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是陝西人,從小學開始練習舞蹈,老師覺得她資質很好,就把她推薦到了BJ,在舞蹈學院附中上學。她的父母辭去了老家的工作也陪著來BJ做生意,開始擺攤賣衣服,後來生意做的大了,在南城的批發市場買了一個攤位,做批發,再後來成了地區總代理,在BJ買了豪車和大房子。
倩上學比較辛苦,每天早晨五點起床練功,一直練到八點上文化課。至於舞蹈的練功,我是不太懂得,據她說就是壓腿,劈叉,蹲起,跑步之類的活動,讓身體既有力度又柔軟。倩從小被寵壞了,公主脾氣比較重,但練舞的時候卻特別能吃苦,加上先天條件比較好,所以一直都是班上的領舞。
隨著她慢慢開始嶄露頭角,嫉妒的人也多了起來,那個時候她住校,有一天中午回宿舍,上鋪的人突然大叫手機丟了,她也沒在意,自顧自的躺在床上午休,這時候,同宿舍的女生開始裝模作樣的在自己床上翻來翻去,自然找不到,最後所有人都聚到了倩的床前,把她拉了起來,她很生氣,但對方人太多,沒辦法,隻能讓她們搜,結果在倩的枕頭下麵找到了“丟失的”手機,倩知道原因,可她說不出來,從小嬌生慣養的她,從來不缺什麼,怎麼可能去偷別人的手機,她解釋了,沒人聽,幾個人推推搡搡把她送到了生活老師那裏,人證物證俱在,老師心中有了定論。女生多的地方雜事本來就多,最容忍不了的就是小偷小摸,於是這位老師準備將這件事作為典型,以震懾其他有類似想法的人,最終決定給倩一個處分。這對於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簡直是晴天霹靂,得了這個處分就等於喪失了保送高中的機會,倩哭了,哭的特別傷心。
倩的父母都是老實人,不過她有一個舅舅,當時在BJ的大夜總會裏帶人看場子,說的簡單些就是黑社會,但並不像香港電影裏那種砍砍殺殺的,有個比較文雅的名字,叫“內保”。在這種娛樂場所,經常會有人喝多了酒鬧事,這個時候就是她舅舅出場的時候了,大大小小打過無數架,重傷過人,進過監獄,小有名氣,在BJ這算是老炮兒了,沒少讓家裏人操心,每次出大事都是倩的媽媽出錢幫他擺平,所以這次倩想到了這個舅舅。
舅舅是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比倩大十歲,平時就和倩很聊得來,從小就很疼她,這次聽說倩被欺負了,還要被處分,氣不過的他,直接拉了所有他認識的人,下午三點,把學校包圍了,帶了幾個看著凶的,衝進宿舍樓找倩。同屋的幾個女生早就嚇得縮成一團,哀求著願意為倩澄清事實,舅舅也沒有動粗,把她們一起帶到了生活老師那兒。這老師本來就被嚇個半死了,聽完幾個女生的解釋,趕緊說不給處分了,又用顫抖的聲音狠狠批評了幾個女生。這事兒就算這麼了了,後來警察來了把舅舅抓走,再後來怎麼樣就不知道了,倩的媽媽應該又為這事花了不少錢。
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欺負倩了,所有人都躲著她走,連老師對她都是客客氣氣的,本來就不善交際的她沒有了朋友,漸漸地她開始習慣這種獨來獨往的生活。
初三畢業,倩順利保送上了本校的高中,一些女生因為條件不好,放棄了舞蹈,同時又轉來了新的學生,倩也認識了兩個新朋友,小艾和亞男,她們的家境都比較差,但倩從來不在意這些,有了好東西都是一起分享。三個人不同班,住在一個宿舍裏,孤單的倩特別珍惜這兩個朋友,對她們像親姐妹一樣。
到了高中,女生們的舞技已經比較精進了,學校也會給她們安排演出機會,每次演出都會有報酬,表演的地點也都是比較高檔的場所,結束後,觀看的富商或領導還會宴請這些演員,有時候甚至送昂貴的禮物。次數多了,每個女孩都能認識幾個有頭有臉的人物,跳舞的女生出路很少,隻有極個別的會成為藝術家或老師,其他的要麼淪為伴舞,要麼轉行做些跟舞蹈無關的事情,而其中一部分則變成了**,過著揮金如土卻沒有靈魂的生活。
人的追求不同,我並沒有資格去評點這種現象,我們活在世上大部分都是在用生命換金錢,有的跟公司換,有的是跟客戶換,而她們無非是在跟那些有錢人換。在我看來,追求物質並不可怕,怕的是生命中隻有物質,遺憾的是有些女孩因為物質不僅出賣了身體,甚至交出了靈魂。
倩的想法很簡單,覺得這些老男人髒,去過幾次晚宴以後,再也不願意去了,小艾自從來到學校就喜歡上了一個教形體的男老師,自然也不願意去,隻有亞男,表現的並不是特別熱衷,但卻從來不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