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安利想到的辦法很簡單,就和諸葛亮有名的空城計差不多,簡單的說,就是裝X。

現在的情況很明了,那些人對麥安利的“魔王”身份充滿恐懼和敬畏,如果他適當的裝腔作勢一番,說不定可以把他們嚇跑。咳咳,雖然聽起來不太可能,但這是目前麥安利唯一能想到的最好方法。要是跑的話,他肯定是跑不過騎著馬的一大隊人。而且武力值也肯定比不過他們,畢竟這身體怎麼看都太弱了,就算很厲害,以一敵百什麼的也肯定做不到。

回想一下自己看過的小說中那些叼炸天人物出場的裝B台詞,麥安利故意壓低聲音緩緩開口道:“愚蠢的人類啊。”

少年稚嫩的聲音因為故意壓低而顯得有些滑稽,像個裝大人的小孩一樣,但那對人馬卻不敢大意,繃緊神經準備戰鬥。

這聲音是個什麼鬼啊!完全無法直視好嗎!一點威嚴都沒有啊!居然還唬住了他們,這群人要不要這麼傻啊!

吐槽一下這些單純(...)的戰士,麥安利繼續緩慢的說:“孤豈是爾等能挑釁的存在,真是不自量力。”

領頭的男人額角已經流下冷汗,全身繃緊,握著武器隨時準備應付“魔王”的、壓根就不會有的攻擊。而其他人的反應也都同領頭男人一樣,隨時準備迎接戰鬥。

若是這對人馬都是見識過過去魔王的雄姿的老兵,再施威一下估計真的會被麥安利給嚇跑,但很可惜,這對人馬中混入了一個真·富二代·沒經驗的新人——一個年輕的魔法師。

“轟——”

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聚集起黑雲,道道閃電在雲中翻滾,發出陣陣聲響。然後,一道紫色的粗壯閃電就朝著麥安利劈過來。

臥槽!

沒等麥安利反應過來,他就眼前一黑,暈了過去。再次睜開眼時,眼前已經是完全不同的景象。

“抱、抱歉,我不知道會這樣......”那個年輕的魔法師——使用雷係魔法劈麥安利的那個家夥,正被領頭男人嗬斥。

在被雷劈中後,除了地麵上的裂痕,白發少年的身影已經完全消失,仿佛從來不存在一樣。這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他是魔王,魔族的王,魔族的最強。

他的種族非常特殊,是魔族裏麵的一個變異種,這是一個幾乎完美的身體。

在這個世界,主要有八個種族——人類、精靈、侏儒、亡靈、獸族、龍族、魔族、天族。還有的其他小種族,就都是在此基礎之上的變異種族。

其中,最聰明的種族是人類,最美麗的種族是精靈,最長壽的種族是龍族,最靈巧的種族是侏儒,最好戰的種族是獸族,最頑強的種族是亡靈,最親近神的種族是魔族天族。

魔王,是魔族中的一個變異種,因為基因,他比人類聰明、比精靈美麗、比龍族長壽、比侏儒靈巧、比獸族好戰、比亡靈頑強。而且,他還有一個非常特殊的特性——無限複活。

每次被殺死,他的身體會自動付出一些代價,讓他瞬移到另一個地方,並且複活。至於會是什麼代價,那要看他的運氣了。因為每次複活付出的代價,都是不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