雖然對他很嚴厲。但對他真的很好。養父會刀法。據說來至於很遠的地方一個叫做金刀王家的家仆。因為得罪了家中的某個貴人落魄至此。
因為養父姓王,理所當然的他也姓王。養父沒什麼文化,在這個荒漠中每天不是搏命便是躺在黃沙中望著無邊的天際。於是他就叫王天
十二歲那年。養父帶著他為了下個月的淡水追殺一隻沙狼。據說一隻沙狼的腦核可以和鎮子裏管事的換兩天的淡水。可是沒有想到這隻沙狼竟然是群居的。於是一場追殺變成了被追殺。
麵臨絕境王天的養父用剩下的一隻臂膀將他推入一個沙洞,並把唯一的武器留給了他。然後撕開自己身上原本已經幹涸的傷口。向沙丘的另一端跑去。王天終於知道。那個叫做父親的男人或許永遠也看不見了。
當年幼的王天沿著血線找到養父的時候,他看到的隻是一具殘破的骨架。一些脆弱如指骨之類的已經被狼群貪婪的啃食幹淨。或許那群沙狼很久沒有吃過如此的美味了。整個骨架竟然很潔白。
王天將白骨埋在附近。跪坐了好久。他知道,從今天開始。這個世界他再也沒有親人了。但他不會去找狼群複仇。他不恨它們,真的不恨。
在這片絕望的沙漠中,死亡或許是最好的解脫。既然他和養父靠獵殺沙狼換取淡水來獲取一線生機。那麼沙狼享用自己這些獵奴來填飽肚腹也是應當。
收起斷刀。用心的記下養父的墳墓,輕輕擦拭了眼角的晶瑩。王天知道以後自己隻能靠自己。養父存下的淡水僅夠維持七天。哦,不,現在養父沒了。可以維持十多天了。想生存下去。他王天隻能沿著自己的養父的道路。獵殺這個沙漠中最為凶殘的魔獸沙狼。直到有一天他被如養父一樣成為沙狼的美味。或者有一天他無力揮起斷刀。無聲無息的死在這片無邊的黃色中的某個角落。
十年之後,他還是這個沙漠最為低賤的獵奴。但現在的他至少可以保證每天可以喝到足夠的淡水。二十二歲的他已經是鎮子上的老人了。那些比他老的和比他小的都人都成為了這片黃沙的下枯骨。
鎮子上每死一個人,隻要能找到一塊骨頭,王天便會把他埋在養父的沙丘附近。他覺得這個荒漠太孤寂,太淒涼了。大家在一起應該會熱鬧點。
今天,鎮上除了王天和管事老張之外最後一個獵奴也死在了一個雄性沙狼的利爪之下。而王天剛剛殺掉那個雄壯的沙狼,這應該是一隻死去了所有同伴的頭狼。灰色的皮毛沒有一絲的光澤,但體型卻比以前所見到的沙狼都要大的多,速度更快,力量更大。如果不是王天在這片沙漠裏長大,在這片沙漠裏和沙狼搏殺了十數年。如果不是死去的那個同伴已經消耗了這隻沙狼的體力。或許王天他自己會成為這隻沙狼最美味的食物。
、當王天付出第十二破綻,以以傷換傷的,以命博命的方式終於用那把跟隨了自己十年的斷刀割破了這隻頭狼脖子的動脈。當一股股的帶著令人作嘔的黑紅色的狼血噴出的時候。王天也重重的跌倒在沙漠上。他知道。這一次又躲過了死神的邀約。與自己養父的重聚隻能等待下一次了。
歇息了好一會。恢複氣力的王天破開了這隻頭狼的前額。取出了腦核。看著手中再熟悉的不過的東西。王天不由的呆了呆,這個腦核明顯比以前的大很多。在炎烈的太陽之下閃爍著幽藍的光芒。放在手中。竟然感覺有一絲陰寒之氣透過自己手臂直達自己的中府。在這片酷熱中折磨了二十二年的軀殼竟然有一絲因為寒冷而來的戰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