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不同,拉斐爾心想。
既然走一步是錯,走兩步還是錯,那麼不如就這樣錯下去,說不定拐著拐著,就拐到正確的方向上去了。
我能走回去嗎?他問自己。
算了,他心想,能不能走回去,他都已經走了。現在想這些有什麼用呢?隻能走下去了。世界已經沒有讓他重新再來一次的機會。
也許就像這門上的花紋一樣,他在心裏對自己說,自己離開了那個人,說不定對那個人來說會更好。而自己與其在這裏糾結這些沒用的,還不如想想明天的早餐怎麼辦。
哦,對了,想到這兒,拉斐爾突然想起來,明天的早飯還真的沒有著落。之前如果家裏沒有現成的麵包的話,拉斐爾會幹脆不吃早餐了,但現在不一樣了,家裏還住著一個女孩子啊,總不能讓他妹妹跟著他一起早晨挨餓吧?
想起來愛爾威什的夜晚是有門禁的,隻有酒館和**能在晚上營業,拉斐爾就一陣頭痛。
對了,酒館裏也有賣吃的哦,拉斐爾突然意識到,那裏也不是隻賣酒的。去酒館裏買點吃的就是了。
於是在門外和裏麵的加百列打了個招呼,拉斐爾就穿上外套,出門去酒館了。
夜晚的愛爾威什因為有門禁,所以異常的安靜,隻有路兩旁昏黃的燈光映照著路麵,泛出淡淡的光暈。拉斐爾一身褐色的長袍被風吹得獵獵作響,他伸手裹了裹圍巾,把頭上的帽子扶正。
“風真大啊。”他喃喃自語,把手放下來塞進大衣的口袋裏。愛爾威什的冬天,風總是很猛烈,尤其是晚上。所以這一年來拉斐爾都不怎麼在晚上出門。
雖說拉斐爾才來愛爾威什住了一年,但也算是和幾個酒館裏的人比較熟了,倒不是他喜歡去酒館裏喝酒,而是他有個奇怪的習慣,就是有時候會在下午酒館裏沒幾個人的時候跑來酒館,點一杯酒放在桌子上,然後就開始看書。有酒館的老板就很奇怪,說著小夥子怎麼還跑來酒館看書啊?拉斐爾就會笑笑說,這是他以前在別的地方養成的習慣。
在西門宮養成的習慣,有個聲音在他心裏說。
拉斐爾記得小時候在西門宮的時候,導師會讓他和那個人拿著十分枯燥無味的書,去全西門宮最嘈雜的酒館裏看一下午,晚上回來時要向兩人提問書中的內容,如果答不上來,就不準吃晚飯。開始兩個人都不適應,後來漸漸的,居然就習慣於在煩躁的環境裏看書,安靜下來,反而就不習慣了。
事實上要是養成一個習慣,也沒什麼難得。其實要改掉它,也真的不難,看你願不願意了。要是不想改的話,怎麼改也改不掉的。
一邊胡思亂想著,拉斐爾一邊就這樣踏進了最近的一家酒館。
這個酒館沒有名字,住在這一道的居民都叫它“漢斯”,因為老板是個叫漢斯的老頭兒,很有人緣,學識也淵博,不知道怎麼的就甘心在這裏當個小酒館的老板。拉斐爾和他的關係也不錯,應該說,這老頭兒和誰的關係都不錯。
拉斐爾進去的時候,發現今天晚上,漢斯酒館人非常的多,異常的熱鬧。而且大家都沒有在自己的座位上喝酒,而是呼隆隆地聚在一起,把酒館中間一大塊的地兒都圍了起來,不知道在看什麼。拉斐爾一看這就像是有人打群架似的,不禁好奇起來,小心地擠進人群朝裏麵看過去。
進去一看,發現原來是有兩個人在比槍術。
牆的一邊,掛著兩個很小的靶子。但這兩個靶子不是靜止的,它們一直在像兩個鍾擺一樣分別向左右搖晃,而且晃得還比一般的鍾表快。隻見人群的另一邊,一個一頭金色短發的女孩剛給手槍上好子彈。這女孩一頂褐色的牛仔帽,修道服一般的黑色上衣和綁帶長靴,看起來年紀不大,模樣很可愛,語氣卻猖狂得要命,“喂,你這家夥啊?”女孩聲音很好聽,卻充滿了挑釁的意味,劍指在她身旁一個同樣拿著槍,虎背熊腰的大漢:
“我大概估量了一下,這靶子晃這麼一下的時間,最少應該能發六顆子彈。我呢,就不欺負你了,咱們不打兩個,就打一個靶子。你要是能把這六發子彈都射中圓心,就算你贏,我那把長槍就是你的啦,不過你要是輸了,你就要跪下向我道歉,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