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本想把小誌是自己的孩子,姐姐一直以來都替自己背負的事告訴唐寧,卻被項寶打斷,叫她們一起過去拍照。
學校的綠草地比足球場還大,這場有點像郊遊的婚禮別具風味。每個路過的同學都會在日記本上寫下他們的祝福,滿滿的祝福會是一本甜蜜的回憶。
這樣的婚禮,沒有豪華,沒有酒店,沒有神父。但是有證婚人,晴天和唐寧;有樂隊,校藝術團;有超強拉拉隊,新娘新郎的親友團。
在藝術團結婚進行曲的演奏中,在拉拉隊強力的鼓掌呼喊中,在晴天和唐寧一柔一剛的主持中,整個婚禮人人羨慕。
多年前,我們以為珠光寶氣般風光的婚禮可以用一生懷念;多年後,我們會發現婚禮不過是兩個人相愛的紀念,無關財富,無關排場。
晴天記得那個時候,宋媽□□著俊祥回去,逼著他們分手,斷絕了他的經濟來源,他們從大房子搬到一間小平房。
他放棄了出國留學的機會,找了一家小公司養家,她在藥店做店員,日子清貧卻也快樂。他下班早,總是一回到家就做飯,再接她一起回家,每次發了工資買的第一件東西總是送給她的禮物,他把他們的照片做成電子相冊說要永久保存,他們互相鼓勵為理想奮鬥。
那段時間,是她最幸福的回憶。無論做什麼都有他陪在身邊。一起回家,一起吃飯就是莫大的幸福。隻是幸福總是太短,短得來不及回想。
宋媽媽找到她,十萬塊錢要她離開俊祥,她哭著祈求。宋媽媽說她是卑微的鄉下丫頭,兒子是龍不該困在破舊的小房子裏,她隻會影響他的前程,她什麼也不是,隻會拖累他。
她醒了,夢醒了。
一直以為愛情是一種感覺,惺惺相惜。原來,愛情有太多條件,禁錮了感覺。
和宋媽媽談過話的那晚,晴天沒讓他接自己下班,一個人走了回去。那條路原本很短,卻走了很長的時間。
回到家,飯菜已經在桌上,她看著心疼。他不該是為女人做飯的男人,他的未來應該指點江山、激揚文字。那一刻,她忽然理解宋媽媽了。
他突然單膝跪下,拿了一朵樓下花壇裏的紅花,麵包上的細鐵絲綰成簡單的戒指,對她說:“晴天,我們結婚吧!”
她的眼淚就忽然掉下來了。除了感動,更多的是不忍,是心酸。她不能牽絆他,不能拖累他。
“你就像一陣春風,吹進我的世界,我心裏徹底的春暖花開。通信一年,相愛一年,我知道你為我放棄了很多,我都記在心裏。雖然我們現在日子很苦,但是我一定會讓你過上好日子。沒有戒指,沒有鮮花,但是我有一顆想要愛你、照顧你、保護你的心。嫁給我,把你的後半生安心地交給我,我會愛你直到天荒地老!”
真的是心酸多過感動,流下的淚是真的難過。
“愛一個人就要學會放手,讓他飛回屬於他的世界。”宋媽媽的話在耳邊越來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