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何說服男人(1 / 1)

據說閃電絕不會兩次都擊中同一個地方。錯!雖然人們是這麼說來著,但事實絕非如此。

由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資助的一些科學家發現,雲地閃電擊中的主要就是地麵上那麼一兩個地方,每個地方被擊中的概率比人們想象的要高百分之四十五左右。但人們其實是想說,閃電絕不會在不同時刻擊中同一個地方。不過這種說法也不對。雖然人被閃電擊中的概率是三千分之一,可是弗吉尼亞州一個叫羅伊·克利夫蘭·沙利文的公園管理員就在1942年到1977年間被閃電擊中了七次,而他每次都活了下來。但是在七十一歲的時候,他卻朝自己肚子開了一槍,了結了此生,據說這是因為他陷入了一場單相思。如果人們不用閃電作比喻,而是直截了當,那就會這麼說:概率極小的事不會在一個人身上發生兩次。這麼說還是不對。如果羅伊確實是因為單相思自殺的,那他就應該比任何人都明白,心碎這種典型的傷心事,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是極小極小的。我今天想要講述的故事就是:發生在我身上的兩個小概率事件中的第一個。

都柏林的12月天寒地凍,半夜11點,我不知置身何處。這不是指我的心理狀態,不過這麼說也行;因為我確實沒來過這地方。冰冷的風在那些廢棄的房屋間呼嘯,在破損的窗戶和隨風擺動的腳手架的映襯下,整個氣氛顯得詭異神秘。由於還沒裝上窗戶,牆上就留了些黑漆漆的洞,未完工的路麵盡是些嚇人的坑洞和翻起來的石板,陽台和出口處雜亂地堆放著管子,一些線纜不知是從哪兒冒出來的,這一頭也沒接上,這裏簡直就是上演一出悲劇的絕好地點。用不著侵肌寒風,光是這樣的環境,就足以讓我顫抖不已了。這些房子本應住滿了人——他們此時應該已關了燈,拉下窗簾,安然入睡——可現在它們卻毫無生機。當初,南都柏林郡的地產商高價賣掉了這些房子,虛情假意地向業主們許諾下奢華的生活,結果卻連消防設施都未安裝,業主們的生命隨時都會受到威脅,所以人們隻能從這裏搬了出去。

我本不應該到這兒來的。這有非法入侵之嫌,不過我應該擔心的倒不是這個,而是這樣做的危險性。對於普通人來講,這樣做會招人討厭的,我本應轉身,沿原路返回。雖然我對這些心知肚明,但仍然硬著頭皮走了進去。

45分鍾後,我回到了外邊,按照999接線員的指示,哆哆嗦嗦地等著警察。我遠遠地就看到救護車的車燈,後麵跟著一輛不起眼的警車。馬奎爾警探從車裏跳了出來,胡子拉碴,頭發蓬亂,說不上憔悴,但麵容冷峻。從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這是個難纏的人——好像心裏始終憋著一股火兒,隨時準備跳起來教訓人。雖然總體來講,他看起來像是個酷酷的搖滾樂隊成員,但實際卻是一個四十七歲的當班警探。一想到這兒,他那時髦的範兒就變得對我毫無吸引力了,不過,他的外表倒是能顯出這件事的嚴重性。在把他們帶到西蒙住的地方之後,我又回到外邊,等著向他們講述剛才發生的事。

我告訴馬奎爾警探,我在房子裏遇到了三十六歲的西蒙·康威。當時,基於安全方麵的考慮,他和其他五十個住戶都從住宅樓裏被疏散了出來。西蒙說得最多的是自己缺錢,又要給這個不允許他住進去的公寓付貸款,地方法院還可能會判決不再為他支付替代住房,而且自己還剛失業。我把我和西蒙的談話內容告訴了馬奎爾警探,但由於已經記不清當時具體說了些什麼,於是就不停地在覺得說了什麼和實際上說了什麼之間來回變換說辭。

是這樣的,我當時碰到西蒙·康威時,他正拿著一把槍。雖然在他被遺棄的家中碰到我讓他吃驚,但在這兒碰到他,我更吃驚。他以為我是警察派過來跟他談話的,我給他說自己跟警察沒關係。我想給他留下這樣的印象,就是我的很多朋友就在隔壁。當時,他一邊說著話,一邊揮舞著那把黑色的槍。我費了好大勁才不做出躲閃的動作,還強壓著自己想逃離這間屋子的衝動。雖然內心驚慌,但我試著安撫他,讓他放下槍。我們談了他的孩子,我盡力讓他看到黑暗生活中的一絲曙光,還說服西蒙把槍放到廚房的洗手台上,然後我就報了警。當我掛掉電話後,發生了一些事。我說的話——雖然沒說錯,但我現在意識到我當時不應該說的——導致了一些事。

西蒙看著我,我知道他其實並沒有在看我。他的臉色忽然變了。我警覺起來,但在我有機會說或做任何事之前,他拿起槍,對準了自己的頭。槍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