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憂中憂英使索複文 病上病清後歸冥??(2 / 3)

(五)兩國政府,對於遊曆領土之公私人,互相設法保護。

(六)兩國政府,自由貿易產物及家畜,從新設立商業機關。

(七)所有商業上債權,以政府及商業機關所承認者,定為有效。若未經允許而爭訟者,兩國政府,決不考察。但締結本條約以前之買賣,暨因本條約第七條結果被損害者,按照政府所規定,可以要求代償。

(八)若將本條約再行修訂時,由兩國簡派代表,預先規定日期及地點,以便協商。

(九)本條約自簽約之日起,發生效力。

下文署明年月日,一是西藏子歲十二月四日,一是蒙古共戴二年十二月四日。原來西藏仍沿用陰曆,民國元年,歲次壬子,所以西藏稱為子歲。外蒙古已建年號,所以直書共戴二年。外國新聞紙上,已是刊錄全文,明明白白,中國政府,尚謂未得確實報告,且過了新年,再作區處。於是全國輿論,多抱不平,有幾省激烈的將士,也欲投袂請纓,通電全國,主張武力解決;今日說要征蒙,明日說要征藏,甚至招兵募餉,枕戈待命,那袁總統卻從容鎮靜,不肯輕動;且令國務院電飭各省將吏,嚴戒躁率。又抬出總統名義,申令各都督,教他防範軍人,毋惑浮言。當時熱心邊事的人物,統說袁總統專務羈縻,太屬畏葸,其實老袁方麵,也自有一種難處。自從六國銀行團,與熊總長等會議借款,始終無效,連每月墊款數百萬兩,也未肯照允,借款談判,竟至中止。應十一回。熊希齡旋即辭職,應十二回。袁總統雖已照準,乃命經理借款事宜,與繼任總長周學熙等,向六國團聲明別借,另外設法,暗托顧問洋員莫理遜,赴英運動,借到倫敦債款一千萬鎊,議定本年交三百萬鎊,明年交七百萬鎊。以鹽課作押,利息五厘,因此政府用款,才有來源,勉強度日。補出此條,才得歸束第十一回文字,否則民國下半年如何過日,連我也生疑問了。惟借款陸續到手,即陸續用去,一些兒沒有餘積,哪裏來的閑款,可撥付軍餉征剿蒙、藏?這是袁總統自知為難,也似啞子吃黃連,說不出的苦衷,看官也須原諒三分呢。

熊希齡既辦到借款,尚是留住都門,待至年暮,袁總統因熱河緊急,恐昆源無能,辦不下去,當將昆源召還,改任熊為熱河都統,熊即告辭去訖。轉瞬間已是民國二年,元旦這一日,係南京臨時政府成立的紀念日,各處機關,統行休假,除懸旗結彩外,卻也沒有什麼大典。南京成立政府,與北京卻是無涉。過了數日,惟將各海關監督,各省司長,及司法籌備處長,任用了許多人員。又改府州廳為縣,劃一各省行政官廳、警察官廳,以及文官任免法、文官考試法與懲戒甄別各法,並外交官服製、陸海軍服製,蒙、回、藏王公爵章等件,公布了許多規則,小子也不勝記憶,但略述數項名目,算作隨錄,掛一漏萬,看官休笑。本書以演述大事為主,各種法規自有專書可稽,閱者應知分曉。惟山西觀察使張士秀及旅長李鳴鳳,盤踞河東,居然擁兵自衛,潛謀獨立,經都督閻錫山委任南桂馨為河東籌餉局長,並令解散該處軍隊,勸導張、李二人。張、李不肯從命,反將南桂馨拘住嚴行拷掠。閻督聞報,即電報中央,經袁總統派委第一旅長孔繁蔚前往接管軍隊。張、李複抗不承認,竟將孔旅長逐出。張士秀自為民政長,李鳴鳳自為都督,於年內宣言獨立。袁總統乃飭參謀、陸軍兩部派兵往剿,正月初旬,由陸軍部派駐保定第六旅長鮑貴卿,及駐潼關統領趙倜,各率所部軍前往河東。看官!試想這河東一隅能有多大憑借?張、李二人,能有多大本領?螳臂當車,自不量力。後來趙軍一到,張、李知不能抗,束手歸命,被趙統領拘禁起來押解進京,褫職治罪,便算了案。河東事關係稍大,所以隨事插入。就是蒙古問題,經陸總長提出議案,與俄使商榷一番,並無效果。不過雙方議定,各不進兵,再期磋商就範,免至決裂。

一天過一天,已到二月十二日了,這日為北京政府成立期,也曾由參議院議決,作為紀念日。應十六回。各衙署放假休息,自不消說,惟袁總統紀念舊勳,特授梁士詒、胡惟德、薑桂題、段芝貴等,均勳二位;譚學衡、熙彥、王占元、曹錕、陳光遠、李純、倪嗣衝等,均勳三位;吳景濂、湯化龍等,一第嘉禾章;那彥圖、張勳等,亦一等嘉禾章;楊度、阮忠樞、葉恭綽等,二等嘉禾章。無非因聲北統一,著有勳績,所以酌量酬庸。何不於元旦賞功,必待至二月十二日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