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和信仰
明成祖雄才大略,思想複雜且充滿矛盾,就其思想和信仰而言大體可以用下麵十二個字來概括:三教並存,儒學為主,重在利用。明成祖為了鞏固封建專製政權,他需要儒佛道三教來幫助加強思想統治,其中最重要的是儒學,或稱儒教。佛、道二教也不可缺少,但還需限製其發展,否則會危害封建秩序。
明成祖自己擔心天命不佑,將自己拋棄。漢代的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一說,後世皇帝都對其信不疑。明成祖也不能擺脫這種觀念的束縛,隻是又增加了一些自己的解釋。
永樂七年(1409)二月,明成祖在去北京以前,敕諭皇太子監國,他交給皇太子一本自編的《聖學心法》,共四卷,分別敘述君道、臣道、父道、子道,實際上都是節錄的古代聖賢治國名言。
在明成祖看來,所謂敬天就是要“法天之行,體天立德”,按天道行事。但“天道”本身就有些神秘莫測,明成祖的解釋是:“天道不言,四時行而萬物生”,“天道至公無私”,“天道至誠無息”。看來,明成祖這裏強調的是以“至公”、“至誠”安天下,這樣就可以使“上天眷顧,四海安”,否則就會“天命去之,人心違之”,江山不保。
明成祖還把順天道和得人心聯係在一起,如違背天道,就要失去人心,就會被上天所拋棄。他把人心順逆看成天下能否長治久安的根本,顯然有不可否認的積極意義。
明成祖從一個藩王登上皇帝的寶座,他把這說成是天命所歸的結果。這對老百姓是很有欺騙性的。永樂十九年(1421),明成祖剛把京師遷到北京不久,皇宮三大殿發生火災。明成祖不僅要臣下直言政事得失,而且連他的生日也不慶祝了,又派了二十六員大臣分巡天下,安撫軍民,以答上天之譴。
根據儒家觀點,敬天和法祖是並行不悖的,甚至是密切聯係在一起的。天道難以說清,但先王的言行典則卻是擺在那裏的,可以仿效。先王的功業被看作是上天眷顧的結果,法祖也就成了敬天的一部分,也是使國祚延長的重要保證。
永樂四年(1406)十月,江西拉察使周觀政上書,說“為政不必盡法祖宗”,明成祖說他“真妄人也”。這個周觀政也真有些不識相,當時明成祖正指責建文帝變更祖製,這裏他卻要明成祖去變更祖製,這豈不是自討沒趣嗎?
永樂五年(1407)五月,明成祖聽說民間重敬佛老而簡於敬祖非常感慨:“世人於佛老竭力崇奉,而於奉先之禮簡略者,蓋溺於禍福之說,而昧於其本也。率而正之,正當自朕始耳。”由此可以看出,儒家敬天法祖的思想對明成祖影響之深。
明成祖一再強調,向老百姓征發賦役要留有餘地,不能竭澤而漁。應該說,明成祖的這種見解是很高明的,在封建帝王中是不多見的。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永樂年間的社會生產得到較快的發展,盡管大工迭興,南北用兵,費用浩大,但社會並沒出現太大的危機。
明成祖曾說過:“雖有天命,亦須修鎮。”這裏所謂“修德”,就是指要行仁政。如果認真檢查一下明成祖一生行為的話,不合“仁政”要求的地方特別多。但從他的言論上來看,他知道行仁政的重要。他有這種思想,也有所行動,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儒家講“仁”講“禮”,禮是指一種秩序,不同身份的人分別按照一定的禮行事,沒有爭執,沒有僭越,各安其位,和諧相處。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音樂,而音樂的精義在和諧,借以陶冶人的性情,使之安分守己。這實在是個很美妙的東西。所以曆代統治者都很重視“禮”的作用,明成祖當然不例外。
用刑是為了輔助教化,不是治國的主要手段,其目的在於警戒和威懾,使人不敢違禮犯法,最後達到不用刑而天下治。
既然刑罰是輔助手段,是為了“弼教”,那就不能濫用,所以明成祖一再強調要明刑慎罰。
首先,明成祖提出了“用法當以寬不以猛”的原則。他的父皇朱元璋懲元之弊,以猛治國,許多人無辜被戮。明成祖則強調“猛則民不堪”,尤其是對死刑,“寧緩勿急”,因為人被處死了,再想改正也來不及了。所以他規定,凡判死刑,都要“五複奏”,即要反複審查五遍。
其次,用法不可過苛過濫。明成祖一再強調,用法過苛過濫就會使好人受害,而壞人不知戒。
再其次,明成祖強調按律令辦事。在中國古代,不按律個辦事的情況可謂司空見慣。有的帝王比較明察,反複強調這一點,自己再能以身作則,情況就能稍好一些。明成祖在這個問題上頭腦就比較清醒。他一再強調法司官員要按律辦,不得法。對那些執法犯法的人要嚴懲不貸。
明成祖還一再申諭,近親犯法,也要同樣按法律懲治。
應該指出,明成祖的言行並不一致,有許多自相矛盾之處。他的話有些是說給臣下聽的,有些是說給子孫後代的。他要極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個聖明的君主,所以說的話都頗合聖賢之道。
應該承認,明成祖的頭腦是比較清醒的,他要極力洗刷因奪位而帶來的亂臣賊子的形象,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盛世賢明君主。他講天命,目的是為了神化自己,威嚇臣民,但卻不讓天命來束縛自己的手腳。
明太祖朱元璋曾出家為僧,稱帝後頗為崇佛,並設立僧錄司以專管佛事。但朱元璋也並不是任其發展,而是對佛教進行了種種限製。明成祖基本上繼承了朱元璋的做法:崇佛而不佞佛。
明成祖知道,佛教教人為善,教人馴服,利用好了可以為鞏固他的統治服務。因此,明成祖也信佛、崇佛,允許佛教有一定的發展。他不僅有時讓臣下唱佛曲,而且將佛曲頒立幹塞外。
為此,明成祖命侍講王洪擬語,而王洪不信佛,對頒佛曲於塞外之事頗不以為然,遲遲不應詔。他為此受到明成祖的訓斥,從此“不複進用”。永樂十九年(1421)因北京三大殿被燒,明成祖詔求直言,侍講鄒緝上了一道有名的奏疏,其中說道:“京師聚集僧、道萬餘人,日耗廩米百餘石。”
這表明,當時京師有不少的僧人和道士,而且消耗“廩米”,亦即國家的庫糧。
永樂五年(1407)五月的一天,明成祖去佛教寺院靈穀寺。有一條小蟲子在他衣服上爬,用手一抖,小蟲子落在地上。他隨即命身邊的宦官將這條小蟲放到樹上,還說道:“此雖微物,皆有生理,毋輕傷之。”看明成祖這裏的表現,簡直就像個以慈悲為懷的佛家弟子了。
明成祖崇佛是為了用佛,是為鞏固他的皇權服務。在封建時代,皇權是至高無上的,有絕對的權威,神權必須服從皇權。明成祖崇佛而不佞佛,而且還對佛教的發展進行種種限製。
永樂四年(1406)正月,西域貢來佛舍利,即佛骨。這種事在曆史上不止一次地引起很大的轟動,一般都要興師動眾地去迎接,去安放。但明成祖卻沒這樣做。禮部請求為此事而寬釋罪囚,也被明成祖拒絕。明成祖還趁機批評了一通佞佛的梁武帝和元順帝,他們常因佛事而寬釋罪犯,“致法度廢弛,綱紀大壞,而至於敗亡”。
有個守衛官在皇城下誦念佛經,明成祖將他召來訓斥一通:“你的爵祿是從誦佛經得來的嗎?如有閑暇,嘴想誦念,太祖皇帝有禦製《大誥》等書,你拿來誦讀,也與你身家有益。今後如果再在宿衛處誦佛經,必罪不宥。”
有一次,武昌的僧人想修建觀音閣來為明成祖祝壽,被明成祖拒絕:“人但務為善,何假外求哉!”由此可以看出,明成祖並不佞佛。在永樂年間,除了西藏的佛教首領受到特別的寵遇以外,佛教在內地沒得到明顯的發展。
永樂初年,清涼寺的僧人奏稱,近寺軍民經常在寺外放牧牲畜,請予治罪。明成祖則說,既然寺外有閑地,用來放牧牲畜正合於佛家“利濟之心,何必禁”?有一次,江、浙一帶有一千八百餘人自行剃度為僧,赴京請給度牒,明成祖大怒,立命將這些人全部編入軍籍,發戍遼東、甘肅。
嘉定縣掌管佛事的僧會司奏言,當地“舊有僧六百餘人,今僅在其半,請以民之願為僧者給度”。明成祖不許,並對禮部臣說:“僧坐食於民,何補國家?”永樂六年(1408)五月,明成祖命禮部布告全國各地,嚴禁軍民子弟擅自削發為僧,否則嚴加治罪。
永樂十五年(1417),明成祖又命禮部傳示全國,不許擅自新建寺院或道觀。這告訴人們,明成祖對佛教並不任其發展,而是進行了種種限製。
明成祖對道教的態度與對佛教的態度大體類似,但從尊奉的誠懇程度來看,對道教顯得更虔誠一些。當靖難之役還在激烈進行的時候,真武大帝曾對明成祖大力相助。在燕軍形勢危機的時候,真武大帝率兵甲自天而降,明成祖也披發仗劍相應,從而擊敗南軍。
明成祖即位後也大力渲染這種神話,這顯然有政治用意。它可以使人相信,明成祖奪得皇位得到了神的讚助,是天命所歸,正可以借此改變篡逆的形象。正因如此,所以他稱帝後對道教頗為尊奉。
在建文年間,道教正一道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被治罪,明成祖剛即位就將他免罪複用,並賜號為“正一嗣教道合無為闡祖光範真人”,讓他繼續掌管正一道,還賜給他錢以修整建文帝曾奪回張宇初的印誥,明成祖又歸還了張宇初。
永樂八年間(110)張宇初死後,明成祖又命他的弟弟張宇清嗣教,並封為“正一嗣教清虛衝素光祖演道真人”。
在當時,張三豐被認為是道家的活神仙。明成祖派心腹大臣胡四處尋訪,反映了明成祖對道教的尊奉。
最能說明問題的例證大概就是大建武當山宮觀了,從而使道家這塊聖地頓時興盛起來。在《禦製真武廟牌》、《禦製太嶽太和山道宮之碑》中,明成祖更充分表達了對真武大帝的尊奉之情。尤其令人驚奇的是,永樂年間,女道士焦奉真號稱“謫仙人”,明成祖竟把她召進宮來,優禮有加,這種恩遇是極其少見的。
明成祖尊奉道教意在利用,也像對佛教那樣並不是任其發展。明成祖嚴格限製僧、道人數:府不過四十人,州不過三十人,縣不過二十人。自請出家為僧、為道的人,也限製在十四歲以上、二十歲以下,鄰裏保勘無妨礙之事,然後投寺院、道觀從師受業。經五年學習後,諸經熟練,再分別赴僧錄司、道錄司考試,果然通曉本教經典,才可立法名、道號,給予度牒,即為僧、為道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