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創業時代:在黎明前摸索前行(2)(1 / 3)

當然,即使是區區2萬元,馬雲的中國黃頁最多也隻能拿到8000元的“谘詢費”,大頭兒還是被“坐收漁翁之利”的美國公司剝削了。

通過多方努力,筆者最後找到了這張1995年由中國黃頁做的網頁。在今天看來,它簡直太普通了,普通到醜陋的程度。但是,這張網頁的意義絕不僅僅在頁麵是好看還是醜陋的層麵上。而那區區2萬元,相比今天阿裏巴巴每天“納稅100萬”的業績,簡直是九牛一毛,但這是中國黃頁第一筆真正意義上的網站收入。最重要的是,這是中國黃頁自成立以來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業務突破,也第一次向公司3個創始人證明馬雲臆想出來的這個史無前例的商業模式是“有戲的”。

還有一次,為了做成當地一家企業的生意,馬雲一連跑了5趟。但這家企業的老板總是懷疑電子商務是個“騙鬼的東西”。為了說服他,馬雲為這位老板收集了大量有關電子商務的資料,一遍又一遍地向他介紹和講解電子商務這種嶄新的商業模式,並告訴他“在網上作廣告比在其他媒體上作廣告有更廣泛的效應”。

然而,任憑馬雲費盡口舌,這位老板還是將信將疑。麵對這塊難啃的“骨頭”,馬雲依然沒有放棄,臨走的時候,他要了一份該企業的宣傳材料。數日以後,他抱著一台筆記本電腦又殺了回來。當這位老板看到了電腦上清晰顯示著自己企業的網頁時,終於“無奈”地開出了支票……

初創時期的每一筆業務幾乎都是如此艱難。隨後,馬雲又艱難地陸續敲開了錢江律師事務所、杭州第二電視機廠等單位的大門……

3.“騙子”與被騙

從下海的第一天開始,馬雲就注定會被輿論和業界相繼冠以“瘋子”“騙子”“狂人”之名。“瘋子”之名,是最早出現的,始於那次“我要做Internet”的“24人大會”上;“狂人”之名,還要再往後延遲數年之久;“騙子”之名,正是始於推銷互聯網和黃頁的時代。

中國黃頁草創時期的前4個多月裏,也就是1995年4—8月,馬雲麵臨一個非常尷尬的難題:他要向人們兜售的,是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

在互聯網這個新鮮事物剛剛傳入中國的早期,人們到底對它了解多少?為了解釋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先看一個當時行業內廣為流傳的笑話:一個互聯網公司的銷售人員到一家公司去推銷業務,找到了公司的兩位老總,並給他們講了一大堆互聯網、電子郵箱方麵的知識。一位老總聽了半天似懂非懂,便問道:“你們說了做網站頁麵的正麵,我想看看這反麵有什麼東西。”另外一個老總也疑惑地說:“你說我可以有三個郵箱,那我把一個郵箱放在辦公室,一個放在家裏,還有一個往哪裏放呢?”

這就是互聯網早期在中國的困局,除了專業的從業人員,門外漢幾乎就是“網盲”。事實上,在馬雲創立黃頁的1995年,也沒有多少從業人員,在杭州,他是第一個吃螃蟹的,甚至比遠在北京的張樹新還早兩個月,可謂是“前無古人”。當然,曆史總是富有戲劇性:馬雲和張樹新既是最早的開創者,也是最早的出局者。出局的原因很簡單——生不逢時,隻不過馬雲的生命力更旺盛,而“張女俠”卻從此淡出網絡“江湖”了。

對於Internet到底是什麼的問題,普通百姓不理解倒也無妨,但最關鍵的問題是——商人、企業的老板也不理解。而馬雲又恰恰把互聯網當做一個生意來做,把推銷Internet當做義烏、慈溪的小商品一樣來賣。問題的症結就在這裏——顧客會輕易為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買單嗎?

顯然,僅憑著幾份美國寄來的打印紙和一個越洋電話,馬雲並不能讓所有的客戶信服。於是,很多人都懷疑馬雲是個騙子。他們認為,這些打印紙上的東西,僅僅是馬雲自己在電腦上製作出來的,根本不在他所描述的Internet上。

實際上,即便是在杭州望湖賓館、杭州電視機二廠等單位成了中國黃頁的第一批客戶之後,他們對馬雲和他宣傳的互聯網還是持懷疑的態度。當時,馬雲把這些單位免費搬上網以後,效果還是很明顯的,而且這些客戶不久以後就收到了來自國外的電話或傳真詢問。然而,由於他們不能親眼所見,看到自己的企業在互聯網上,所以他們不認為這些來自國外的傳真、電話與黃頁的宣傳推廣有必然聯係。

那時候,還發生過一件頗有“文字獄”色彩的事情,讓馬雲感到哭笑不得。當時,為了照顧國人英文水平的參差不齊,從一開始他就把Internet直接翻譯成了一個中文名字——“因特耐特”,盡管老土了些,倒也算地地道道。結果,在一次外出遊說時,居然有人警惕地問他:“你說的‘因特耐特’,跟《國際歌》裏的英特耐雄奈爾是什麼關係?”

盡管馬雲是真誠的,在老老實實做生意,在不辭勞苦地義務宣傳互聯網,但他還是不能被人理解,還是一次又一次地被人當成騙子。

馬雲心裏非常委屈,但他隻能等,等待上蒼給他一個“洗冤”“平反”的機會。而上蒼也絕非虛幻的“救世主”,它是不可逆轉的互聯網大勢,是中國一部分先知者的覺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