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新聞媒體、網絡、報紙全都轉載了一條新聞,標題十分醒目——《律師助紂為虐、百姓維權無望》。裏麵講的就是我們事務所的小黃主任。
文章裏麵說的是這樣一單事情,一城鄉結合部的地段有一棟建築,被管理部門認定為違章建築,現在要進行拆除,雙方談價不攏,現在處僵持階段。管理部門已經給這邊下達了限定期限,業主不肯了,封了大樓與對方硬扛起來。
就這麼單事兒,現在全社會海了去了,幹嘛會扯上小黃主任呢?這也有緣故。
巧不巧,興市的城市管理部門以前不按程序辦事,出了挺多事情,搞到單位形象極差。新局長上台後,十分重視行風建設,專門聘請了法律顧問進行業務指導,就是我們主任了。
就這單事情,管理部門為了規範程序,自然是谘詢了主任,主任也給了中肯意見,執法全按規範程序一路走了下來,對方業主全處下風。現在準備要進入法院認定階段。
對方業主也極有能量,見風頭不對,四下打聽,發現了問題,這不,怪到主任頭上了。
我看這各大媒體的熱鬧勁,我估計這業主就是以攻擊主任為借口,掀起輿論狂潮給法院施壓,想要謀求自已的好處。
不過都為同一單位的領導,我得過問一下,表達下關心。
這才剛進主任辦公室呢,就看見小黃主任在那發脾氣,電腦屏幕開著倒在台上,湊過去一看,又是跟這事有關的新聞,居然有記者在跟蹤主任,憑一張模糊相片在那猜測主任與管理部門有利益瓜葛!
“怎麼回事?”
“還能有什麼好事,還不是碰到了‘刁民’和‘小報記者’。”小黃主任心情十分不好:“簡簡單單的一件事情,就因為貪得無厭,鬧到天翻地覆,現在的人還要不要臉了?”
主任心裏憋得慌,一口氣把整個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
原來這真實情況與報導上說的完全不同,不止是一單違章建築的問題。
事主這棟大樓本來就是違築建築,不但如此,他還在邊上加蓋了鋼構,另外又侵占幾畝地搭建了棚屋進行店麵出租。剛好政府準備修路,就是通過這片地帶,所以全部要拆。
出於輿情控製需要,加上之前業主建的時候,相關部門也管理不到位,有一定責任,所以同意給予對方一定賠付,但沒想到業主獅子大開口,要求棚屋與大樓店麵等同賠付,全部合計一千萬。切,這不是流氓還有理了?!
“網絡上好象不是這樣說的哦?”
“網絡上能有真相嗎?那業主直接雇傭了水軍,他很有文化呢!對了,這家夥你認識,就是上次那個幺雞。”
“啊,不是吧?又是這個鳥人!靠,流氓也有文化啦,這家夥能幹什麼好事!”小黃主任的話讓我大吃一驚,之前受網絡用詞的影響,多少對這業主有些同情,現在知道是他,那是猜都不用再猜了,這家夥能幹什麼好事?他可是正宗的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