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騰訊曾經遭遇空前的質疑,它所麵臨的模仿而不創新、封閉而不開放的指控是怎樣形成的?性情溫和的馬化騰如何成為了很多人眼中的“全民公敵”?
中國互聯網與美國互聯網有什麼異同?前者的繁榮是一次長期的追隨之旅,還是有自己的東方式生存之道?
這三個問題來自於混沌的過往,又明晰地指向未來。我必須誠實地承認,對於一位寫作者來說,它們的挑戰性實在太大了。
在任何一個文化創作領域,所有的從事者從來都麵臨“描述事實”及“發現本質”的雙重困境。達·芬奇在論述畫家的使命時曾說:“一個優秀畫家應當描畫兩件主要的東西,即人和他的思想意圖。第一件事做到很容易,第二件事情就很難。”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在1934年的一次授課中表達過類似的觀點,他說:“要知道我們說的東西很容易,但要知道我們為何這樣說卻非常難。”
企業史的創作,同樣麵臨達·芬奇及維特根斯坦所闡述的困境:我們需要梳理企業的成長曆程,以及陳述其發生的“思想意圖”。在工業革命年代,研究者們的工作做得不錯,無論是彼特·德魯克的《公司的概念》,還是小錢德勒的“美國公司演進史”,都非常清晰以及具有遠見性地描述了他們那個時代的企業圖景。在中國,我們這一代財經作家對萬科、海爾、聯想等公司的企業史創作也可謂得心應手。
可是,這一景象到了互聯網年代突然變得吃力起來。近年來,美國財經作家的互聯網公司史創作,譬如沃爾特·艾薩克森的《史蒂夫·喬布斯傳》、布拉德·斯通的《一網打盡:貝佐斯與亞馬遜時代》、大衛·柯克帕特裏克的《facebook效應》等暢銷書,都算不得傳世之作。這並非是這一代作家的才華不足,而是裂變中的互聯網經濟仍然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造成了觀察和定義的困難,這就如同沒有一個攝影師、畫家或記者,可以準確地描述乃至定格一座正在噴發中的火山。
因此,在過去的兩年多裏,我的創作一再地陷入停滯,在本書的某些部分,你可以讀到我的猶豫和不解。到創作的後期,我放棄了“宏大敘事”和“原理架構”,而隻把更多的精力專注於細節的挖掘和鋪陳。我甚至堅持把創作的終點放在微信爆發的2012年。
前幾天,我的一位哲學教授朋友來杭州。閑聊中,我談及了創作《騰訊傳》的困擾。他引用俄羅斯思想家巴赫金的觀點寬慰我,這位以怪誕出名的解構主義大師說:“世上尚未發生過任何總結性的事情,也無人說過針對世界、或關於世界的最終總結。這世界是開放自由的,所有一切仍有待於將來,而且永遠如此。”
聽聞至此,我不禁莞爾一笑。看來世界原本如此,互聯網如此,騰訊亦如此。
既然這樣,就允許我用自己的方式來慢慢地講述騰訊的故事吧。從明天開始,從一個少年在1986年的春夜看見了哈雷彗星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