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眼心與身語意
不隻是老天知道,即便是我們每一個人也都知道,所有人提筆寫作時,都想寫出好文章。
可是老天也知道,而且我們每一個人也都知道,那麼多人寫了很多字,這些字集合起來,列隊走上報紙、雜誌、網絡,終於集合成冊,變成一本書,擺上案頭,但天可憐見,一多半都不是好文章。
寫不成好文章的原因,從古到今,人們談了很多。當然古今之人談的著重點非常不同。過去人談的多是稟賦、才情、學識、胸懷、人生際遇。今人提筆為文,嘴上也有很宏大的說法,但胸中盤算卻大不相同。或者幻想如何成為明星,或者想到最終如何日進鬥金,或者幻想當什麼會員、得什麼獎項。再不濟的,也把千古文章事,變成即時的敲門磚。寫了些文字,便希望棲於高位者看見,做個捉刀寫講話稿的,人前人後,也有別樣榮耀與風光。因此之故,這些年來,我有些怕看同時代人寫的文字。怕的就是,像魯迅筆下的狂人,看來看去,自己感官混亂,從字縫裏偏偏瞧到不合於“千古事”的種種意思出來,得失之間的“寸心”所感總有一些悲涼的失望。不敢懷疑這個高歌猛進的時代有什麼精神症候,隻能懷疑自己迂執於古老的文章之道而想去做心理谘詢了。
當然更害怕對別人的文章去評頭品足。
有人誤解是小有成功而釀出了大的驕傲。其實,在我自己,斷斷沒有什麼特別的驕傲。有時顯得不近人情,那也是為了一點尊嚴——不是我的尊嚴,而是文章的尊嚴,文學的尊嚴。這尊嚴就是拒絕褻玩。人生多艱,不能一味見花月而無病呻吟。塵事紛繁曲折,更不能空泛地營造空洞的歌唱。大我不真,小我也失去了依憑。自己不是鬥士,隻是在鬥室中追尋辭章之美,用文字探究人性幽微與世事起伏;在公眾場合,常常隻講自己崇信什麼,而不隨性褒貶,也是沒有勇氣反對該反對的,至少不信口表揚不該表揚的。這哪裏是什麼驕傲?隻是一個對人生、對世界、對文字懷有虔敬之心的寫作者起碼的信條,或者說是一條最後的底線。一個已經退守到某一條最後底線的人,哪裏還有驕傲可言?
但是讀到格絨追美電郵來的這些文字,我卻有種久違的衝動,願意談一點自己的意見。
因為從這些文字中,我讀到了人的心靈。是的,心靈。無論是對於人還是對於文學,心靈都是不可或缺的。但在今天的生活或者文學中,心靈卻常常缺席。沒有心靈,個人的感受沒有立足之點;沒有心靈,我們也無從深入世道人心,洞幽燭微,見人所未見,言人所未言。特別是寫作者的身份是藏族人,所寫對象當然也是母族的生活。在漢文寫作中,這樣的寫作常常自我懸置為一種文化考察對象,一種奇異的地理與風習,一種想象的了無真實生活感受的浪漫空間。這樣的寫作,是我常常回避不及的。而唯一缺失的,就是經過心靈映射的真實生活。不但異族人的寫作大多如此,本族人的寫作也因為此種風習的引導而顯得虛浮縹緲。
所以,我說自己喜歡格絨追美的這些文字,首先就是因為這不是一種風情表演。而是一個人在觀察、在感受,是沉思。首先是人,是生活,然後才是哪一個民族的人,哪一個民族的生活。而在很多寫作中,這個順序卻會發生顛倒。
所以,我說自己喜歡這些文字,是因為真誠。真誠地站在普通人的角度,在日常生活中去感受日常的痛苦與歡欣。當然,作者也並不完全就是一個普通人。經驗是普遍的,日常的,但人作為一種能夠思想的動物,通過寫作卻要尋求對於日常經驗的超越。這本書名落腳於“行走”,毋寧說,是在行走中感受。同時,作者也顯露出一種野心,這個野心就是把生命當作一個奇跡,來思考或者說來捕捉其中所蘊含的哲學意味——哲學一詞,是借用了作者文中自己的說法。而在我看來,生活的意味或者文學的呈現總能比哲學更豐富,更能擺脫概念的規定性而更加意味深長。
我之所以喜歡這些文字,並不是藝術水準與思想的方式與深度已經達到了一個多麼了不起的高度。總體來說,行文上結構上還較為拘謹,沉鬱有餘而靈動不足。表麵上看,這是個形式問題,其實還是心靈自由的問題,是思想的方式與深度問題。我們一個一個字細細寫來,是為了表達我們的眼與心,那一個字一個字從某個神秘的地方逶迤而來,也是為了成就我們的眼與心,而不是為了被裝訂成冊,成為一本書。如果多想想這個道理,那麼,我們就不會過於拘束於一本書的形式,而獲得更多的抒發與摹寫的自由了。如果不拘泥宗教義理,借用一下其身語意的說法,頗相類於寫作者常講的手、眼、心。三者的存在與關連,應該正是文學的著力之點。特別是本書這樣的文字,注定會要求作者傾注更大的心力。
但無論如何,都是應該為這樣的文字而感到鼓舞。因為,這樣的文字除了閱讀帶來的滿足,更重要的是使我們對作者的將來有了更大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