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總是把自己置於可怕的情境之下。我去過五六個中東戰爭地區,包括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希望能找到奧薩瑪·本·拉登的確切位置;我還在西弗吉尼亞做過礦工,也試過穿著連體衣在牢房裏度過一個月。在我自編自導自演的電影《超碼的我》(Super Size Me)裏,我整天沉浸在漢堡包、炸薯條和蘇打汽水裏,直到最後我肥得像個球,得了脂肪肝,體內的膽固醇含量也超標到離死不遠了。
但是我要表明的是,其實這些經曆並沒有為我的廣告和營銷事業起到鋪墊作用—和監獄無關,和黑煤灰無關,和阿富汗的山無關,和鏡子裏照出來的“麥當勞身材”也無關。
我最新的電影《POM汽水向您推薦:有史以來賣得最好的電影》(Pom Wonderful Presents: The Greatest Movie Ever Sold)是一部紀錄片,講述的是眾多公司如何絞盡腦汁把他們的品牌曝光在觀眾眼前—碰巧我為這部電影融資即是靠尋求品牌讚助這種方式。(最後,我一共聯係了大約600個品牌,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委婉地拒絕了我,最後隻有22個品牌同意為我的電影投資。)我在製作每一部電影時都會遇到這種情況,我要的隻是一定的坦誠和透明度。現在是信息時代了,不是嗎?坦誠和透明本來不就是當今最關鍵的問題嗎?
我製作《POM汽水向您推薦》這部片子的目標,就是讓你我和世界上每個人都能意識到我們在多大程度上成為了被推銷的對象,以及每秒鍾被多少品牌攻占了大腦。畢竟,就連男士在商場的廁所小便時,都不得不對準便池裏的“蜘蛛俠6”的漂浮塊;你也無法回避無處不在的品牌世界。坐上你的豐田 Scion LC;把蘋果iPod裏歌曲的音量調大;通過Griffi的iTrip FM發射器,你還可以用車裏的收音機聽iPod裏麵的歌;穿著你的Dockers牛仔褲和耐克空軍一號運動鞋;被高速公路上一個又一個的廣告牌搞得暈頭轉向:肯尼·羅傑斯餐廳、Taco Bell餐廳、肯德基、Papa Gino’s比薩、假日酒店、凱富酒店、萬豪旗下的萬怡酒店、殼牌石油,還有……你大概知道我為什麼要做這個電影了吧?有一個場景是我問消費者權益保護者拉爾夫·納德(Ralph Nader),我該怎麼去回避所有的營銷和廣告轟炸。“睡覺吧”,他告訴我。那真是一個令人沮喪的時刻。
我是怎麼認識馬丁·林斯特龍(Martin Lindstrom)以及你手中這本驚世之作的呢?
我第一次見到馬丁是在他同意出現在我的電影裏時。我讀過他的上一本書《買》(Buyology),這本書探討了我們大腦中那些激發購買欲望的“熱點”,從哈雷摩托車到科羅娜啤酒,讓我覺得他是一個風趣的、有創意的人物。作為一位全球營銷大師,馬丁和很多品牌進行合作,包括可口可樂、迪士尼、微軟等。同時他也是一個意識到自己被廣告商和品牌“控製”的消費者。馬丁一直分得很清楚,什麼是他“知道的”和什麼是他“真正了解的”。希望你能明白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