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總,你認識知名的法律事務所嗎?”
“董事長,你這是......”吳鴻濤一愣,旋即明白過來。盧俊這是打算控告那幾家報社。
不過,對於盧俊這個決定,吳鴻濤很不看好,認為有些草率,旋即苦笑的勸道:“董事長可能是剛接觸到娛樂圈,不懂裏麵的道道,那些報社更本就不怕我們狀告他們,反而更希望我們將事情鬧大”。
“怎麼?”
看著盧俊疑惑地表情,吳鴻濤解釋道:“依照帝國法律規定,我們隻能以誹謗罪的立案標準來控告他們,隻不過,誹謗罪不好定性,就算我們最後贏了這場官司,恐怕最後也是登報道歉,這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損失,反倒是我們將事情鬧到眾人周知的地步,卻幫助了他們報紙的銷售......”。
盧俊又不笨,被吳鴻濤一提醒,立馬舉一反三道:“也就是說,我們得不到任何實質上的好處,反而因為事情被鬧大,讓更多的人知道了這件事情,從而有些不明就裏的群眾,就會懷疑上我們,讓我們遭受更大的損失,是不是這樣”?
“對!就是這樣!”吳鴻濤看到盧俊,很是欣慰的笑了笑:“所以如今,有很多的小報社為了打開銷路,可以說是毫無底線的汙蔑明星,而一些明星們不想將事情鬧大,隻能選擇忍氣吞聲。這樣做,反而讓他們變本加厲”。
“我明白了”。
盧俊點了點頭,難怪前世的一些明星會對狗仔又愛又恨,原來一方麵是為了推廣人氣,缺不了狗仔們的幫忙,而另一方,則是對狗仔的“誇大”或者“歪曲”事實毫無辦法。
“嘖嘖~真是相愛想殺的合作關係啊!”
想到這裏,盧俊不由心中暗樂。
“董事長,我們是不是換一種方式?”見此,吳鴻濤不由出聲提醒道。
“不用!”盧俊擺了擺手,旋即哈哈大笑道:“不用換,就這麼辦,記得要請最好的律師”。
說罷,盧俊嘴角上翹。
“啊~”
吳鴻濤頓時瞪大了眼睛,心裏很是詫異,剛才不是說的很清楚了嗎。怎麼感覺好像白說了一樣,一切都恢複到起點。
“還是要告他們”?
吳鴻濤狐疑的看著盧俊,再次詢問道。
瞧見吳鴻濤吃驚的樣子,盧俊嘿嘿直笑:“當然,我們不但要告,而且要將事情鬧的眾所周知”。
吳鴻濤頓時大驚失色:“不可以啊,董事長,這樣會毀了《華夏好聲音》的”!
盧俊擺了擺手,示意吳鴻濤稍安勿躁。
等吳鴻濤平靜下來後,盧俊說道:“吳總,你擔心的是誹謗罪無法定性!讓我們白忙一場吧!”見吳鴻濤點頭,盧俊撇了撇:“既然這樣,我們就幫他們定性”。
“耶~?”
吳鴻濤不知道盧俊這是鬧哪出,定性是法官的事情,哪有原告幫著定性的道理,這下他徹底迷糊了。
見此,盧俊也沒繼續解釋,嘿嘿笑的反問道:“吳總,你覺得,我們電視台在起訴書上,要求報社賠償我們十億元的名譽損失費怎麼樣”?
“斯~~”
咋聽到巨額數字,吳鴻濤倒吸一口涼氣,旋即,他覺得盧俊的做法太天真,定的再高,那也要有得賠才是:“董事長,別開玩笑了,這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