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市級科技計劃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的力度
市級科技計劃要重點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的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研發;支持以龍頭企業和科研院所為依托的專業性公共技術平台和科技條件設施建設;支持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開發項目。
九、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作用
市財政局、市2008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在電子政務軟件、設備與解決方案、軌道交通綜合管理係統、智能卡、稅控機、網絡計算機、免疫疫苗和診斷試劑等方麵,通過預算控製、招投標等方式,積極推動政府部門、公用事業和國有企業優先采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質量合格的產品與服務。積極推薦中關村科技園區產品和技術應用於奧運工程建設;建立有效程序,使中關村科技園區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能夠進入政府采購目錄。
十、積極進行投融資體製改革
由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北京證監局和北京產權交易所,在國家有關部門領導下,推進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係統、“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等投融資體製改革的試點工作;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建立“綠色通道”,優先支持中關村科技園區具有自主創新能力、成長性好的企業上市融資;實施促進企業境外上市和引進境外資金的“中關村海外融資行動計劃”;支持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產權交易製度創新,豐富投資品種,逐步開展產權交易增值服務,完善經紀商代理交易製度。
十一、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要依據國家支持創業投資企業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放大作用,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發展專項資金中設立創業投資引導資金,通過“創業投資加孵化”、“跟進投資”及創業投資母基金等方式和手段,吸引民間和海外創業投資資金向園區創新企業投入。
十二、鼓勵創業投資企業發展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鼓勵創業投資企業發展的試點工作;要製定具體配套政策措施,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對經認定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園區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創業投資企業風險補貼。
十三、加強知識產權製度建設與管理服務
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要配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快建設中關村國家知識產權製度示範園區,加強知識產權製度建設與管理服務;資助企業申請專利、培訓專利管理人員和健全企業專利管理機構,使中關村科技園區企業發明專利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提供專利實施資金和專利質押貸款,加快優秀專利技術產業化;完善中關村版權保護中心職能,繼續為企業提供軟件著作權和貿易合同“一站式”登記服務。
十四、打擊盜版活動,進一步淨化中關村科技園區市場環境
市版權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持續打擊盜版活動;鼓勵開發和應用版權保護的技術措施,提高企業自我保護能力和水平;支持電子市場開展清潔賣場活動,擴大版權保護示範單位規模,在重點地區設立版權保護公益廣告,進一步淨化中關村科技園區市場環境。
十五、完善高新技術產業信息統計係統
市統計局和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要盡快完善“中關村指數”的編製和發布工作,使之涵蓋本市各區域、各方麵高新技術產業的情況,以準確監測和反映全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整體狀況。
十六、積極開展信用試點工作
由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牽頭,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和市工商局,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做好中關村科技園區信用試點工作;要將園區企業的信用信息納入全市信用信息係統,積極推進政府部門信息公開和共享,支持中關村企業信用促進會等信用中介機構市場化運作、專業化服務。
十七、加大對戰略性人才的培育、吸引和激勵力度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和市人事局要繼續加強中關村科技園區留學人員創業扶持工作;在政策、服務機構、孵化、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資源共享、項目融資推介、資金扶持、從業求職服務等七方麵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留學人員歸國創業;支持和鼓勵以創業企業家、創業投資家為代表的創新型人才,在做強中關村科技園區和國際化發展中發揮領軍作用。
十八、進行產權製度改革和股權激勵試點工作
由市國資委牽頭,會同市科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和市工商局,在國務院國資委和科技部領導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科技部關於國有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股權激勵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8號)和《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5〕78號)等文件規定,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選擇若幹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和院所轉製企業,進行產權製度改革和股權激勵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