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護士是誰?”女檢察官問,“是被指定照顧她的護士嗎?有沒有醫院的記錄?……”
“此人行事相當縝密,”柯林答,“她隻是將這些話通過一位朋友轉告了我的私人偵探。”
一番爭執之後,托馬斯·加裏根法官表示允許被告律師提這個問題。“但如果她回答‘不記得’,你不可繼續追問,”法官警告說。
柯林·摩爾:梅黎小姐,當你還在大都會醫院時,你是否記得你曾說過這樣的話?
特麗莎·梅黎:什麼時候?
加裏根法官:(對柯林·摩爾)你指的是哪段時間?
柯林·摩爾:入院後三到四天。
特麗莎·梅黎:不記得。我當時還處於深度昏迷。
…………
柯林·摩爾: 梅黎小姐……4月19日晚發生的事件對於你來說,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使你的心靈備受創傷的事件,我說得對嗎?
特麗莎·梅黎:對。
柯林·摩爾: 所以,出於人類的本性,你非常希望看到那些案犯們被繩之以法,對嗎?
特麗莎·梅黎:對。
柯林·摩爾: 但是,你不會願意看到一些無辜的人,一些根本沒有襲擊你強奸你的人被錯誤地判刑,是嗎?
特麗莎·梅黎:是的。
柯林·摩爾:所以,你應該很希望你的記憶力能夠恢複,能夠辨認出真正的凶犯,是嗎?
伊莉莎白:我抗議!
加裏根法官: 請收回提問。
柯林·摩爾: 但是,梅黎小姐,根據你的證詞,從4月20日,即案發之後,到目前為止,你並沒有積極地采取任何措施試圖恢複你的記憶,是嗎?
伊莉莎白:我抗議!
加裏根法官: 請收回提問。她曾經回答過這個問題。
法官的意思是,在回答由公訴方引導的提問時,特麗莎曾說過,她的康複計劃中也包括了恢複記憶的治療。但被告律師一定要問個明白。
柯林·摩爾:我說得對嗎?
加裏根法官: 她已經回答過了。
柯林·摩爾: 謝謝。
加裏根法官: 還有其他的問題嗎?
柯林·摩爾:沒有。
特麗莎事後說,經過了這一次她總算明白了,為什麼許多強奸案的受害者寧可保持沉默。然而,時至今日,仍有不少人在私下裏議論或猜測,特麗莎對她在被擊昏之前的事件到底記得多少?後來,在她的自傳中敘及此點時,特麗莎寫道:“這是一個無法用醫學證明的問題。”
1990年12月11日,陪審團裁決卡雷·崴斯和凱文·理查遜“有罪”。1991年1月9日,凱文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卡雷因在案發時已年滿16歲,被判刑15年。
1月30日,史棣汶·盧培斯在本案第三輪庭審的第一天接受了公訴方的調停方案,向加裏根法官改變抗訴,承認“有罪”,後於3月1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
生活邁著不緊不慢的步子繼續前行。跨過世紀之交後,年近不惑的特麗莎·梅黎終於鼓足了勇氣,開始用自己的真名實姓撰寫自傳。
書寫到一多半,2002年6月初的一天,特麗莎接到伊莉莎白·萊德勒的電話:“你的案子又有了新進展……”特麗莎聽得出來,女檢察官的聲音中缺少了應有的興奮。
伊莉莎白隻在電話上籠統地講了幾句,說那年年初,一位正在紐約赤褐監獄服刑的罪犯馬蒂亞·雷耶斯向有關當局自首說,他才是“中央公園強奸案”的作案人。不久前的DNA結果顯示,特麗莎襪子和子宮頸的精液樣品確實與馬蒂亞的相吻合,沾在襪子上的一根毛發也是他的。馬蒂亞還說,他是一個人作案,與那五名被判刑的少年全然無關……
也就是說,13年前,警方和公訴方將毫不相幹的無辜者送進了監獄!
馬蒂亞·雷耶斯出生於波多黎各的小鎮法嘉都。在他很小的時候,母親便拋下他們父子到了紐約。馬蒂亞曾告訴法庭指定的心理醫生N·G·貝利爾博士,他生命中的第一個“灰暗轉折點”發生在7歲那年,他在法嘉都的一條小巷子裏被兩名陌生男人雞奸。“這很符合此類案犯的共同經曆,”馬蒂亞的前辯護律師理查德·塞拉卡薩對記者們如是說,“也很好地解釋了他的一係列犯罪行為。他們遭到過不幸,於是便以報複的方式把同樣的不幸轉嫁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