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桃園 (4)(1 / 2)

“江南多地皆有以收複河山之名,危害百姓的人,實則**匪盜。百姓初得安定,隻為民族之爭,實為肆意挑起戰爭,陷百姓於水深火熱。國家的存在隻為了保護人民,所以其根本在於百姓安居樂業,若是皇帝不能做到愛民如子,便是失了國之根本,也是失了天道,必亡。所以民族之爭非大道,以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眼光去審視,實在難以讓人高看一眼,唯有以民生當先才讓人敬佩。”認錯和尚娓娓道來,“正像秦公說的,官府腐敗如水中之淤泥,水至清則無魚,不至泥潭便可。最怕天下才有所安定卻又起戰亂,若是說亂世出英雄,也必是一將功成萬骨枯,唯有太平盛世才是人心所向。”他對著中年,嘴角微微上揚,“英雄若是能除去心中夙恨,一心為民,才是天下之幸。請先生不要在殺各地的官員了,先生沒殺一個,當地便打亂,匪盜四起,**雲集,實在是害苦了百姓。天下如今是蒙古人的,隻願他能通曉天道,善待百姓,若是一日真的民不聊生,我與英雄殺盡王室以儆效尤。”

秦爺爺接過話來對中年說:“也許英雄不知這為官之道,不妨聽丁大人細細地講來,興許英雄便知道其中無奈。”

中年瞧了瞧丁大人,沒有說話,丁大人雖覺得無理,也不敢怪罪,便講起了自己這些年來的所見所聞:“我自幼讀書,也立誌做一個為國為民千古流芳的好官。那一年高中,實屬幸運,等著中央給個一方父母官造福百姓,可是半年也沒個動靜。四處打聽,也不懂得孝敬,後來人家連自己的麵也不見了。正在此時遇見了一個混跡官場多年的師爺,他也正逢不得誌,但好在深知官場深淺,恰巧我兩人相遇,皆感到如魚得水。原來這地方官比中央官好撈錢,這種美事怎麼能落在我的身上,師爺花五十兩買了一本規矩賬簿,裏麵明碼標價規定著各處老爺該孝敬多少多少,在錢莊借了一萬多兩銀子才打點好給我謀了個武陵縣令。這一萬多兩銀子是我不吃不喝六百年的俸祿,我當時借了這麼一大筆錢連續三天沒睡覺,師爺安慰我說,不過一年就能回本。我也是死馬當活馬醫,與其在大都餓死,不如做了這個官,將來刮了當地的銀子還了錢,必定勵精圖治,好好造福當地百姓。”丁大人歎了一口氣,繼續說道:“後來到了任上,才發現當地的大大小小官員還要孝敬,上至省級大員,下到衙門小吏明碼標價誰也少不得。不光如此,一上任查了賬本,竟然發現上一任留下的虧空。我當時便惱羞成怒,死也不當這冤大頭,說什麼也要向上級反映,不能吃著啞巴虧。這時候師爺忙去按住我,不讓我去,好言相勸。這也是不成文的規矩,下一任接上一任的班都是要吃這樣的虧的,隻因為上一任離職無非是升遷和告老還鄉。若是升遷,不撈上一筆怎麼去打點新的地方,若是告老還鄉,在任上這些年家大業大,不撈上一筆,將來怎麼過活,實在是人之常情。若是我不肯吃著虧,便是不通情達理,將來誰還高看我一眼,便是讓人敬而遠之了,無奈我隻好吃了這啞巴虧。不僅如此,之後幾年各地上級來往不斷,我又得伺候吃伺候住,走得時候還要送上孝敬,才能保住這個官。便是我天天吃糠咽菜,我也這些年過手的銀子也近十萬兩。雖然如此最早的幾年,我守身如玉,不曾花過刮來的一分錢。但後來還是花了,那幾日像是心被掏空了一樣,過了幾個月便變本加厲,也到心安理得了,隻因為我不如此,別人也會如此。這武陵縣本就物產豐富,民脂富庶,倒也不顯得魚肉百姓,隻是那冤案錯案判了幾起,那也非我力所及,實在身不由己。”說到這裏,中年並未發怒,仍是不語,丁大人繼續說道:“我這官是買來的,與我同年的好友薛斌運氣佳,皇上便把他安在了春陽縣,做了縣令。才一上任,當地權貴便送來賀禮,以作籠絡。哪知我這好友剛正不阿,就是不受,又以賄賂之罪將這權貴收入大牢。權貴以為我這好友覺得禮輕,又叫家人送來更重的禮物,我好友異常憤怒,將其枷鎖示眾,後來知府派人放了權貴,又陷害薛斌收受賄賂,革了職。這官場陋規形成千年,如秦公所言,就像吃飯用筷子一般。這當官得勢的哪個不是聰明人,豈能甘於生活簡樸,而將如此的權力交予這些人的手裏,卻又薪俸那麼低,不是明擺著叫人收受賄賂嗎?這幾年忽必烈恢複經濟,百姓又能吃上飯了,前些年蒙古人欺壓漢人的事也少了,如今忽必烈已死,隻盼望新君更加勤政愛民才好。而官場陋規必不能改變,若是過分了,也不過殺幾個當地大員,不過是選出來的替死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