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察工作(89-98)
【查處案件和信訪】1989-1997年,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及電話舉報834件次,澄清事實208件,批評教育118人,其它130件。信訪立案45件,結案45件,結案率達100%,被市紀委、市監察局評為成都市信訪“達標”區縣。立案檢查各類違紀案件81件,結案81件,結案率為100%,處分黨員幹部85人。通過查處違紀案件,嚴肅了黨紀政紀,懲治了腐敗,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400餘萬元。
1998年上半年,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02件次。屬紀檢監察職責範圍的69件,直接查辦和核查信訪問題19件,轉為違紀立案案件6件6人。通過抓信訪受理和初核,較好地解決了亂收費、農民負擔、企業負擔、違規購置通訊工具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避免了多次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1-6月,共立案檢查黨員、幹部違紀案件10件,結案9件,查清待結1件,結案率達90%。給予黨紀處分3人,免予行政處分4人;給予行政處分2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7萬餘元。
在查辦案件的同時,還注重了保護職能,為17名受到失實舉報的黨員幹部澄清了是非,對6名有一般性問題的黨員幹部給予了批評教育,對5名問題較嚴重,但又夠不上立案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作了廉政談話,予以批評教育。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一是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要求抓好“三個環節”(會前準備、會中抓實效、會後抓落實),堅持“四不開”(會前未學習、未征求意見、人未到齊、上級派員未到不開),嚴格市紀委、市監察局提出的檢查專題民主生活會質量的“七條標準”等;二是加強監督指導,將全區各鄉鎮、各單位分到區紀委個室,由各室負責參加該鄉鎮、單位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三是檢查落實,對自查或群眾反映的問題是否糾正或整改,通過黨風廉政檢查或專項檢查,督促解決和落實。1993年以來,全區共有5700人次參加了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自查自糾專題民主生活會,每年的自查自糾麵都在98%以上。逐步建立了領導幹部收入申報製度、財產登記製度、黨內監督製度等一係列製度。
1998年,一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厲行節約製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幹規定》、《廉政準則》和市紀委的安排,製定了《關於1998年全區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自查自糾工作的安排意見》,對廉潔自律自查自糾的範圍、步驟、方法、組織形式和時限要求作了詳細規定;二是明確了質量標準,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做好會前征求群眾意見、會中積極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會後積極整改三個環節;三是加強指導和監督。對全區部門、鄉鎮的專題民主生活會實行了分工負責、分別指導,對部分重點部門,紀委主要領導還專程前往參加,要求生活會必須解決問題,不合格的,責成重新召開,確保了專題民主生活會的質量。同時,還加大自律的力度,對9名領導幹部、3個單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問題,均書麵摘轉或口頭轉告領導幹部本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督促他們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負責的說明。
全區500餘名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建立了廉政檔案,對各自的收入、住房、配偶、子女、禮品收受等情況逐一詳細登記,存檔備查。個人收入申報製度也取得較大進展。
【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令通暢】8年來,區紀委、區監察局共開展減輕農民負擔、減輕企業負擔、確保農副產品收購資金、農藥、化肥、種子經營情況、公路、教育集資收取和使用情況、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統計法執行情況、特困戶住房改造、土地法執行、驛馬河綜合治理等執法監察39項(次)。其中:主辦20項(次),協辦19項(次),查處違法違紀金額121.2萬元,挽回經濟損失91.54萬元,糾正退還違法違紀金額60.74萬元;提出建議156件,被采納153件;協助建章立製22個,推廣先進典型8個;發現案件線索51個,立案查處51個,處理3人。共檢查單位、鄉鎮509個(次),糾正問題127個。
【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不正之風】采取條塊結合,齊抓齊管,突出重點,集中整治、綜合治理的辦法。
確定重點部門,進行重點整治。從1993年開始至1996年,根據市紀委安排,從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入手,確定了10個重點糾風部門及“六員一隊”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采取宣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培訓等形式進行集中整治。通過整治,受教育麵達98%,受政紀處分4人,法紀處分1人,解聘19人,群眾滿意率達85%以上。
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進行了專項清理。一是對全區的8個收費、檢查站進行了清理,取消不符合省政府規定的站卡5個;二是對中小學亂收費問題進行了檢查,清退亂收費3.1492萬元,並對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三是對占用企業錢物的不正之風進行了清理,共清理汽車一輛,資金16萬餘元;四是對1993年以來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的情況進行了全麵清理,結果全區黨政機關共辦經濟實體65個。其中,“三不準”機關所辦經濟實體30個,已劃轉21個,按規定給予保留7個,1個待劃轉,1個因債權債務暫保留。其它行政機關所辦經濟實體35個,已全部脫鉤。五是對公款安裝的住宅電話進行了清理,補交費用5萬餘元,並指定了《龍泉驛區領導幹部安裝住宅電話的有關規定》下發執行。六是依照《龍泉驛區清理檢查預算外資金的實施辦法》,對區級80個單位的預算外資金進行了清理,清理出違紀資金4.8萬元。
狠抓了對行業風氣的民主評議工作,促進了行風的進一步好轉。從1993年開始至1996年,一是抓了企業對政府職能部門和行業貫徹《轉換企業經營機製條例》工作。組織了76個企業對43個部門(行業)轉變職能、行業風氣、工作作風、減輕企業負擔、辦事製度等五個方麵的情況,按好、中、差三個等級進行無記名評議,並將評議結果用簡報方式反饋給各有關部門,各部門針對存在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及時製定了整改措施。二是抓好了衛生和工商係統的重點行風評議工作。1996年,聘請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及群眾代表17人為行風評議員,走訪群眾400餘人,收集各類意見100多條。從1996年開始,為製止對企業的“三亂”行為,區紀委、區監察局開展了對企業進行“掛牌保護”。1996年對34家企業進行了掛牌保護,1997年又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重新確定了42家企業進行了保護,確保了他們的合法權益。至1997年共減少對企業的“三亂”金額達50餘萬元。
狠抓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拒腐防變能力。1993年以來,在全區黨員幹部中狠抓了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及時開始了學一本黨員幹部行為規範的書,讀一組黨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看一套正反典型錄象片的“三個一”教育工作,放映錄象片760餘場次,黨員幹部受教育麵達96%以上,同時,還積極組織幹部通過看錄象片、集體學習、參加知識競賽等方式學習了《黨紀政紀條規》、《廉政準則》。
1998年的糾風工作,確立國稅、地稅、房管、建委、法院、檢察院等10個部門為糾風重點聯係部門。在國稅局開展行風評議的試點工作,向納稅戶發出行風問卷調查表1000餘份,聘請10名行風評議員,對國稅係統的行業風氣進行調查評議。另外,還在區工商局、郵政局、建行等部門繼續推行社會服務承諾製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效。1998年,繼續開展減輕農民負擔的執法監察,督促各鄉鎮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到戶率100%,並對全區各鄉鎮農民負擔情況進行自查,自查率100%,全區農民負擔52.45元,人均增加額2.64元,沒有突破3元的規定,占去年人均純收入的2.09%。市農民負擔監管辦公室對龍泉驛區減負工作檢查後,充分肯定龍泉驛區這項工作取得的成效。開展減輕企業負擔的執法監察,會同有關部門走訪22家企業,對企業負擔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完成11名企業負擔監督員的選聘、聘任工作;建立11個企業負擔聯係點。進行重點企業的掛牌保護工作;對25家私營企業和37戶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實行掛牌保護,建立5條保護措施,如同意受費登記簿、大額罰款報告製度等。開展對建築工程項目招投標執法監察工作,對建築項目的招標、投標、評標、決標全過程進行監督。共監督11個項目,為國家和集體節約資金29萬餘元。
【幹部隊伍建設】一是抓思想建設。首先是抓好每周一次的政治、業務學習,在全機關形成“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風氣。幾年來,舉辦紀檢監察幹部1600人次,參加市級以上培訓25人次。二是抓組織建設,提高幹部隊伍的凝聚力。主要是抓了民主集中製原則和製度、黨內生活和監督製度、收入申報、禮品登記、廉政檔案、個人重大問題報告等製度的建立和落實。同時還積極開展創“四好”班子活動,創建“規範化黨支部”活動,多次被市委、區委評為先進基層黨支部、“四好”領導班子單位;抓作風建設,提高戰鬥力,在全機關提倡支持和發揚“敬業、奉獻、開拓、務實、從嚴”精神。幾年來,先後4次抓機關作風整頓,堅持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考核、獎懲逗硬,推動了機關作風建設,提高了辦事效率。
【機構設置及合署辦公】1990年前,區紀委內設:辦公室、案件檢查科、案件審理科、信訪科。1991年增設黨風廉政辦公室。
1989年監察局成立,內設控告申訴科、案件檢查科、辦公室、行政監察舉報站。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合署辦公的決定和省市紀委、監察廳的部署,1993年一季度,區紀委、監察局順利完成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新體製。一個領導班子,即區紀委常委會,在常委會統一領導下,履行紀檢、監察兩種職能。合署辦公後內設7個機構:辦公室、監察綜合室、信訪室、案件檢查室、案件審理室、教育研究室、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同時掛區委、區政府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兩塊牌子)。
【換屆】1989年,區紀委設書記一名(劉澤友),副書記二名(陳榮蘭、毛代益),常委5人。區監察局設局長一名(楊陽),副局長二名(吳清文、鍾述發)。1990年2月換屆,劉澤友任書記,陳榮蘭任副書記,同年9月增補唐成斌為副書記。1993年2月換屆,經區第六次黨代會選舉,陳榮蘭為紀委書記,廖明全、汪紹君為紀委副書記,汪紹君兼任監察局局長,林宏洲、曾學瓊任副局長。1997年換屆,唐成斌任區紀委書記,汪紹君、曾學瓊任紀委副書記。
【認真清理通訊工具】從1998年3月16日至6月30日,對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公費住宅電話和移動電話進行了全麵清理。全區清理和轉讓公費移動電話390部,公費住宅電話531部,收回資金61萬餘元。實行按範圍限額報銷通話費的製度,取消222部移動電話、247部住宅電話的通話費報銷資格,僅此一項,每年可節約資金77萬餘元。建立新購機按程序報批、禁止虧損企業公費購置移動電話等製度。區常委一班人均帶頭清理登記,轉讓住宅電話、移動電話。通過對通訊工具的清理,既達到了節約的目的,有遏製了腐敗。
【嚴格控製會議】1998年上半年共取消大型會議6次,全區僅1-6月比1997年同期節約會議經費5.86萬元,下降率為24%。一是實行會議許可證製度,所有會議必須經過批準方可召開;二是合並召開內容相近、部門職能相近的會議;三是取消在農忙期間與農業無關和不突出經濟建設以及與城市向東發展工作相抵觸的會議;四是嚴格控製各種類型的紀念會、研討會、表彰會、新聞會等;五是召開會議,嚴格做到不贈送禮品和紀念品,不組織高消費娛樂活動,不以開會為由遊山玩水,不向企事業單位攤派會議費用。
【認真執行公務接待標準】1998年實行接待費在財務上單獨列項製度,並建立招待費審批、核算和監察檢查製度及三聯單報銷製度等辦法,杜絕在公務接待中超標接待、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現象。全區接待費比1997年同期下降率為21%。
【按規定配備和更換小汽車】1998年四大班子的公務用車均嚴格按照中發[1997]13號文件和成委辦[1997]72號文件的規定配合和更換,無超標和借用下級或企事業單位車輛的情況,無隱匿超標小汽車逃避清理的情況,無用公款買車辦私人車牌照和挪用救災款、扶貧款、救濟款、教育基金購車的情況。
【按規定進行房改】1998年積極推行住房改革,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實行對公有住房實行成本價、優惠價售房。糾正住房上的不正之風,對超標準住房成套的予以清退,不可分割的麵積,以市場價售給。實施安居工程,以成本價集資建房。
【嚴格執行不準經商辦企業的規定】1998年黨政機關所辦經濟實體已按規定予以脫鉤。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
【堅決遵守和維護政治紀律】1998年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各級領導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中央禁止的堅決糾正,中央提倡的積極響應。以實際行動保證黨的十五大和省、市委的各項決策的貫徹執行,保證各項改革措施在全區順利實施。
紀委監察局(2000)
1998年換屆後由唐成斌、汪紹君、曾學瓊,解高蘭、薑四文、張定發、胡顯文擔任區委常委,唐成斌任書記,汪紹君、曾學瓊任副書記,區監察局由汪紹君兼任局長,張定發、薑四文兼任副局長。區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尚未改變,設七室,即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廉政室、教育研究室。1999年,有幹部職工20人。向義和鎮災民捐糧1080斤,麵條48斤,衣物260件,向茶點鎮貧困母親送糧送油,向企業下崗職工捐款捐物,向愛心獻功臣活動積極捐款。1999年又向省《黨風黨紀》雜誌社爭取3500元,捐贈給茶點鎮貧困學生。
【信訪和案件查處工作】1999年,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21件(次),其中屬紀檢監察業務範圍的135件(次),占61.09%,全部屬檢舉控告類信訪,申訴類信訪為零;應結、一般信訪問題63件,已結63件,辦結率為100%,自辦36件,結案36件,辦結率為100%。共立信訪案件1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0%,已結12件,結案率為100%,為按期優質結案。提供案件線索13件,成案8件,挽回經濟損失3.53萬元,共編發信訪簡報8期,送閱信件26件,提供信訪信息15條。加大了對涉及重點對象舉報和疑難信訪的辦結力度,領導親自深入基層調查,確保辦信質量,在一定範圍公開辦信結果,有效減少了越級上訪和重複上訪,使被反映對象的工作積極性未受到影響。這種作法受到省、市紀檢、監察機關的高度評價,並作為“龍泉驛經驗”進行推廣。
全區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5件15人,結案15件15人,結案率為100%,其中大要案3件,屬經濟類案件2件,涉案金額35.55萬元。在立案查處案件中,貪汙受賄2件,挪用公款1件,其他經濟類3件,違反社會主義道德2件,違反計生政策4件,失職3件,涉及副處級以上黨員幹部5人,其他幹部6人,一般黨員4人。黨內處分11人,其中開除黨籍3人,留黨察看1人,撤消黨內職務2人,黨內嚴重警告2人,黨內警告3人,免予黨紀處分2人,政紀處分2人,行政降級2人,記過1人;給予黨紀政紀雙重處分4人。在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的同時,繼續抓好回訪教育,共回訪8人,回訪率達100%。
【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是1999年反腐敗工作的“龍頭”,其責任主體是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責任製是“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的具體實現形式,其核心和保證措施是責任追究。年初,按照區委、區政府的安排部署,起草了“關於1999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的通知”,以龍委發[1999]32號文印發至全區,對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了全麵部署和明確分工,明確了相關的責任範圍和責任內容,區委健全了“龍泉驛區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區委書記弓繼權任組長,唐嗣成、唐成斌、唐榮新、陳忠孝、陳榮蘭5位區委常委任副組長,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起草了“關於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意見”和配套的“考核辦法”,區委、區政府以龍委發[199]90號文件印發全區貫徹執行。建立和完善了“區委書記負總責,區委常委、副區長分工負責,人大、政協監督支持,各鄉鎮、區級各部門狠抓落實”的責任體係,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具體分解到每一個崗位,強化了“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的力度。定期、不定期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督促落實,並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建立和實施納入區委目標考核,實行百分製。
【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狠抓了製度建設,完善了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製度、禮品登記製度、收入申報製度、廉政談話製度,規範了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的填報管理。貫徹落實中央“八條規定”取得了新的進展,進一步完善了通訊工具和通話費的管理,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配備和使用公務住宅電話、移動電話和傳呼機管理的補充規定》,以龍委辦[1999]80號文件印發全區,實行“限額包幹,超支自付”的管理辦法。在製止大吃大喝方麵,努力探索“八條規定”的載體和形式,通過對鄉鎮興辦機關食堂的調查分析,1999年全區19個鄉鎮已有18個鄉鎮建起了機關食堂。據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的辦公室統計,全區招待費比上年同期下降24.3萬元。全區大型會議得到有效控製,區委規定,凡召集召開5個以上以上鄉鎮一把手的會議,必須報經區委、區政府領導批準。據統計,共取消全區性會議20次,節約經費16萬元。無一例通過旅遊渠道出國(境)和到本行政區外開會時間發生。加強了對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強化了對重點環節的把關,1999年特別要求專題民主生活會事前準備、征求群眾意見這一環節必須形成書麵材料上報區委、監察局,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時要邀請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參加。全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功474個,均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率達100%。應參加自查自糾的副科級以上幹部1538人,已參加1533人,占99.6%,因公未參加自查自糾的5人全部進行了補課。
【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一是繼續加強法院、檢察院、建委、環衛局、技監局、國稅局、地稅局、國土局、教委10個重點聯係部門糾風工作,重點的建章立製、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方麵狠下功夫。開展思想作風整頓和業務培訓188次,受教育人數6069人,受教育麵達100%。拒收禮金、禮物折合人民幣58000元;拒吃請1020人次;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115個,聘請行風監督員265名,層層建立了有效的監督網絡。二是在地稅部門開展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召開了行風評議動員大會,下發了安排意見,向社會發放了問卷調查表135份。聘請了14名行風評議員。1999年行風評議堅持“條塊結合、協調工作、形成合力、整體推進”的評議原則,並按“誰主管、誰負責”和“管行業就要管行風”的要求組織實施,參與麵大大擴展。三是繼續在建行、郵政、工商部門推行社會服務承諾製的同時,1999年又在國稅局、地稅局、衛生係統推行社會服務承諾製,並與行風評議結合起來,充實完善了承諾服務的內容和措施,廣泛宣傳、張貼承諾的內容、標準、項目和服務時限。每個單位均未發現因承諾而引起的投訴。四是“收支兩條線”管理和預算外資金監督檢查工作全麵開展。10月1日正式啟用財政收費大廳,建立了“單位發票、銀行代收、駐廳監督”的管理機製。全年罰沒收入631萬元,入庫率達100%。對區屬21個重點部門涉及29個核算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管理和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查出應繳未繳預算資金63.35萬元,應繳未繳財政專戶資金284.85萬元,違規收費基金7.05萬元,違規使用票據金額12.9萬元,未納入財務統管的單位1個,多設立的銀行帳戶17個,全部進行了糾正,完成了中央提出的所有收費項目,標準均按有關批準文件執行;收費、罰款一律亮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廳印製的票據;嚴格執行罰款分離、票款分離;開設銀行帳戶,須經財政部門批準,專戶管理;所有收費如數繳庫,不得截留、私分;對公、檢、法所需經費必須保證,絕不容許搞變通的6個階段性目標。五是試行會計委派和政府采購等工作取得了新進展。在衛生係統實行會計委派製度,所委派會計都進行了崗前培訓,其工資福利均由財政局發放,委派會計監督成效明顯。全區成立了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下設采購辦公室,對政府係統采購物資作了明確的規定。六是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處理,所辦8個企業,7個已經全部辦清脫鉤手續,1個保留企業納入規範管理,摸清了黨政機關所辦經濟實體的底數。七是切實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重點整頓藥品經營秩序、藥品虛高定價和收取回扣等問題,9-10月份,對轄區內的7個直屬醫療單位、19所鄉鎮衛生院、駐區廠礦醫院和7家藥品批發企業進行了整頓,聘請了27名藥品監督員,設立了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嚴格執行“分開核算、分別管理”製度,全區藥品價格比去年降低了3.488萬元,人均減輕社會不合理醫藥費用負擔2.80元。八是鞏固和擴大治理公路“三亂”和中小學亂收費工作成果。公路“亂設卡、亂收費、亂罰款”現象得到有效遏製。中小學收費嚴格實行“兩公開一監督”製度,對全區12個鄉鎮的32所中小學收費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糾正不規範收費行為3起,涉及金額1.86萬元。全區擇校生收費總額比上年減少1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