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晚上,展昭連夜把我叫起,說有動靜了,有人喬裝打扮去蘇乞兒他們那去了,他們跟蹤到一座荒廢的大院子裏,然後跟丟了人。我見此事有動靜,心中也能肯定這可能不是誣告。而到此時,我不論是在公還是在私都得知會一聲老狐狸了。
叫人下了個請柬,要老狐狸過府一敘。
老狐狸欣然赴約。
宴席開始後,我試圖婉言相告,想說的委婉點,最好是我點頭、他會意,可惜沒這技能。幾杯酒下肚之後,想了想自己確實不是那種婉言之人,隻好起身先向老狐狸告罪,然後直言此中經過。而老狐狸先是大怒,然後說道,我向不輕言,此事我竟然說起,想必有因,便讓我去查。不過我兩立法三章:若是是誣告,原告周勤必依法嚴懲;若是屬實,狀元周勤也依法判罪。
立下此約後,老狐狸走了,叫我不要送了。我知道他還是生氣,也知道他認為此是誣告,但他相信我的為人,知我不輕言,言必有因。讓我去查,我很感激,這才是宰相肚裏能撐船,比那某太師好多了,想起他就心煩。
看他走出去,我突然覺得他好可憐,他好不容易為自己挑了個乘龍快婿,還沒一年,竟然發現自己的女婿可能是冒名頂替這新科狀元,心中訝異可想而知。若但如此也就罷了,一想到這是自己女婿,若真如此,他女兒咋辦,他那還沒出世的外孫咋辦?所以不願也不想相信這是真的。
此時,我隻能盡快查清此案,讓所有知道事情真相。對這老狐狸隻能說聲抱歉了,我必須得查,也必須查清楚,不論誰是誰非都依法而判,不會徇私枉法,也不敢。
也許在別人看來,我無情無義,做事不講人情。他們又且知,我心中的煎熬,許多壓力都壓住我,有時我感覺我背負著整個世界,不敢有一絲鬆懈。有時又感覺整個世界把我排除在外,我與他們格格不入,即使每個人能見我,也能聽我言回我言,但是他們好像很遠。
半夜,展昭又來稟告,說是逮住兩個欲殺蘇乞兒周勤的人。我知道,事情錯不了,狀元必然如原告周勤所言一樣,是個冒名頂替之人。
在堂上,我細細審問了這兩人,我略一用計,這兩人就招了,有人花錢買他兩性命,他們接下了,至於是誰買,他們也不知。
話到此,也問不出什麼,就退了堂。
想起此番事源,不得不感歎世事無常。好心救人,卻被被救者害其性命、奪其榮耀。這不就是東郭先生與狼嗎?而我希望我就是那老人,替這位東郭把這狼關在袋子裏打死。
讀遍了聖賢書,偏偏忘了禮義廉恥。相救之義,卻以害其性命而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