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的軍事製度主要仿造明朝,分為衛所製、營兵製。
衛所製:由軍戶組成,軍戶世代從軍,最高單位是衛,有一省節度使節製。軍戶在戍守區實施屯田實際上是處於半農半兵。為了保證對衛所軍的控製,中層以下的軍官甚至可以世襲罔替。屬於義務兵,人數多。
5600名軍人為一衛,1120人為一所,一般每衛設左、右、中、前、後5個
千戶所;120人為一個百戶所,百戶所設總旗2個(每總旗轄50人)、小旗10個(每小旗轄10人)。
營兵製:由募兵組成,最高單位是軍鎮。無屯田職責,專職作戰,人數少。
五人為一伍設伍長
五伍為一什設什長
五什為一隊設隊正
五隊為一哨設千總
三哨為一標設標統
兩標為一營設參將
三營為一鎮設總兵
另外軍中尚有僉事(掌管軍紀)經曆(掌管文書出納)照磨(掌管考核)鎮撫(掌管軍械)都是兩個係統共通的職位。
軍鎮都設置在邊疆,遠離京師的地方,一鎮大約有一萬至一萬五千萬人不等。
總體而言營兵的戰鬥力比衛所軍高出很多。邊疆地區會設置兵備府專門配合營兵行動,特別是為其供應後勤糧草、軍械製造。
另外拱衛京師的禁軍自成一軍不在兩者之列。不為兵部節製,營兵、衛所都為兵部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