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從來沒讀過《湯姆曆險記》的話,你是不會知道我是誰的啦。不過這沒有什麼。那本書是馬克·吐溫先生寫的,雖然有些事他說得誇張了點,但大部分都是實話。不過,實話不實話的算不了什麼,我從沒看過誰不偶爾撒撒謊的,除了玻莉姨媽和那寡婦,也許瑪莉也可以算進來吧。玻莉姨媽——她就是湯姆的姨媽——還有瑪莉,以及那寡婦道格拉斯,這些人在書裏麵都曾被提到——就像我先前所說的,那本書裏頭所描述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真的,雖然有些地方的確是誇張了點。
那本書的結局是這樣的:湯姆跟我找到那幫搶匪藏在洞裏的錢,靠著那筆錢我們發了大財。我們每個人分到了6000塊——全是金幣喲。當它們被堆成一堆時,看起來真是壯觀極了。撒切爾法官把這些錢拿去生利息,我們每天可以拿到一塊錢的年息——大家都知道他心裏打的是什麼主意。道格拉斯夫人認了我做養子,負責教養我,可是想想,和一個正經八百的寡婦住在一起,處處都要考慮到她可怕的生活規則,是一件多麼糟糕的事啊!所以當我再也忍不下去的時候,我就逃了。穿上從前的破衣服,帶著我的糖罐子,我又再次感到自由自在,心滿意足。可是湯姆那家夥逮到了我,說要帶頭組一個強盜團,如果我肯乖乖回寡婦家的話,我就可以加入他們,所以我就回去啦。
那寡婦見到我便哭了起來,說我是隻可憐的迷途羔羊,還拉拉雜雜地用一堆其他的名稱叫我,不過她沒啥惡意啦。像從前一樣,她再次把我塞進新衣服裏,害得我全身僵硬、汗流不止。唉,一切又開始啦!當她搖晚餐鈴的時候,你一定得準時出現;當你坐在餐桌旁,你也不能馬上開吃,還得等她低頭對著食物喃喃自語一番,雖然她說的那些話和我們吃的東西一點兒關係都沒有。在這裏,每樣東西都規規矩矩地擺著,哪像我從前吃的大鍋菜,各種東西和湯汁都混和在一起,那可是好吃多了。
吃過晚飯之後,她把書拿出來,給我講些摩西的故事。有那麼一段時間,我也很努力地想要知道關於那個人的一點一滴,可是後來她說摩西很久很久以前就死了,我便對他失去了興趣,因為一個死人實在沒啥好說的。
很快,我的煙癮就犯了,所以我就求她讓我吸一根,可是她不準。她說這是糟透了的壞習慣,叫我以後不許再犯。有些人就是這樣,對一件事什麼都不了解就一味地反對。像她對摩西關心得要命,可是他跟她非親非故,對別人也沒啥用處,而且老早就死掉了。然而她卻因為抽煙這件天大的好事來找我的碴兒。她自己還不是吸鼻煙?當然她覺得這沒啥關係,因為吸的人是她自己嘛。
現在她的妹妹瓦特森小姐拿著一本拚音課本坐在我旁邊。她最近才搬來,是個戴著寬邊眼鏡,看上去瘦巴巴的老處女。她很賣力地教了我一個小時左右。後來那寡婦叫她放輕鬆一點。我實在是受不了啦,之後的那一個小時簡直是無聊極了,於是我開始不安分地動來動去。瓦特森小姐會說:“哈克,別把腳抬起來!”“哈克,不要發出嘎吱嘎吱的怪聲音,坐正!”沒多久她又說:“別伸懶腰打哈欠,哈克,你可不可以乖一點啊?”然後她告訴我關於地獄的事,我說我寧願待在那兒。她聽了非常生氣,可是我又不是故意的,我隻是想去別的地方走走,換換環境,這又不過分。她說我說的話實在是太邪惡了,她一輩子也不會說出那樣的話來,她將來可是要上天堂的。我看不出那地方有啥好的,所以我才不會白費力氣。當然,我嘴上可不這麼說,因為那隻會給我惹麻煩,對我沒啥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