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曹相國世家第二十四”(2 / 2)

參功:凡下二國,縣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將軍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馬、候、禦史各一人。

孝惠帝元年,除諸侯相國法,更以參為齊丞相。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惠帝二年,蕭何卒。參聞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將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後相曰:「治無大於此者乎?」參曰:「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參始微時,與蕭何善;及為將相,有卻。至何且死,所推賢唯參。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飲以醇酒,間之,欲有所言,複飲之,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以為常。

相舍後園近吏舍,吏舍日飲歌呼。從吏惡之,無如之何,乃請參遊園中,聞吏醉歌呼,從吏幸相國召按之。乃反取酒張坐飲,亦歌呼與相應和。

參見人之有細過,專掩匿覆蓋之,府中無事。

參子窋為中大夫。惠帝怪相國不治事,以為「豈少朕與」?乃謂窋曰:「若歸,試私從容問而父曰:『高帝新棄群臣,帝富於春秋,君為相,日飲,無所請事,何以憂天下乎?』然無言吾告若也。」窋既洗沐歸,間侍,自從其所諫參。參怒,而笞窋二百,曰:「趣入侍,天下事非若所當言也。」至朝時,惠帝讓參曰:「與窋胡治乎?乃者我使諫君也。」參免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曰:「陛下觀臣能孰與蕭何賢?」上曰:「君似不及也。」參曰:「陛下言之是也。且高帝與蕭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

參為漢相國,出入三年。卒,諡懿侯。子窋代侯。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

平陽侯窋,高後時為禦史大夫。孝文帝立,免為侯。立二十九年卒,諡為靜侯。子奇代侯,立七年卒,諡為簡侯。子時代侯。時尚平陽公主,生子襄。時病癘,歸國。立二十三年卒,諡夷侯。子襄代侯。襄尚衛長公主,生子宗。立十六年卒,諡為共侯。子宗代侯。征和二年中,宗坐太子死,國除。

太史公曰:曹相國參攻城野戰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以與淮陰侯俱。及信已滅,而列侯成功,唯獨參擅其名。參為漢相國,清靜極言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為,故天下俱稱其美矣。

曹參初起,為沛豪吏。始從中涓,先圍善置。執珪執帛,攻城略地。衍氏既誅,昆陽失位。北禽夏說,東討田溉。剖符定封,功無與二。市獄勿擾,清淨不事。尚主平陽,代享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