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中還有一種論證,我們得到了善(收入)。我們出於感激過去施加於我們的恩德(收入)而必須行善(支出)。101
道德與禁欲主義還有另外一個共同點。我們後麵會講到,尤其是在講到禁欲主義者和享樂主義者時,人類在地球上能否享受生活這個問題在善惡經濟學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因此,他們是否有權力期待效用最大化,他們能宣稱所做的善事是為了物質或精神的回報嗎?康德認為,如果善有善報,那麼我們就沒有做過任何值得稱讚或道德的事情,因為我們公共事業的增加(無論是事先計劃還是未曾料到的)都否定了我們行為的道德性。
猶太人在享樂主義者和禁欲主義者之間保持中立。我們在後麵會詳細地講到,所以在此隻作簡單的描述——禁欲主義者不能追求享樂,或者換種說法是,不能追求效用。他們無論如何都不能有享樂的想法。他們隻能按照律法生活(這個派係最大的弱點就是維護這些既定律法的外部來源),而對於他們行為的結果則無所謂。
享樂主義者的行為就是為了使效用最大化,而不考慮律法(律法來自於內生效用的增長,這也是享樂派的一大特點);他們不需要外生的既定準則,並且聲稱他們能根據形勢本身“計算”每種既定形勢的倫理規範(做什麼)。
猶太教在中間地帶的某個點上提出一種選擇: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102
換句話說,存在明確的(外生的)既定律法,並且我們必須要遵守。在這些界限內,絕對可以甚至必須增加效用。在現代經濟的主流語言中,個體要求通過預算實現邊際效益的最理想狀態。它被稱為有界限的最理想狀態。在合理尋求自身的效用(或生活的享受)和維係律法之間找到了一種平衡。不是協商而定,也不屬於最理想狀態。《舊約》中的宗教不是禁止人們歡樂的宗教。相反,世界本來就是給了人類的,或者,如果你願意,人類可以從中獲得歡樂。然而,享樂不能建立在違背既定律法的基礎之上。“因此,猶太人被派來馴服和教育那些對財富的無度欲望……以使市場活動和消費格局在上帝給定的道德範圍內進行。”103
天主教後來再一次提到在尋求效用或享受生活上一個更為禁欲的觀點104。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拉撒路寓言。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105
換句話說,這似乎可以理解為富人在世上已經享樂,這似乎就是他在死去後必須遭受痛苦的原因。而另一方麵,窮人在天堂得到祝福,因為他在世時沒有經曆享樂。最終,我們在富人和拉撒路之間沒有看到任何關於道德行為的敘述(我們隻能從故事中推斷,然而故事本身卻沒有注重這一點)。他們之間的唯一不同就是富人在世間奢華享樂,而拉撒路卻遭受痛苦。
在此書的後半部分,我們用獨立的一章講述善(支出)和善(收入)之間的關係,其中將各種不同的道德觀點都歸納在一個象征性的善惡軸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