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決策總是在一定體製環境下產生的。行政決策體製是指行政決策機構和人員所形成的組織體係以及製定決策的有關製度總和。行政決策體製在整個行政決策活動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毛澤東鄧小平的行政決策體製思想,是在長期領導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實踐中,對中國傳統政治決策、行政決策體製深刻反思的基礎上,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國情相結合的科學產物,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決策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我們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重要理論武器。深刻領會和比較毛澤東鄧小平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思想,對於深化和推進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行政決策體製改革,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價值。
4.1實現社會關係和諧:
行政決策體製構建的目標定位毛澤東鄧小平從解決社會主義基本矛盾、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處理中央與地方關係、加強利益整合等層麵對行政決策體製構建與改革的目標定位作了深入探索。
4.1.1解決社會主義的基本矛盾
毛澤東領導的社會主義革命所構建的社會主義基本製度框架,使生產力擺脫腐朽舊有社會體製桎梏而內生強大的活力,為生產力的進一步釋放和發展創造了必要的基礎。毛澤東指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矛盾。“上層建築(其中包括思想、輿論)要是保護人民不喜歡的那種生產關係,人民就要改革它。”這是毛澤東對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最早論述。毛澤東多次提出和倡導過改革,而且進行了一係列的嚐試,但這些改革往往是針對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基礎需要的某些環節而言的,是在原有體製框架和目標模式內一定程度的調整、修補和改良。鄧小平深刻地闡述了政治體製改革與經濟體製改革的關係,指出這兩方麵的改革是互為前提、互為促進的,需要配套進行。“政治體製不適應經濟體製改革的要求”,“現有經濟體製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製改革的必要性”。鄧小平強調,政治體製改革是經濟體製改革取得成功的保障,“不改革政治體製,就不能保障經濟體製改革的成果”,行政決策體製是政治體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行政決策體製改革必須與經濟體製改革相適應。經濟體製的根本性改變,也就要帶來行政決策體製的根本性改變,通過行政決策體製變革,有效解決社會主義基本矛盾,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4.1.2實現各種決策體製關係的和諧
行政決策體製涉及許多關係,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調整和理順體製內外的關係,構建和諧的行政決策體製關係。毛澤東、鄧小平認為加強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應努力實現四種關係的和諧。
4.1.2.1黨與政府的關係和諧
毛澤東非常重視黨政關係的和諧,早在1928年《井岡山的鬥爭》中,毛澤東認為黨的主張“執行的時候必須通過政府的組織,國民黨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錯誤辦法,是要避免的”。這就是說黨並不是淩駕於政府之上的超級政治機構,黨的領導主張要經過政府這一程序。毛澤東、鄧小平認為政治體製改革、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應正確對待和處理黨政關係。鄧小平在《黨與抗日民主政權》中也指出:“某些同誌的以黨(治)國觀念,就是國民黨惡劣傳統反映到我們黨內的表現”,“黨委包辦政權係統工作,黨政不分的現象,必須糾正。”黨委對政府的領導,“應該是原則的、政策的、大政方針的領導”。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仍然十分注意處理黨政關係的和諧問題。鄧小平說:“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是決定於政治體製的改革。隻搞經濟體製改革,不搞政治體製改革,經濟體製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會遇到人的障礙。”接著,他談到了為什麼會提到政治體製改革的原因,“關於端正黨風和糾正不正之風的工作劃分問題,其實是黨和政府的關係問題,是一個政治體製的問題”。他強調要“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製度”,“處理好法治和人治的關係,處理好黨和政府的關係”。黨和政府關係的基本原則就在於“黨政分開”,“黨要善於領導”。通過正確處理黨和政府的關係來實現兩者關係的和諧。
4.1.2.2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和諧
“政民關係”的和諧是推進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的內在動力,人民與政府的和諧關係是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主要問題。馬克思主義認為,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對人民負責、對人民製定的法律負責,是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本質內涵。行政管理體製,可以看做是人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行政管理體製變革與政府職能轉變的背後,是人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調整與修正。毛澤東鄧小平都堅持認為,政府權力來源於人民,並接受人民監督。在人民與政府的關係上,不是人民為了政府而存在,而是政府為了人民而存在,因此人民政府應當始終是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者和維護者。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應體現國家意誌與人民意誌的統一,實現政府責任與公民權利的雙重回歸。
4.1.2.3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和諧
行政決策體製構建要協調好各主體之間的矛盾關係,主要包括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矛盾關係。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中指出,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製改造完成之後,人民內部仍然存在矛盾,如國家和人民,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地方之間的矛盾等等,要通過體製改革來協調各方,尤其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體製改革就是要合理、科學地協調好各方麵的關係,“中央和地方有兩個積極性,比隻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我們不能像蘇聯那樣,把什麼都集中在中央,把地方卡的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把調動中央和地方各方麵的積極性作為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重要原則提出來。在這些思想的指導下,八大黨章提出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的職權應當有適當的劃分,上下級地方組織的職權也應當適當劃分;提出適當調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職權,把一部分行政職權分給地方,既要保證適當的集權,又要適當分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各級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鄧小平針對改革開放實踐出現的實際情況,係統地提出一係列處理經濟轉軌時期中央與地方關係的原則,這些原則在30年改革開放的進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彼此職責權限的劃分構成了政府內部的縱向權力結構,能否正確處理這兩者的關係、合理配置行政的縱向權力結構,直接關係到一個國家的政局能否穩定有序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因此,中央與地方關係一直是政治學領域中的一個核心問題深受世界各國政府的普遍關注和重視。毛澤東早在1938年就指出:“一般的方針集中於上級,具體的行動按照具體情況實施之,下級有獨立自主權。”“越是地區廣大,情況複雜,上下級距離很遠,這種具體行動就越應加大其獨立自主的權限,越應使之多帶地方性,多切合地方情況的要求,以便培養下級和地方人員的獨立工作能力,應付複雜的環境。”新中國成立以後,毛澤東指出:“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同時,又必須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各地都要有適合當地情況的特殊。”並指出,“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也是一個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毛澤東認為構建中央與地方的和諧關係這對我們建設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比較有利,但他並沒有在製度層麵上確立起地方政府的自主權,權力下放隻是中央高度集權體製的一種管理方法和管理藝術。鄧小平也認為要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之間的關係,如果把權力下放同中央擁有的必要權威對立起來,或者破壞了集中統一領導,社會就會導致“亂哄哄”,“各顧各,相互打架,互相拆台”。所以,“宏觀管理要體現在中央說話能夠算數”,“中央要有權威”。要處理好中央與地方、地方各級之間以及集中與分散的關係。鄧小平強調:“我們的一切工作都會涉及全局與局部的關係、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集中統一與因地製宜的關係。”
4.1.2.4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係和諧
正確認識和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題。1957年2月,毛澤東《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深入闡述了人民內部矛盾學說,提出敵我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是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毛澤東提出兩類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認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是國家政治生活的主題。毛澤東強調,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總的目的,或者說,其出發點和歸宿,就是為了發展我們的經濟和文化,鞏固社會主義新製度。因此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基本點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毛澤東認為,凡屬於人民內部爭論的問題,隻能用民主的、討論的、批評的、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解決,而不能用強製的、壓服的方法來解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小平提出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創造了更好的條件。人民內部利益矛盾是一個由許多矛盾構成的多層次、多領域、多類型的縱橫交錯的複雜係統,這些矛盾分別在經濟、政治、意識形態等領域表現出來。鄧小平提出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調節利益矛盾的思想,認為經濟方法是解決人民內部利益矛盾的主要方法。鄧小平指出:“在黨內和人民內部政治生活中隻能采取民主的手段,不能采取強迫命令、壓製打擊的手段,根本方法是深化改革,發展生產力,健全社會主義民主法製。”
毛澤東針對當時我國經濟建設中一些人片麵強調國家利益的思想傾向,提出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係都必須和諧兼顧的思想。為了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關係,毛澤東提出了兩種關係都要處理好,即國家和工廠、合作社的關係,工廠、合作社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這兩種關係都要處理好。為此,就不能隻顧一頭,必須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麵。我們曆來提倡艱苦奮鬥,反對把個人物質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同時我們也曆來提倡關心群眾生活,反對不關心群眾痛癢的官僚主義。解決農民收入問題,曆來是我黨高度重視的問題。毛澤東指出:“蘇聯的辦法把農民挖得很苦。……我們對農民的政策不是蘇聯的那種政策,而是兼顧國家和農民的利益。……鑒於蘇聯在這個問題上犯了嚴重錯誤,我們必須更多地注意處理好國家同農民的關係。”鄧小平認為,舊的體製束縛了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隻有通過改革開放才能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從而更好地發揮人民群眾創造曆史的動力作用。“過去我們搬用別國的模式,結果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在思想上導致僵化,妨礙人民和基層積極性的發揮。”因此,必須通過改革開放調動全國人民的積極性。
4.1.3構建民主、廉潔、高效的行政決策體製
列寧說過:“民主是一種國家形式,一種國家形態。”毛澤東指出,政治體製改革、行政決策體製改革“須將現政府改造成為一個有人民代表參加的統一戰線的政府。這個政府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這個政府實行必要的革命政策”。“政府的組織形式是民主集中製,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將民主和集中兩個似乎相衝突的東西,在一定形式上統一起來。”毛澤東認為:“我們所要求的政府,必須是能夠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這個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國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人民也一定要能夠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機會去影響政府的政策。”毛澤東把人民民主原則運用到行政決策體製改革之中,行政決策體製改革在於構建實現人民民主的政府。早在土地革命時期,從政府人員的組成上來看,政權機關按三三製配置,既保證了黨的領導,又保證了政權的廣泛民主,充分體現了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形式和工作原則。為了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1936年8月中共中央在致南京國民黨信中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國”的口號,次年2月中共中央又提出將蘇區工農民主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將蘇維埃製改為民主共和製。1945年在《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毛澤東進一步強調以民主集中製來建設新民主主義政權。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的組織和工作方式繼承了這一原則。鄧小平繼承和發展了毛澤東的這些思想,把馬克思主義民主政府思想同當代中國行政決策體製改革實踐和時代特征結合起來。鄧小平指出我國政治體製改革、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總方向“是為了發揚和保證黨內民主,發揚和保證人民民主”,“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後來鄧小平明確指出:“我們政治體製改革總的目標是三條:第一,鞏固社會主義製度;第二,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第三,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鄧小平把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為我國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總體目標的首要內容提出來,切中了我國政治生活中的根本弊端,反映了社會主義本質要求。
建立廉潔政府,厲行廉潔政治,是中國共產黨對全體黨員和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是黨的思想建設和政權建設的基本方針,是社會主義行政決策體製構建與改革的重要目標所在。為政清廉、廉潔奉公是黨及其領導下的人民政權應具備的本質特征。毛澤東指出要“鏟除貪官汙吏,建立廉潔政府”。他從黨的宗旨和人民政權的性質出發,要求曆屆人民政權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奉公,堅決反對貪汙和浪費,“應該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員明白,貪汙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反對貪汙和浪費的鬥爭,過去有了些成績,以後還應用力”。他從中國的國情出發,提倡勤儉建國,厲行節約,“我們要進行大規模的建設,但是我國還是一個很窮的國家,這是一個矛盾。全麵地持久地厲行節約,就是解決這個矛盾的一個方法”。“要提倡勤儉持家,勤儉辦社,勤儉建國。”行政決策體製改革作為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工程和組成部分,構建廉潔政府、勤儉建國是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重要目標。鄧小平告誡全黨要防止新形勢下出現的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要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反對腐敗。“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對幹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鄧小平認為要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把腐敗現象減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要搞廉潔政治,“我們要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不是搞一天兩天、一月兩月,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這就要求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應勤政廉潔、艱苦奮鬥、勤儉辦事,以構建廉潔政府作為重要宗旨。
構建高效政府、提高行政績效是公共行政的出發點和歸宿,是貫穿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生命線和靈魂。行政管理要跟上時代的變化和社會的發展,就必須不斷進行改革,而改革的動力正是來源於提高行政績效的要求,行政效率和效能低下,政府管理的績效差,行政管理就跟不上時代的變化和社會的發展,社會就會對政府提出行政改革的要求;改革的措施是否切實可行,改革是否徹底和成功,檢驗的標準就是看政府行政機關是否提高了行政績效。毛澤東從精兵簡政的政策意義指出體製改革的重要性,通過精兵簡政來提高行政效率。毛澤東認為精兵簡政有利於改進機關主義、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並深刻地指出精兵簡政的目標,就是要必須達到精簡、統一、效能、節約和反對官僚主義五項目的;精簡的效益就在於全國範圍內大為減少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精兵簡政節省人力,減輕負擔,提高行政效率等。鄧小平指出:“行政管理的效率,資本主義國家在許多方麵比我們好一些。我們的官僚主義確實多得很。”因此他主張必須進行行政決策體製改革,以提高行政機關的效率,因為這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否順利進行。鄧小平還指出:“我想政治體製改革的目的是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行政決策體製所包括的各項改革如組織改革、精簡機構、人事改革、財政改革、機關改革等,歸根到底都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且鄧小平一再強調:“我們的改革要達到一個什麼目的呢?……我個人考慮有三條:第一,黨和行政機構以及整個國家體製要增強活力,就是說不要僵化,要用新腦筋來對待新事物;第二,要真正提高效率;第三,要充分調動人民和各行各業基層的積極性。”鄧小平明確地指出改革的最終目的就是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決策體製改革的全過程都要緊密圍繞追求效率,並將是否提高行政效率作為衡量改革成敗的準繩,隻有構建高效政府,行政決策體製改革才能真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