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肯定是要用最長的名字才能顯霸氣(1 / 2)

“所以說,電影和小說往我們的大腦裏灌輸了太多不可能的東西,現實世界活的憋屈然後遇到一場車禍就穿越到另外一個世界了,然後開啟各種金手指打臉稱霸收**,最後成為那個世界的霸主……拜托,能留個全屍就算萬幸了,萬一運氣不好碰上個沒良心的司機,沒準就能來回碾壓個七八遍,收屍都得用菜籃子撿了。”

“話雖這麼說但是我們的生活是需要想象的,世界如果沒有聯想,還剩下什麼?”在我麵前這個一臉不服氣的青年是我的朋友,這朋友沒什麼不好,就是特喜歡看網絡小說,看看也就罷了,可是他非得沉浸在裏頭,每天YY著自己如果穿越到了異界之後怎麼怎麼牛叉,怎麼怎麼無敵雲雲。

我覺得這可笑極了,事情本身很可笑,他提出的理由也很可笑,於是我回答道:“還有蘋果。”

朋友雖然看了很多書,但是卻不會怎麼辯論,隻能麵紅耳赤的支支吾吾幾句:“反正我覺得看這沒什麼不好,等你有一天穿越了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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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三天前跟朋友的這次談話,我感慨萬分。

活了二十多年,我一直都為自己是無神論者而自豪,可是在我來到這個世界的五分鍾後,我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就完全改變了,現在我堅信在我們人類之上肯定存在著至少一個類似神靈一樣的東西,而且……他在玩我!

為什麼不找別人偏偏找上我啊!難道是我那朋友的詛咒應驗了?

好吧,不管怎麼樣,我承認,我穿越了。

自己是怎麼過來的我已經全忘了,三天前在這片森林裏的某棵大樹下醒來的時候我的頭就一陣劇痛,特別是在我努力回憶穿越前的事的時候,這種疼痛就越加劇烈。當時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以為是在做夢,出現了幻覺,然而在猛掐自己大腿N次之後就否定了這個可能。然後第二個感覺就是以為自己被綁架了,要知道,恐怖分子總是能做出這種事情來,綁架一個富家公子然後勒索……等等,富家公子……嗯,這個可能性比做夢還小。

最後,在醒來之後的第二十三分鍾,我終於相信自己是穿越了,因為我發現自己已經完全變了一個人。

我說的是外貌,我在附近找了一處小水潭照了照自己的樣子,差點沒被嚇死——我現在竟然變成了一個外國人!

準確的說是歐美的人種,高鼻梁高顴骨,金發褐眼,胡渣茂密,一副還沒進化完全的模樣。

“你好,謝謝,草泥馬。”

我試著開口說話,萬幸,這個“神靈”沒有讓我變成啞巴,不過說出來的話怎麼聽起來有些怪怪的?半晌我才反應過來,我現在說的已經不是漢語,而是另外一種語言。雖然我敢肯定自己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這門語言,但是仿佛這門語言很早就在我腦子裏紮了根,說出來是如此的自然,完全沒有半點頓塞的感覺。好吧,這應該是那個‘神靈’所賦予我的吧,一副陌生的軀殼加上一門陌生而又熟悉的語言,好在這兩者看起來還不算違和。

除了樣貌和語言,那個神靈給我的還有一把獵槍以及這副軀殼的記憶,以前看小說的時候裏麵總是會寫“前世的記憶猶如潮水一般湧進主角的腦袋,漲得主角腦袋直疼”雲雲,所以我在開始也準備好了頭疼的覺悟,可沒想到實際上傳到我腦子裏的隻有一句話而已。

“你叫格林,你是一個獵人。”

我去,這就沒了?話說不用介紹家世背景興趣愛好什麼的?

好吧,基本上算是接受這個設定了,從現在開始,我的名字叫格林,然後……我是一個獵人。

我拾起地上那杆單管獵槍,在地球上,這種東西我隻是在電視上見到罷了。可是等我一握住的時候,心裏就莫名升起一種安全感,而且我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能夠完全掌握開槍的技巧,很顯然,在繼承格林的身體的同時,也順帶掌握了他賴以生存的打獵技能。

靠著在我看來精準無比的槍法,這三天的趕路途中我也沒餓著,我花了三顆子彈打死了兩隻很肥的野兔,雖然肉不算太多,但也足夠支撐我日常所需的能量。

這是一片十分廣袤的森林,通過腦子裏的獵人記憶,我知道了它的名字:庫德巴森林。“庫德巴”是一句當地土族的語言,意思是“危險”,顧名思義,這是個令人敬而遠之的地方。天曉得這個叫格林的家夥幹嘛沒事會跑到這裏麵來,而且看四周的環境似乎已經是處在森林裏的最深處,我努力在腦子裏搜索關於這片森林的記憶,花了半天時間總算找到了一條能夠走出去的路,但是悲劇的是,這條路徑需要七天的時間,而且其中還要經過庫德巴森林裏最危險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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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雖然已經是精疲力盡,但是還有一大半的路程在等著我。

而且前三天的路程雖然辛苦,但辛苦的也隻是體力而已,那片區域裏沒有什麼毒蟲猛獸,也沒有什麼能夠致命的藤蔓植物,雖然漫長的道路把我的腳底板給磨出好幾個血泡,但至少心理上是輕鬆的——隻管向前走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