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廠衛製度初探
明代的“廠衛”製度
——部分節選內容發表於《萬科》周刊2009年六月刊
眾所周知,有明一代,監察、特務係統是極端發達的。其始作甬者,為太祖朱元璋。太祖通過廢中書省、收兵權,從而掌握了軍政大權。但僅此仍嫌不夠,另外還設立了一整套監察係統。雖然此舉並無創新——早在秦國就設立了專司監察之事的禦史大夫,以後曆代皆襲其製,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央檢察機構擴大為禦史台。至唐宋朝,則分為三個係統,即禦史、諫官及封駁——但太祖治下的監察係統則遠此為甚,極其發達!如都察院(先設禦史台、後立都察院)、通政司、拱衛司、察言司、錦衣衛(拱衛司為其前身)、巡檢司等,延展到其後世子孫創立的東廠、西廠、內廠(又稱內行廠)。這就是“廠衛”的由來。
先說都察院的組織設計。都察院下設監察都禦史,僅為正七品。各道監察禦史,正九品。洪武十六年,都察院升為正三品。洪武十七年,再升為正二品,設立左右都禦史,正二品。左右副都禦史,正三品。左右都禦史司職彈劾百官、提督各道。具體而言,即擁有三項權力:三劾權、職官考察權、司法監督權。所謂三劾權,即:“凡大臣好佞、小人構黨,威福作亂者,彈劾;百官貪冒、破壞綱紀者,彈劾;學術不正、上書亂言者,彈劾”。
這種設置中,耐人尋味的是,監察都禦史僅是七品小官,品級和縣官一樣,但卻擁有極大的權力——無形之權。皇帝依靠他們來鉗製大官,以小製大,以內製外,賦予他們什麼話都可以講、什麼意見都可以提、什麼大官都可以告發的權力。這套係統實際上就是皇帝的耳目,是替皇帝監視群僚的機關。如此,也算是大象無形了。
如上述,太祖仍覺不足以掌控百官。又先後設立了檢校、察言司、錦衣衛。前者無正式官署,後者為十二衛中第一衛。前者中最著名的頭子有高見賢、夏煜、楊憲、宋思顏等人,“以伺察搏擊為事”,“專主察聽在京大小衙門官吏不公不法及風聞之事,無不奏聞。”,亦即特務工作。上述幾人得勢後,連李善長等開國重臣也避之遠遠,絲毫不敢招惹。
察言司設置時間較短,史中記載不詳。隻知洪武三年七月,“革察言司”(注1)而已。不過望文生義,可知此司仍為刺事機構。
至於錦衣衛,則規模頗大,其人數最多時達至六萬人。該衛於前身為拱衛司,於洪武元年設立。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於打擊權臣的需要,改為錦衣衛,為上十二衛之首(注2),故能貼近皇帝本人,由皇帝直接指揮,隻聽命於皇帝。說的準確點,這支隊伍並非國家的隊伍,而是皇帝老倌的私人軍警係統。
錦衣衛下設鎮撫司,掌本衛刑名,設經曆司,掌文移出入。其官員有指揮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從三品。僉事二人,四品。鎮撫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戶十四人,五品。下屬有將軍、力士、校尉。實際上,錦衣衛相當於獨立於國家司法係統之外的刺事(偵緝)係統、糾察係統、檢察係統、監察係統、監獄係統、武裝序列。使皇帝擁有直接且絕對的權力,凡事均可不經法司,無疑足以使百官人人自危、度日如年。
具體到錦衣衛的確切職責,據《明史·職官五》雲:“錦衣衛掌侍衛、緝捕、刑獄之事,恒以勳戚都督領之……盜賊奸宄,街塗溝洫,密緝而時省之。”又雲“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太祖屢興大獄,誅殺功臣,大多基於莫須有的罪名,設若交給發司依法辦理,有可能曠日持久,且根本無法治罪,而作為詔獄交給錦衣衛辦理,相當於繞開正統體製,另辟奚徑。詔獄,主要是指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係獄之案。這樣來看錦衣衛職責,就十分明了了。“侍衛”,本就是皇帝的親兵;“刑獄”,自己可以斷獄;加之“密緝”,則又具特務機構性質。所以錦衣衛的核心任務就是屠誅功臣,羅織罪狀,置之於死地。《明史·刑法誌》說:“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足見其酷烈程度,史謂:“幽縶慘酷,害無甚於此者,太祖時,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係獄中,數更大獄,多使斷治,所誅殺為多。”而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術不正的產物,所以其後遺症也特別嚴重。
事實上,如果錦衣衛的工作隻限於偵察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付的案件,其弊端尚不至於那麼嚴重。但凡事不可極端化,一旦適逢一個野心大、心腸狠的指揮使掌權,其禍國殃民的本領就容易被激發出來。因為他太容易利用職務便利製造冤獄,以打擊異己。如成祖時的紀綱、英宗時的逯杲、武宗時的錢寧等,他們掌權時,緹騎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無不籠罩在恐怖氣氛中。至若北鎮撫司大牢中更是關滿了各種各樣無辜的官民,死於錦衣衛酷刑的正直官吏更是不計其數。這種無節製的濫捕冤殺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機構之間的關係,使百官、民眾、軍隊與皇帝離心離德。而此例一開,有明一代,其弊終難去矣。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亡於流寇,而是亡於廠衛。
筆者亦持此說。
沿襲到成祖朱棣,於永樂十八年始創更加嚴酷的東廠(注3)。在發動“靖難之役”奪取了侄子建文帝的帝位後,其精神始終高度緊張。原因有二,其一者,建文未死的流言一直存在,經過曆代學者的考究,發現未死隱匿的可能性極大。另一方麵,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對新政權並不十分支持,特別是前朝舊臣——或許因為建文帝性情仁柔、溫和,尚未失掉人心的緣故吧!——總之,為了鞏固政權,成祖比其父太祖更需要一個強有力的極端專製機構,於是他做了三件事。第一件,將原來又吏部管理宦官的舊製改為又司禮監直接掌管,“至永樂,始歸其事於其內。而史諱之”(注4),相當於將宦官隊伍直接置於自己的掌控之下,成為自己的嫡係力量,無須接受任何製度的製約。第二件,鼓勵告密。有平民謂丁玨者,就因告密而“立授”為刑科給事中,“……立擢之。由是陰伺百僚,有小過輒以聞,舉朝側目”,告密的對象,甚至包括皇親國戚、開國元勳。此風在後期方有所收斂。第三件事就是另設東廠,其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其囂張程度,史中有“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氣勢不可近,六曹官往往被捶擊”的記載。如此,廠衛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