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風蝶衣
文筆還不錯,可惜一些宋朝的常識錯誤。
1.宋刑統規定:見危不救。流兩年。
宋代是個宗法社會。宗法社會講究“守望相助”,刑統貫徹了這種宗法思想。所以不會經常出現惡霸調戲街上女子的事情。隻要那位被調戲者一呼救。鄰居或者聽到呼救的人都必須跳出來,怎麼樣也要將“惡霸”揍幾下子,表示自己參與了救助,而如果有人聽到卻毫無動靜,那麼這個沒有行動的人就觸犯了大宋地刑律,依律要被流放兩年。
至於那位“惡霸”男,對他的懲罰倒很寬鬆,也就是聽到被聽到呼救聲的所有人一人打了一頓,要打多下的也可以,官府鼓勵這種毆打。如果被痛毆一頓之後,他還活著,地方官還要打,地方官打完之後,他依然頑強的活著,那就要叫他父母領回家去好好管教----接著打。
一個人在這種嚴厲的宗法體製下,怎麼可能出現惡霸當天化日之下去別人家裏打砸這種事呢?
如果你把《水滸傳》中的高衙內當成是宋朝的真實人物的話,就大錯特錯。《水滸傳》是明代人編撰的,編撰的那人用明代人的思維衡量宋代。總之,真實的情況是:如果宋朝汴梁城真存在一個無惡不作的高衙內,那麼全汴梁城的百姓都成了“見危不救”的罪犯,依據法律,東京汴梁城的二百萬人都該被流放!
所以,千萬別寫有人在宋朝行俠仗義,七俠五義都隻是人們想像中的事情。
2.別老拿現代的歌曲到古代現,除非你是想寫小白文。很明顯,在宋代,《你愛我有多深》這種白話歌是絕對不能登上大雅之堂的,因為宋朝人的文化欣賞水準是現代的的100倍!這種白話歌隻會讓人唾棄!
3.最早的暖水瓶正出現於北宋後期。這種暖水瓶也稱“暖水釜”。在宋代的餐飲業中,商販們冬夜“提瓶賣茶”已成為一種獨立的行當,他們獨立於酒店飯館之外,專門向客人斟茶倒水,客人忙了,甚至在路邊買碗熱茶暢飲。而買茶人所用的“瓶”就是保溫暖水瓶。
宋代的暖水瓶什麼結構?可惜現代已沒有實物。現代人隻能按蔡襄在《茶錄》中記載推斷:宋時暖水瓶的構造是用“玻璃為膽,水銀為裹”,其基本樣式為:“寬口、長頸、長腹,瓶口安有開啟的瓶蓋,還有把手”----與現代的沒有太大差距……
宋代做官人出外冶遊,都習慣自帶一個熱水瓶,以此表示自己品行高潔,不喝販夫走卒喝的水.宋代使用暖水瓶已成為當時社會的時尚。連店裏的夥計都能“提瓶賣茶”,說明這玩意的普及,使用人已算不上“小資”,也就是一平民,連販夫走卒也可以享受。
4.情侶相擁.在路邊小店裏擺出這種姿勢,擱別的朝代那是傷風敗俗、誨淫誨盜、有傷風化,但在宋代這個禮教嚴酷的年月裏,隻是平常---比如宋代女詞人朱淑真就最喜歡在出遊地時候,采取這種姿勢依偎在男友懷裏。她說:“嬌癡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懷。”
這文章如果真想寫下去而不顯小白的話,請多查些有關宋朝的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