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座落在皇朝最南端的,有一片綿延不絕的山脈,這南北向縱橫數千公裏的山脈,在其下部卻有著一個莫名其妙的轉彎,在這個轉彎的陰影裏終日不見陽光。於是,古代皇帝在這裏建立了一座地上地牢,讓最凶惡的罪犯們在希望破滅中煎熬死去。慢慢的,這座冷酷無情的不日城搖身一變,成為了舉世聞名的花酒之地。燈紅酒綠無止時,醉生夢死猶未怠。日日都是春宵顯然是許多男人的向往,再加上超低的物價,吃不飽飯的老百姓長途跋涉,攜妻帶子奔來此城。達官豪貴好酒色之享的,獨備車馬,偷偷摸摸來此城遊玩。外境敵邦的,喬裝打扮,鋌而走險隻為享受溫柔之鄉。皇帝倒也對此視而不見,因每年進貢都是群城之首,還賜此城一個稱號“浮華之城”。近年來,不斷的內戰,讓皇帝更無暇顧及此城,它就以自己獨特的姿態佇立在皇朝之中。也正是因為這座城即便如今的繁華也不能掩蓋曾經是地上地牢的過去,那些自圖享樂的官老爺們哪有願意在這種地方受苦,慢慢的當地的一個名叫“首十”的功夫組織愈發活躍,當最後一任官老爺坐不下青天椅丟下烏紗逃走後,“首十”的幾個弟子便趕走衙役,自行處理“浮華之城”內務。皇帝大吃一驚,率禦林軍進入此地,卻幾日後大悅而歸,一切事物全交於“首十”全權處理,還將為首幾人全部封侯,自那以後“首十”幾個頭領輪番坐衙伸冤。百姓們都知道,其實他們真正修煉與居住的地方,在“浮華之城”的末尾,山脈的最下麵,一片接近者格殺勿論的禁區。在一片金碧輝煌的“首十”衙門裏,三個身著暗紅色訓練道服的人依次在大堂兩側的交椅坐下,他們左袖上繡著一條極為顯目的黑框黃底的“十首”兩字,和堂中正中央的一模一樣。“三弟,五弟,你們感覺到最近在‘浮華之城’掀起的一股氣波嗎?”坐在最上席的很是瘦條男子長著很奇怪兩隻耳朵,耳廓尖尖地從暗紅色帽子兩邊豎起來,長相十分奇怪,但麵目卻十分清秀,看著也就20出頭的樣子。沒人知道他的來曆,隻知道他有著一個很娘的名字,李元嘉。“二師兄,不瞞你說,就說這鼾聲的響度,俺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別說氣波了,就是地震,俺也絲毫不為所動!”坐在第二席的胖子拍著肥大的肚腩,滿臉的自豪。長卷的頭發油膩膩地散在身上,一件滿是油漬的小褂,一條破了幾個洞的短褲,和一雙漏了腳趾的草鞋,不僅滑稽,更有點令人作嘔。這就是人稱“冷酒葫”的屠必。“三師兄,你可以繼續休息了,你的工作彙報完畢!”最下座的男子看二師兄扶住了額頭,連忙插話進來。“哦,好,那五師弟,這裏就交給你了啊,哈哈,我那飯還沒吃完呢。二師兄,那我回去了啊。”二師兄點了點頭,轉眼間,那胖子已經沒了蹤影。“嗬嗬,五師弟,你稍微進取點怎麼會讓這般家夥奪走你曾經的三師弟的位置?”“功夫不在多,夠用就夠了麼!哈哈。”男子40歲左右的樣子,中等身材,修剪著很考究的胡子,眼神裏透漏著難以言語的皎潔。“最主要的是,我對男人不感興趣!哈哈!”“我和大師兄感覺到氣波位置好像在‘日升客棧’附近。”老五想了想,說道:“我早聽說過,這‘日升客棧’店主當年是別人拖二師兄將其特別困在此地的,可見絕非等閑之輩,這些年他們一家倒是沒什麼動作,可見他們在等待什麼時機,此時這蹊蹺的氣波很可能是他們坐不住了,是吧?”二師兄微微一笑,“繼續。”“那我這時就去探探虛實,有什麼異常,回來向師兄你說說,咱們一起商量對策,是吧?”“嗯,一點沒錯,這氣波不同常人,但我的能力也無法確切感知,等大師兄出來,我再向他詢問詢問。”“好,那二師兄,告辭了!”老五一抱拳,轉身往外走。“等下…”“二師兄,還有何事吩咐?”“把沉溺在美色的時間拿來練功,將來你肯定會有大成的。”“嗬嗬,二師兄,我早知道了,我自己有自己的考慮。還有其他事嗎?”“好吧,你下去吧!發現情況馬上回來告知於我。”“告辭!”2有人說,這座城就像一隻盤踞在網上的蜘蛛,坐等待著獵物上鉤。街邊,四五個孩童互相追逐著踢著皮球,其中有一個又高又壯的顯然是這幾個孩子的頭頭,踢球時不為進門,卻專門對著身上去踢。幾個敢怒而不敢言的孩子不一會都癱坐在地上,滿身球印和跌倒時蹭的泥土。這其中有一個羸弱的孩子最為狼狽,踢球的時候顯然十分針對他,經常趁他帶球時將他推倒。他努力憋回眼裏的淚水,低著頭輕輕用手擦著臉上的泥土“哈哈,就你們這副慫樣,以後能有什麼出息?”那個孩子的頭頭一身趾高氣昂,看著眼前被他折磨的灰頭土臉的孩子,指著他們訓斥起來。“虎哥,我們怎麼能比得過你啊?我們能做你的小弟,就知足了啊。”“哈哈!還是小明懂我!說到這了,那我們說說各自的理想吧。”幾個孩童都不約而同地撇向那個最瘦弱的孩子身上,一臉的幸災樂禍。“我以後要做咱華城的保安隊長,讓所有人看著我都要畏懼幾分!你們呢?”“虎哥,我都說了,我願意一生都做虎哥的小弟!跟著虎哥別提多威風了。”“我以後也就想當個平凡百姓吧。”“我以後,要當個最最平凡的百姓。”“看你們這出息!”小孩頭頭非常自豪地笑了!到了最瘦弱的孩子,氣氛仿佛凝聚了。幾個孩童看著他,緊張地等著他的回答。“喂!李允,你說啊,你的理想是什麼?”片刻之後,瘦弱的孩子抬起了頭。“我…我一定要在我活著的時候,親眼見一見太陽!”“你這皮包骨頭還沒學乖?!”孩子頭一把將李允按倒在地。“一起上,讓他長長記性!”“豪哥!”李允緊閉眼睛,聲嘶力竭地喊著。“都給我見好就收吧!”幾個孩童回頭一看,一個大約178歲左右的大哥,穿著一件灰色的棉布坎肩,一條磨得發亮的鹿皮褲子,一身發達的肌肉將外衣撐得鼓鼓囊囊。頭發如同刺蝟一般乍起,後麵長的部分用一節麻繩一紮,像根馬尾一樣垂下來。幾個小孩一看,撒下拽著李允的衣服,拔腿就跑。“殺人啦!救命啊!”那大哥也不多說,追上一個便拎著衣領把他扔一個狗吃屎。不一會,幾個孩童全都一邊吐著嘴裏的土石,一邊大哭著向他媽告狀去了。那少年抱起地上的李允,才13歲的李允再也忍不住,趴在少年的懷裏哭了起來。“豪哥,你怎麼才來啊!嗚嗚…”豪微微一笑。“你每次嚷嚷出來玩,每次卻被弄成這幅樣子,還是因為那個他們才打你的嗎?”“嗯嗯!”“放心吧,我一定會讓你見到太陽的!因為,我必須從這裏出去!”“豪哥,你出去後會不帶我嗎?”李允擦掉淚水,抬起頭,一臉惶恐地看著少年。“絕對不會!君子一言駟馬難追哦!”豪微笑著看著李允。李允咧嘴一笑,轉過頭,在豪的懷裏安心地睡去了。豪看看懷中的李允,又看看城的盡頭,那阻隔了陰陽的山的黑影,不禁皺了皺眉。3街道的盡頭坐落著一座裝修極致豪華的客棧,兩串裝著粗大紅燭的燈籠掛在門的兩旁,門前種植著一片花圃,從中間插出的一條道直通店內,花圃兩旁的的耳道,幾個跑堂的進進出出,修剪花圃的,更換紅燭的,招呼客人的,好一副高端熱鬧的景象。而最引人注目的要數門匾上用一塊塊雞蛋大小的夜明珠仔細鑲嵌成圓體的“日升客棧”四個大字,十幾顆夜明珠光芒綻放縱使是街角,街上的所有遊客都或多或少的被光芒吸引,來湊湊熱鬧。店主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衣著簡樸卻很整潔,相貌平平,但待人十分溫和熱情,眉宇間炯炯有神,來打尖住店的遊客都對他稱讚有加。男子左右奔走,不露絲毫倦容。一炷香的功夫,夥計們也換下一批休息,店主微笑著走入內室,也好似去找人換班。不一會兒,老五帶著幾個弟子搖搖擺擺地走進“日升客棧”,夥計知道這是得罪不起的主,一個個放下手中的活,將“首十”弟子一個個迎進大廳,幾個夥計好說歹說將一散桌的客人騰開,另幾個夥計將牆壁四周的鏡子稍稍調試,讓月光把餐桌照的亮亮堂堂,另一個夥計則拔腿去內堂尋店主。“小二,你們就看著菜上吧,菜我是不太懂了,弟子幾個呢,今天非要為我慶生,來幾壇好酒,我們好好喝上一頓!哈哈!”老五二郎腿一翹,漫不經心地說。“豪哥還沒有回來,我先去應付下,別去打擾爹爹啊!”“小姐,不是,你等下啊。”一個妙齡女郎手裏捧著一件鮮紅色的披風,不顧夥計的阻攔,掀開簾子,從內堂走進來。隻見那女子方當韶齡,不過十五六歲年紀,肌膚勝雪,櫻桃粉唇,畫龍點睛般,嬌美無比,容色絕麗,不可逼視。月光照在她輕紗般的衣服上,宛若天女下凡,那雙明澈的丹鳳眼更是如同繁星一樣動人。滿座聞聲看來,不覺倒吸一口氣,看著眼前走來的女子,剛吃的雞腿都從嘴裏掉了出來。方才的人聲鼎沸,刹那間變得詭異一般的寂靜。老五本在和幾個弟子說些玩笑話,覺得情形不對,便抬起頭來張望。這老五本就是極度**之人,這一張望不要緊,連他也看呆住了。竟連他也沒見過這般美麗的女子。浮華之城相當特殊,物價由於長期以來被“首十”壓的極低,幾文錢就能在“日升客棧”這種可以用奢華形容的地方吃一桌酒,所以為了養家賺錢,從小女孩家的父母就會將其像培養一個名妓而努力,而男孩最好的便是當一個高檔**的保安,又穩定,還不準勾搭上哪家的紅人。所以浮華之城的女人豆蔻之後,眉宇間更多的是**與嫵媚,嬌羞與做作。看到這般情形,女孩也不羞澀,顯然是見怪不怪了,像店主一般開始指揮夥計。夥計連忙湊到女孩耳邊,用手指了指“首十”幾人的桌子,悄聲說道:“大小姐,不是讓你來接替掌櫃的班的!是來了這幾位得罪不起的爺啊!”女孩一看方知來的不是時候,把紅披風遞到夥計手裏:“見到豪哥的時候,替我把這個轉交給他。”轉身正欲回內室尋店主來,不知何時老五已經站到了女孩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