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國內創新型城市的水平
(1)北京市提出的創新型城市的標準北京市提出到2010年初步建成創新型城市,並明確了2010年時的創新型城市的幾大具體標準。這些標準是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科學設定的,因此,可以作為我們製度創新型城市的標準。
①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明確提出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戰略目標2006年4月,北京市委市政府《關於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首次提出建設創新型城市是新世紀、新階段首都發展麵臨的重大戰略任務,到2010年,北京要初步建成創新型城市。意見對創新型城市的主要目標進行了明確: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達到6%,每萬人專利申請數達到18件,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的增長速度高於地區生產總值增速,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初步確立,創新體係基本形成,自主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科技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明顯提高。
②《北京市“十一五”時期科技發展與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提出的標準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科委、市發改委向社會正式發布了《北京市“十一五”時期科技發展與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規劃》提出,到2010年,北京將通過充分發揮科技優勢、促進產業結構提升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等舉措,初步建成以“高端創新、強勁輻射、產業提升、環境優越”為主要特征的“創新型城市”,並為此設定了五大具體目標。“五大具體目標”是:
一是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得到提升,企業研發投入占企業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突破4%,企業研發支出占地區研發支出的比重超過50%,這就意味著北京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基本形成。
二是科技在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的引領地位得到提升,創新型服務業成為提升城市功能和輻射能力的主要驅動力,高新技術產業湧現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產品和企業。
2010年北京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比重達到40%以上。北京每萬人專利申請數達到18件,其中發明專利12件;萬人國內專利授權8件,其中發明專利5件。國際3大權威檢索係統收錄北京科技論文超過3萬篇;創新型服務業成為提升城市功能和輻射能力的主要驅動力,軟件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突破12%;出口總額的38%為高新產品;每年新創辦高新技術企業達到3000家。
三是科技在城市管理和建設中的應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困擾北京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幹關鍵技術問題得到解決,科技改善公眾生活質量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作用顯著。
四是北京為全國服務和與全球資源對接的能力得到提升,2010年技術交易額突破1000億元,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活躍。
北京技術市場交易額2005年為489億元,占全國技術成交總額的315%。2010年,北京技術市場交易額的目標值是超過1000億元,其中對外埠技術交易額達到600億元以上,即60%的技術交易量在京外地區展開。北京為全國服務和與全球資源對接的能力得到提升。京津冀區域科技合作的體係和框架基本形成。
五是科技持續發展水平和創新能力得到提升,擁有穩定的高素質科學家與工程師隊伍,力爭國家科技條件平台大量落戶北京,科技基礎條件得到有效整合,科技資源共享機製基本形成。
到“十一五”末期,北京每萬人中科學家和工程師達到220名;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北京承擔三分之一以上;財政科技經費支出年增長率保持在20%以上;跨國公司在京設立研發機構超過350家。
北京市最終的目標是到2020年,在2010年的基礎上建設成比較完善的“創新型城市”,自主創新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和主導模式,成為引領中國自主創新發展的先鋒和連接全球創新網絡的重要節點。
(2)大連艦艇學院杜輝教授提出的創新型城市的標準杜輝教授提出的創新型城市的主要標誌是:城市技術對外依存度低於30%,技術進步對經濟增長貢獻率超過70%以上,發明專利申請量占全部專利申請量超過70%以上,企業專利申請量占全社會申請量超過70%以上,社會研發投人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3%以上,企業研發投入超過銷售收人4%以上等。
(3)科技部提出的全國科技進步統計監測指標體係中各指標的標準2003年,科技部新修訂的全國科技進步統計監測指標體係中,對每個指標提出了相應的監測標準(4)國家統計局提出的創新型國家指標體係的指標標準為探索反映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進程的科學方法,國家統計局組織開展了“創新型國家進程統計監測研究”,提出了創新型國家評價指標體係。對於“創新型國家監測指標體係”中的指標,采用以下方法和原則確定了其目標值。
①屬於《發展規劃綱要》或其他相關發展規劃的指標,其目標值依照規劃確定。主要包括:
“R&D經費支出占GDP的比重”的目標值依《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2020年目標,定為25%。
“百萬人口發明專利授權數”的目標值定為不低於17件。這是因為《發展規劃綱要》的2020年目標是本國人發明專利年度授權量進入世界前5位,根據有關資料估算,這意味著我國2020年的發明專利不能少於2500件,而這時我國總人口可能達到1429億。
“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目標值依據黨的“十六大”精神確定,即到2020年超過3000美元。
②與“歐洲創新記分牌”相同的指標,參考歐盟國家的水平確定我國的目標值。具體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用歐盟25國的平均水平為目標值。這類指標共有八個,分別為:“經濟活動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人數所占比重”、“20—29歲人口中新畢業的理工科學生所占比重”、“中高技術和高技術產業R&D經費支出所占比重”、“信息通訊產業投資占GDP的比重”、“開展創新活動的企業所占比重”、“企業研發經費中對大學和科研機構支出所占比重”、“享受政府創新資助的企業所占比重”和“高技術服務業就業人員占全部就業人員的比重”。這些指標的目標值分別定為219%、122%、892%、63%、437%、66%、97%和32%。
用歐盟較發達的10個國家的平均水平為目標值。這類指標包括“20—24歲人口中受過中等教育人數所占比重”和“創新費用投入強度”,目標值分別定為805%和23%。
用歐盟較發達的15個國家的平均水平為目標值。其指標為“新產品銷售收入占全部產品銷售收入的比重”,目標值定為20%。
③其他指標以科技發展領先國家的平均水平為目標值。這樣的指標包括:
“基礎研究支出占R&D經費支出的比重”的目標值定為15%。這是因為世界上創新型國家的這一指標值一般為15%—20%,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們選擇其下限為我國的目標值。
“高技術產品出口占世界市場的份額”和“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率”的目標值分別定為16%和35%。這主要是參考了目前美國高技術產品在國際市場所占的份額(16%)和創新型國家高技術產業增加值率的一般水平(30%—40%)。
“百萬人口工業設計授權數”和“百萬人口商標注冊數”的目標值均定為14件。這是根據2020年我國在國際機構申請的工業設計和商標注冊數隻有達到2000件以上才有可能進入世界前10名和當時的人口數確定的。
“國際科技論文引用率”的目標值定為不低於8次/篇。這是因為目前國際上創新型國家的這一指標值均在每篇8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