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聽我說,我真的去了趟行屍走肉的世界,然後不知怎麼的又回來了,哎,你們別走啊,聽我說,我是認真的啊~混蛋”馬超對著一眾小夥伴們說道,可惜所有人都用看神經病的眼神看著他。沒辦法,這也不能怪別人,畢竟這麼匪夷所思的事情,擱誰誰也不能信啊不是?那麼馬超又為什麼要胡說八道呢?又或者是確有其實呢?這一切的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廣告之後更加。。額呸,讓我們回放鏡頭再看一次吧:馬超獨自呆在家裏,看著電腦裏播放的行屍走肉,一邊罵罵咧咧,仿佛對劇中的人物表現極為不滿。突然從馬超身後櫃子上掉下來一個摩托車頭盔,砸到了馬超的後腦勺上。馬超頓時便陷入了昏迷之中,昏迷前最後一個念頭便是:穿越吧。兩根手指戳在了屏幕上就相當於連接了電路,而“穿越吧”三個字仿佛是開啟了開關。馬超連同頭盔頓時便化作一道閃光消失不見。而就在下一秒,電腦上本來播放的行屍走肉消失不見。------------------------割割割------------------------“額啊,頭好疼啊,這。。這是哪啊?”馬超剛剛醒來便發現到了一個陌生的環境,因為在中國別墅很少有建在路邊上的,而且街道上空無一人,倒是有斑斑血跡,一時間,馬超陷入了迷糊,這似曾相識卻又陌生的畫麵,讓他糾結不已。不過下一秒,他便停止了思考。說了一句“TMD,還來?”。“砰”地一聲便倒在了地上,而罪魁禍首是一個看起來不到十歲穿著紅色短袖的黑人小孩,而黑人小孩好像還有個同夥,叫了一個大人出來,三下五除二便將馬超抬到了不遠處的一座房子裏。如果馬超沒有暈倒的話,一定會大叫到“摩根?”不久,太陽快落下山頭,屋內的窗戶也掛上了一層厚厚的黑布。“媽蛋,這麼一會暈了兩回了非得打頭麼?很疼的啊!。。。。這,臥槽,不是吧”發完了牢騷,才感覺到四肢被綁起來了,一抬頭看見那個紅色衣服的黑人小孩,馬超便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原因無他,那個黑人小孩便是--德韋恩。“你醒了,我們那會看見你從地上站起來,本來想殺了你的,不過我好像聽見你說話了,那東西是不會說話的,而且我剛才檢查你的身上,並沒有咬傷或抓傷,幸好燒也退下來了,不然我可真要殺了你了。”摩根雖然說的是英語,可是馬超聽起來卻沒有任何障礙。還不等馬超答話,摩根便拿出一把刀,說道:“看見了麼?它很鋒利,我不希望看到你做出任何愚蠢的行為,不然我會用它結果你的性命。”言罷,便將繩子割斷,馬超頓時便恢複了自由,明知故問道:“外麵的世界怎麼了?我之前看到人在吃人,別告訴我這是行為藝術”一口流利的英語連馬超自己都有些震驚。“真是個幸運的人,那你是怎麼活到現在的?”摩根反問道。“我之前因為家裏辦了個派對,所以有不少食物,知道兩天前,家裏的食物吃完了,實在沒辦法,我才出來尋找食物的,沒想到。。”撒起謊來臉都不紅一下,果然是馬超的作風。“也就是說,你連一個行屍都沒有殺死過麼?”摩根看著馬超雖然一米八二的身高,卻不健壯的身板,不禁開始懷疑馬超能否殺死哪怕一隻行屍。也對,在這些普遍壯碩的黑人眼裏,馬超的身板就像一個娘們一樣。“啊,對,是這樣的,不過你放心,我不會成為累贅的。”饒是馬超這樣的好脾氣對上摩根那**裸的懷疑的眼神,也怒了。“希望吧”摩根隻說了這一句便不再說。半個小時後,三人吃完了飯,摩根和德韋恩便睡覺去了。而馬超則小聲的做著各項運動,轉眼三天過去了。這三天,馬超早上去幹掉幾隻落單的行屍,下午就在家中鍛煉。“砰”的一聲槍響從不遠處傳來,正在鍛煉的馬超便知道,劇情在此刻,正式開始。兩三分鍾後,傳來摩根的呼叫。馬超便跑出去幫忙。又將瑞克固定在那張床上,看著這情景,馬超笑了,摩根也笑了。傍晚,瑞克終於醒來。(對話我就不寫了,跟前麵的差不多吧)幾人吃過飯後,便準備睡覺了。“嗨,我叫馬超,中國人,你是瑞克吧?瑞克·格蘭姆斯?”看著瑞克神情低落,馬超便主動搭話道“你認識我?我可沒見過你。”瑞克驚訝的說道,可是從他眼睛裏卻沒看出一絲的驚訝之色,畢竟他是副警長,在小鎮中也是有名的人物。不過對於馬超,他的確沒印象。“當然,副警長先生小鎮的人基本都認識。而你沒見過我可能是因為我很少在家或很少出門的緣故吧。”看來馬超是打算一編到底了,嘴裏沒一句實話。“滴~滴~滴~滴。。”瑞克剛準備答話,便聽見不遠處車子傳出的警笛聲。幾人瞬間戒備起來。馬超雖然熟知劇情,但當身臨其境,尤其是生活再這樣的世界的時候,內心也是十分的恐慌。接著就是德韋恩的母親出場,德韋恩抱頭痛哭。而瑞克和馬超則觀察著摩根的妻子。瑞克是純好奇。而馬超則是非常疑惑,為什麼摩根的妻子還會轉動門鎖,而且她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一個行屍。但是馬超看了半天也沒看出個所以然來,便放棄了。一夜又過去了。清晨帶著瑞克去單殺了行屍之後,確保瑞克有能力生存下去後,幾人便在瑞克的帶領下去了他家。瑞克和摩根一番對話之後,得知了妻兒可能在亞特蘭大之後,便帶著幾人去警局洗了個澡,換了衣服,又拿了槍。瑞克還是一身警服,帶了把左輪手槍。而馬超則是緊腿褲,防彈衣加T-shirt,拿了一把雷明頓散彈槍,腰裏別了把好不容易找到的伯萊塔92F手槍(這麼吊的槍,為什麼會在警局裏?不要在意細節好不好!!!)在馬超看來,瑞克純屬腦子有病,當警察當瘋了。當喪屍追在你屁股後麵的時候,穿皮鞋你跑得掉?真尼瑪絕壁。在分好了槍,幹掉了那個給瑞克印象留下不好印象的裏昂·貝西之後,馬超跟著瑞克和摩根分道揚鑣。在二人路過一片草地的時候,瑞克非要走下去幹掉那個他見到的第一隻行屍。馬超沒去吐槽他,因為人都有第一次麼。等瑞克幹掉了形式之後,回到車裏,二人又踏上了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