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小說的另一種解法和讀法(1 / 2)

孟繁華

萬裏兄關於小說作法或讀法的係列文章,我曾追蹤式地讀過。我的意思是,批評家、作家和編輯對小說理解的角度是非常不同的。萬裏作為資深小說編輯,有許多關於小說的體會,那麼他將怎樣表達呢?有時會上見麵或私下裏喝酒,也經常談到他寫的這些文章。任何事情都怕堅持,話又說回來,幾年下來萬裏竟然寫了30餘篇。現在彙集成書囑我寫序,也不是我多麼高明,原因就在於我曾經關注過,僅此而已。

書名有意思。出版這本書的人可能怕我把書名念歪了——“小說、法”,他在說法之間停頓了下說,“往大了說,小說有法沒有?當然有;還有作者叫‘小說法’”,他又在小說之間停頓了下說,“就是作者謙虛,不把自己的說法當回事兒,說自己說的是一個小的說法。你說行嗎?”我說當然行了。怎麼念都行。這裏當然透著出版者的詭辯暫且按下不表。單說這個“小說法”,這是對的。小說過去四部不列,經史子集沒有說部,這個文體一下子就矮了半截。不讀詩無以言,沒有說不讀小說無以言的。小說是和逸聞、瑣事之類的閑話稗史放在一起被看待和議論的。小說成了氣候登得大雅之堂,是梁啟超1902年《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發表之後的事。他說:“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何以故?小說有不可思議之力支配人道故。”原因是什麼呢:“以其淺而易解故,以其樂而多趣故。”說白了就是小說淺顯易懂寓教於樂。於是西洋的小說理論文學理論汪洋恣肆一股腦進了國門,取代了過去傳統的文章之學。那不朽之盛事經國之大業的說法完全安到文學乃至小說上去,也不能說是完全的誤讀。如果是這樣的話——這還是“小說法”嗎?

那“小說法”可就大了。圓明園有大水法、香山寺有法鬆。隻要和法有關,那就是立了規矩——家族宗法,就是一個民族的活法。那給小說立法呢?當然也是大事。過去的文章有作法,比如起承轉合、比如駢四儷六、比如鳳頭豬肚豹尾、比如八股等。小說也確實有作法,盡管魯迅“從不相信”。比如布斯的《小說修辭學》以及各種小說作法的書。包括作家談創作、各種小說選本、“諾獎”、“魯獎”等,都是小說作法的另一種表達。萬裏的這本《小說法》略有不同的是,作為一位職業的小說編輯,他說的是感同身受的事情,這裏沒有說教,沒有一定之規,沒有別無二法的鐵律。他講的是“現場”、“極致”、“人生的慨歎”、“虛幻的力量”,講“瞬間”的心靈悸動與小說的關係,講家園的“堅守”,講一個外地人如何吹響了城市的“葫蘆絲”,如此等等。因此,這部《小說法》也同時是對涉及的小說的具體評論。本書的優秀之處就在於作者講的都有具體的小說,不是一般的、虛空的、放之四海皆準又不著邊際的理論空轉,更不是那種洋洋灑灑天馬行空的無效批評。因此,這部同一主題的文集就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