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還沒看到發出聲音的人的樣子,隻見到一個塗著烈火般唇膏的紅唇動了動。依靠在我門口的女子,戴著鴨舌帽,壓得很低,看不清楚容貌,衣著很中性,嘻哈的裝扮,腳上創者熒光綠的休閑鞋。我努力的在我所認識的寥寥無幾的人中找尋和篩選,想尋找符合眼前這樣裝扮的相識的人,但愣在原地端詳了好一會,也沒能找到跟眼前此生物相匹配的人。
“喂,你傻啦?是我。”眼前的女子走到我麵前,雙手抓著我的手臂搖晃了幾下。
“你是?”我回了回神問。
“有沒有搞錯,才兩三年沒見你就把我忘了,你有沒有良心,我揍你個奧利奧。”
“沈怡。”我脫口而出。
“你終於記起來了,什麼記性。”沈怡伸手勾著我的脖子問,“說,是什麼讓你記起我的?”
“奧利奧三個字。”
“不會吧?為什麼?”
“因為我認識的人裏,也就隻有你說話的後綴用‘奧利奧’跟韓語的‘思密達’一樣頻繁。”
“媽的,原來是這個出賣了我。以後我得改。”
“你這幾年都去哪裏了?了無音訊。”
“喂,你不會想在門口跟我聊天聊一整夜吧?”
“OK,進屋聊。”
進屋後,我從冰箱裏拿出果汁和啤酒,走到陽台挨著沈怡坐下,把啤酒遞給她,“沒有你喜歡喝的科羅娜,將就喝。”
“你的記性那麼好,這麼多年都記得我的喜好。”
“記性好是偶爾發生的事,我不喜歡刻意去記得某些事,所以哪天我忘記了,你也別跟我生氣,我並非刻意忘記或者可以說我並非忽略。”
“我知道。”沈怡用嘴巴把酒瓶起了之後喝了一口,“不好喝。”
“那給你拿果汁?”
“別,酒更適合我。”
“你怎麼找我的?”
“你猜?”沈怡挑了一下眉毛,故弄玄虛的看著我。月光下的她,仿佛未見的這幾年時光在她臉上刻下了不易被發現的滄桑。
“你還是直接說吧,我喜歡簡單,你知道的。”
“好吧。”沈怡用手臂蹭了蹭嘴巴,“我到你老房子那邊找你,在門口碰到一個男的,他說你已經把房子賣給他了,然後我不相信,他就開門讓我進去,我在屋子裏兜了幾圈後,在一隻布偶身上的兜裏發現了一個寫著地址的卡片,我就問他布偶是哪裏來的,他說是你留下的,我就根據上麵的地址找到這裏。”
“你大學不去讀刑偵專業真是浪費。”
“我也這麼認為。但是,請問吳小姐,你是哪根筋不對,想著在布偶的兜裏留你的地址,並且還把布偶留在已經賣了的房子裏。是何想法?快說。”
“我喜歡隨緣,這不你就看到那地址了嗎?”
“你在放卡片的時候能想著給我看的?”沈怡用食指勾著我的下巴,盯著我問。
“不是。”
“算你誠實。”沈怡喝了口啤酒說,“是留給那個買你房子的人看的吧?”
“是。”
“嘿,我現在很納悶幾件事:1、那個買你房子的男人全身名牌,看起來也挺機靈的人,怎麼就沒有發現那個卡片。當然,這不能怪他,誰叫你這個人從以前到現在做事和思考方式都跟正常人不一樣,這個問題忽略。2、你離開的時候怎麼就知道你肯定會住在現在這個地方,現在這個城市你應該是第一次來的。3、為何要給買你房子的男人留你的地址,想讓他來找你?4、像你這種人,除非發生什麼事情,一般都會在一個地方呆到發黴,怎麼會想著賣掉房子,你的男朋友呢?去哪裏了?說,給我一個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