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花火]
愛情是什麼?
偶爾會想到這個問題。
在我看來,愛情存在的意義在於,你可以以它為借口,縱容自己做任何事情,理智的,或不理智的。
但他卻對我說,愛情存在的意義,是給你勇氣,不放縱自己做任何事情,理智的,或不理智的。
我不在乎誰對誰錯。
我隻知道我愛他,愛到願意為他做任何事情,理智的,或不理智的。
他叫樂楊。
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時候,是五年前的一個夜晚,那天是元宵節。
元宵是有家的人的節日,對於我這樣的孤家寡人,隻是更令人鬱悶的日子。那天,我一個人開著車,在這座陌生的城市遊蕩。
車漫無目的地開進了一條小街。
兩旁的樓房裏,每個窗口似乎都能嗅到熱鬧的氣息。
而街道上卻異常冷清,除了路燈盡職地亮著。
他提著一個小行李包,低著頭,走在我前麵不遠的人行道上。
我的車速很慢,他走得更慢。
像是氣場相和一樣,從那背影裏投射出的落寞,隔了十來米我都能感覺得到。
離家出走的少年嗎,還是無家可歸的孤兒。
正想著,前麵的人突然蹲了下來,身體蜷成了一團。
我的車開近時,他已經整個人俯在了地上。
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好心,我停了下來,下車走過去扶起了他。
是個漂亮的少年,盡管額頭上一片烏青。
他的手捂著胸口,迷迷糊糊不斷地喊著“哥”,然後慢慢倒在了我的懷裏。
那天,我送他去了醫院。
他一直在昏睡,醫生說他有先天性心髒病。
也許是出於同情,那天竟在醫院裏陪了他一夜。
應該是個可憐的孩子吧。
這樣的夜晚,一個人獨自走在街上,像我一樣。
第二天,還沒等他醒過來,公司已經打來電話催我回去。
我就這樣做了一回雷鋒,還來不及知道那男孩的名字。
原本以為,他隻會是生命中的一個路人。
一年後,我的公司已經發展得頗具規模。
股權投資在那時還是個新鮮的詞,購買業績一般的民營企業股權,包裝重組,讓它在海外上市,收益是當初投資成本的幾百倍。
我就這樣靠著父親給我的“補償金”變成了在那個年代並不算神話的青年才俊。
為了擺脫家裏的控製,我把公司從寧波遷到了上海。
然後,我竟又遇到了他。在一家Gay吧。
是的,我是Gay,在我十六歲時第一次和同學幹時就明白了這一點。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在氣自己的父親,直到床上不斷chou插傳來的快感讓我全身顫抖,我才知道,不是什麼TMD叛逆,其實我根本就是。
那家Gay吧的老板,是我的朋友。三十多歲的福建人,和他的德國男友前兩年跑到國外去注了個冊,從此甜蜜幸福地窩在了這個地方,他們給它取名HOME。
他是被HOME的老板引見給我的。當時公司正好完成一個APO的項目,和幾個熟人一起約來了這裏。和他一起的還有另外一個男孩,老板說都是清新的男孩子,讓陪著我們喝喝酒。
我第一眼就認出了他,雖然他並不認識我。
我問他叫什麼名字,他說他叫樂楊。問他做這個多久了,他說一年多。
我問他什麼,他就答什麼,並不像旁邊那個男孩子一樣眼波流轉,口齒生香,卻讓人覺得特別地想保護。
也許,是因為之前的那一麵吧。
當他喝到第三杯的時候,臉已經通紅,捂著胸口開始微微咳嗽。
我拉了他的手,奪下了他的酒杯,對我的那位朋友說,“這個,歸我吧。”大家開始起哄,轟笑。
我轉過臉問還在咳嗽的男孩,“你同意嗎?”
他慢慢平靜下來,迎視著我,“隻要給我錢,我都無所謂。”
那之後,他住到了我家。
我驚訝於他帶的竟還是那個小行李包,一年前我看到的那個。
“為什麼做這個?”我問他。
“因為需要錢。”他邊收拾行李邊回答我。
“為什麼需要錢?”我又問。
“因為給我媽治病。”他把一雙手套放進了床頭櫃的抽屜。
我很喜歡他一點,就是他很坦白。對我的問題,他完全不隱瞞。
那天晚上,他洗好澡後,很安靜地坐在床上等我。
橘黃色的壁燈下,他整個人像鑲上了一道柔和的光暈,臉上看不出表情,但瘦削的身體怎樣看起來都還是個孩子。
我沒有過去。也許我真的是好人做到底了吧,對他。
我幫他聯係了複讀的學校,讓他繼續高考。
我給他媽媽的帳戶裏打錢,用他舅舅的名字。
我給他爺爺奶奶住的敬老院彙款,甚至幫他們請特護。
而且,我沒有碰他。
我想,我在用另一種方式對他,另一種投資方式。
當然,我不是沒有得到回報的。
漸漸地,他在我的麵前已經不那麼拘謹。
每天晚上從公司回到家,桌上已經有他做好的飯菜。
他很安靜,我看到他的時候,他都在書桌前看書。偶爾,我為公司的事傷神時,他會幫我倒上一杯茶。
“想考什麼學校?”我問他。
“T大醫學院。”他從書堆裏抬頭看我。
“因為你媽的病?”我又問。
“不全是,也算是個承諾。而且,將來我希望,可以把錢還你。”他說。
我笑。把錢還我,如果真有那一天,我會很高興吧。
我已經不否認自己喜歡上了這個男孩,是真的喜歡,覺得他像個讓人沒有負擔的存在,溫暖地陪伴在身邊。
一點點的付出,就讓人得到很多滿足。
———蔣濟橋
所以那次出差在外地,我竟突然發現自己很想他。
項目一做完,我就迫不及待地連夜趕回了上海。
一進門,就看到他還是一如既往地坐在書桌旁。不過,沒有看書,而是拿著雙手套在發呆,一看到我,有點慌張地把手套藏到了身後。
一個多月不見,我發現,自己竟已經離不開他。
我扔了行李,走上前什麼也沒說,隻是抱住了他。
他愣了愣,然後,竟開始掙紮。
“你有喜歡的人?”我鬆開他,心裏被什麼堵住似的不暢快。
他還是一如既往地坦白,點頭,然後說,“我哥。”
就是那天晚上,你嘴裏叫著的哥?我心裏突然覺得有種被欺騙的憤怒。盡管它來得莫名其妙。
隻不過是現實和預期的殘酷反差吧。
我以為,一個月的分開,他也會有那麼點想我。
我頹然地坐在床邊。沉默。
這時,他卻放下了手上的手套。
默默開始脫外套。然後,蹲在了我的麵前,俯下身幫我解褲子。
“對不起。我差點忘了自己該做什麼。”他低著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