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人的城鎮化”
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最近人們使用了“人的城鎮化”這個名詞。意思是把過去長時期片麵的、傳統的城鎮化現象同新型城鎮化對比,因為過去長時期內,在進行城鎮化時,不是把“人”放在首位,而是片麵地“重物輕人”,“重城市建設規模而輕人們生活質量提高”,結果,城市麵積擴大很多,高樓大廈林立,馬路很寬,尤其是樓堂館所,建設得富麗堂皇,十分奢侈,似乎這就是“城鎮化”了,而民生改善不多,在偏僻的城鄉結合部或在不被人們注意到的陋巷附近,依然存在棚戶區或類似貧民窟的簡陋住所,沒有自來水供應,沒有清潔的街道,沒有學校,沒有衛生院或衛生所。這顯然不符合城鎮化的目標和要求。於是出現了“人的城鎮化”的提法,要求今後以“人的城鎮化”代替“重物輕人”、“重外觀輕生活質量”的現象。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新型城鎮化或“人的城鎮化”不僅應著眼於城鎮建設,而更重要的是著眼於改革,創建新體製。也就是破除城鄉二元體製,實現城鄉一體化,即城鄉權利平等,不存在戶籍歧視,居民身份歧視。
因此,從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出發,在城鎮化過程中必須著重解決以下四個問題。
1必須著力解決由本地農村或外地農村遷入本區城鎮的農民本人的就業問題。就業是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就業的範圍是廣闊的,既包括在工地、在工商業企業、在事業單位的務工,也包括在近郊農村從事農業、林業、菜園、養殖場的務工,還包括農民自行創業,如開設小商店、小手工作坊、小微企業,或自行經商、販運商品、擺攤經營等等。此外還有家政服務之類的就業。沒有比較穩定的職業,就談不上起碼的生活質量,農民進城後如果長期找不到穩定的就業崗位,就無法安下心來。
2必須設法讓進城的農民有一個家,以安置農民自身以及他們的家屬。安家才能使農民及其家屬對於新遷入的城鎮產生歸屬感。住房是一個必須解決的難題。能買上一兩間二手房,哪怕是在城鄉結合部租到一兩間舊房,農民才會感到“自己在城區有住處了”。盡管許多進城的農民及其家屬是在棚戶區內安下了家,那也比無房可住的情況好得多,比長時間漂泊無住處,或借住於親友同鄉家中好得多。我們在一些城鎮調研時從進城的農民那裏聽到的反映是:廉租房怎麼沒有我們的份?我們進城好些年了,幹了不少活,怎麼不分給我們一套廉租房?
3必須讓進城農民家中的學齡兒童有上學的平等機會。在調研時,感到關於農民的孩子上學問題,大抵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農民要求自己的孩子有學可上,不管是正規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還是所謂民辦學校、農民工子弟學校,也不管教學質量如何,總比讓孩子閑在家中好;第二個層次是:最好是同城裏的學生混編在一個年級上課,使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時不受歧視,因為同城裏的孩子混編在一起,教學質量有保證,自己的孩子在心理方麵可以承受,否則這些孩子從小就有自卑感;第三個層次是:最好能進入寄宿學校就讀,否則家中現有的住所太擁擠,家務勞動太重,孩子學習質量差,將來怎麼辦?應當承認,進城農民的這種想法和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4根據進城農民及其家屬的意見,醫療保險也是他們關切的問題之一。在某些地方,其順序大約排在就業、住房、子女上學之後。農民自己在城鎮中生病住院,如何報賬?他的配偶(如果沒有正式職業)和孩子,還有跟著農民一起進城的老人,生病住院又該如何報賬?農民們的反映是:希望在醫療保險方麵與城市居民有相同的待遇。但目前這個問題仍在協商、討論過程中。農民們說:這個問題是遲早要解決的,但不如早一些解決,因為時間拖久了,我們感到壓在自己肩上的擔子越來越沉重。這種情緒在進城農民中是普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