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地一聲,肺裏的煙還沒有吐出來,就感覺背後傳來一陣衝擊力,瘦弱的身板無懸念的飛了出去。
李弘毅從地上轉過頭來,門外,一個肥仔嘴裏塞著一個雞腿,腿還保持著向前踹的姿勢。
“李弘毅,你…你冒煙了?“肥仔咕嘟一聲將嘴裏的肉塊咽了下去,詫異的看著淡白色的煙霧從李弘毅的嘴和鼻子裏擠出。
“咳咳。”強忍著心裏超你媽的想法,指了指門,最後什麼也沒說出。
李弘毅,三流大學大一學生,這是他來到這裏的第一個學期,還有幾天,學校就要放寒假了,那個時候,就是他喜歡了整整六年的女孩的婚禮。
有人說,如果你對一個人的好感持續了一年,那,就是愛了。
李弘毅依稀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張倩的時候,那是初一開學的時候,報道完,所有人都在熟悉壞境。
那天,張倩穿著簡簡單單的白色裙子,坐在第一排靠窗的位置,帶著白色耳機,望著窗外,開學的夏季,太陽照在張倩白皙的皮膚上,甚至能看到細小的紅色血管,像極了漫畫中的女孩。
李弘毅捧著書站在講台上,目不轉睛的望著張倩,拍了拍身邊女孩的肩膀,嘖嘖的說道:“估計,那個女孩以後就是我們年級的校花了,其她女孩完全都不能比啊,是吧。”
然後,旁邊的女孩氣憤憤的剁了李弘毅一腳,從那之後,李弘毅幾乎成了班級裏一半女生的公敵。
李弘毅並沒有覺得有什麼啊,自己實話實說罷了,但是,年少輕狂啊,至今,那都是李弘毅最後悔的一件事,尼瑪,你們誰懂那種被女生看一眼就相當於看見****一樣厭惡的感受嗎?
李弘毅所上的那所中學是高中和初中並存的,讀完初中就直接在本校讀高中,也不用分班,就這樣,李弘毅喜歡了張倩整整六年。
高考完後的畢業聚會,李弘毅狠心的買了一束玫瑰,放在了背後的窗簾下,用涼水梳了一個倒背頭,興衝衝的準備告白,就在他偷偷的拿出玫瑰花一切準備就緒的時候,飯店的燈全部熄滅。
然後又突然全都亮了,燈光全部聚焦在大廳的中央,也就是李弘毅的身後。
那個叫段哲凱的男人,一身豔麗的西裝,帥氣的外表,還有他的錢,奪走了他喜歡了整整六年的張倩。
那天晚上仿佛設計好的似的,所有人都知道段哲凱要和張倩告白,唯獨,自己不知道,耀眼的燈光下,自己衰怏怏的拿著一束廉價玫瑰,像極了街上的小醜。
就像有人說的,我們都是小怪獸,終有一天,會被叫做生活的奧特曼給打敗。
而李弘毅甚至還沒有戰,就已經敗了,他和段哲凱之間,敗的不隻是錢和相貌,更多的是,自己喜歡張倩,而張倩,喜歡的卻是段哲凱。
幾天後,就是李弘毅喜歡了六年的女孩的婚禮了,和那個段哲凱的婚禮。
李弘毅從很小就開始廢了,詳細的說,是一年級開學的時候,自己老實巴交的父母帶著自己去學校報名,然後當著所有同學的麵恭敬的對老實說:“老師啊,娃不聽話,打就是了,娃也憨,要是同學們欺負,你多幫襯一點。”
說完,便笑嘿嘿的當著所有人的麵狠狠的拍了李弘毅一腦瓜子,李弘毅腦袋被拍在桌子上,狠狠的低著頭。
就因為這樣,李弘毅怎麼也成為不了班級裏的孩子王,而是那種幾乎完全被忽視的人。
以前上初中高中的時候,元旦晚會或者畢業晚會裏,表演節目單上,總會有段哲凱的名字,但就是從來不可能有李弘毅的名字,就算班級裏排練的節目,也沒有人會考慮到這個容易忽視的小醜。
那個時候,段哲凱穿著一身黑色的燕尾服,修長的食指靈活的在鋼琴上舞動,優雅的如同西方的貴族少爺。
張倩也會坐在台下,兩隻手支持著自己的下巴,眼盯盯的看著段哲凱,以前,李弘毅隻是以為張倩喜歡那優美的鋼琴曲,後來李弘毅才知道,帥氣的段哲凱,要比好聽的鋼琴曲要吸引人多了。
李弘毅當時也會坐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心裏幻想著,在舞台上的表演進行到最高潮的時候,突然大門被一腳踹開,十幾個穿著西裝表情嚴肅,但帥氣逼人的花樣少年們走到自己麵前:“現在還是看元旦晚會的時候嗎?家族需要你,世界需要你。”
然後,自己無奈的搖了搖頭,褪去一身醜小鴨的裝扮和容貌,變身成飛輪海成員那樣的帥美男子,在所有人羨慕驚奇的眼光中,對著張倩輕視一笑,然後離開。
但很顯然,任憑李弘毅想象了再多次,這樣的事,卻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次。
醜小鴨本就是醜小鴨,就算再翻身,依舊,隻是鴨子,並不會變成什麼天鵝。
沉默,有時候是爆發的醞釀,他都已經默默的醞釀了十八年,這一次,他覺得,自己不能慫了,張倩的婚禮,自己怎麼也要去。
而且。還是非常霸氣側漏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