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鬧陰司司馬貌斷獄 (1)(2 / 3)

即如我司馬貌,一生苦誌讀書,力行孝弟,有甚不合天心處?卻教我終身蹭蹬,屈於庸流之下。似此顛倒賢愚,要你閻君何用?若讓我司馬貌坐於森羅殿上,怎得有此不平之事?”閻君笑道:“天道報應,或遲或早,若明若暗:或食報於前生,或留報於後代。假如富人慳吝,其富乃前生行苦所致;今生慳吝,不種福田,來生必受餓鬼之報矣。貧人亦由前生作業,或橫用非財,受享太過,以致今生窮苦;若隨緣作善,來生依然豐衣足食。由此而推,刻薄者雖今生富貴,難免墮落;忠厚者雖暫時虧辱,定注顯達。此乃一定之理,又何疑焉?人見目前,天見久遠。人每不能測天,致汝紛紜議論,皆由淺見薄識之故也。”重湘道:“既說陰司報應不爽,陰間豈無冤鬼?你敢取從前案卷,與我一一稽查麼?若果事事公平,人人心服,我司馬貌甘服妄言之罪。”閻君道:“上帝有旨,將閻羅王位,權借你六個時辰,容放告理獄。若斷得公明,還你來生之富貴;倘無才判問,永墮酆都地獄,不得人身。”重湘道:“玉帝果有此旨,是吾之願也。”

當下閻君在禦座起身,喚重湘入後殿,戴平天冠,穿蟒衣,束玉帶,裝扮出閻羅天子氣象。鬼卒打起升堂鼓,報道:“新閻君升殿!”善惡諸司,六曹法吏,判官小鬼,齊齊整整,分立兩邊。重湘手執玉簡,昂然而出,升於法座。諸司吏卒,參拜已畢,稟問要抬出放告牌。重湘想道:“五嶽四海,多少生靈!上帝隻限我六個時辰管事,倘然判問不結,隻道我無才了,取罪不便。”心生一計,便教判官分付:“寡人奉帝旨管事,隻六個時辰,不及放告。你可取從前案卷來查,若有天大疑難事情,累百年不決者,寡人判斷幾件,與你陰司問事的做個榜樣。”判官稟道:“隻有漢初四宗文卷,至今三百五十餘年,未曾斷結,乞我王拘審。”重湘道:“取卷上來看。”判官捧卷呈上。重湘揭開看時:

一宗屈殺忠臣事,

原告:韓信、彭越、英布;

被告:劉邦、呂氏。

一宗恩將仇報事,

原告:丁公;

被告:劉邦。

一宗專權奪位事,

原告:戚氏;

被告:呂氏。

一宗乘危逼命事,

原告:項羽;

被告:王翳、楊喜、夏廣、呂馬童、呂勝、楊武。

重湘覽畢,嗬嗬大笑道:“恁樣大事,如何反不問決?你們六曹吏司,都該究罪。這都是向來閻君因循擔閣之故。寡人今夜都與你判斷明白。”隨叫直日鬼吏,照單開四宗文卷、原被告姓名,一齊喚到,挨次聽審。那時振動了地府,鬧遍了陰司。有詩為證:

每逢疑獄便因循,地府陽間事體均。

今日重湘新氣象,千年怨氣一朝伸。

鬼吏稟道:“人犯已拘齊了,請爺發落。”重湘道:“帶第一起上來。”判官高聲叫道:“第一起犯人聽點!”原、被共五名,逐一點過,答應:

原告:韓信有,彭越有,英布有;

被告:劉邦有,呂氏有。

重湘先喚韓信上來,問道:“你先事項羽,位不過郎中,言不聽,計不從。一遇漢祖,築壇拜將,捧轂推輪,後封王爵以酬其功。如何又起謀叛之心,自取罪戮?今日反告其主!”韓信道:“閻君在上,容信一一告訴。某受漢王築壇拜將之恩,使盡心機,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與漢王定了三秦;又救漢皇於滎陽,虜魏王豹,破代兵,禽趙王歇;北定燕,東定齊,下七十餘城;南敗楚兵二十萬,殺了名將龍且;九裏山排下十麵埋伏,殺盡楚兵;又遣六將,逼死項王於烏江渡口。造下十大功勞,指望子子孫孫,世享富貴。誰知漢祖得了天下,不念前功,將某貶爵。呂後又與蕭何定計,哄某長樂宮,不由分說,叫武士縛某斬之;誣以反叛,夷某三族。某自思無罪,受此慘禍,今三百五十餘年,銜冤未報,伏乞閻君明斷。”重湘道:“你既為元帥,有勇無謀,豈無商量幫助之人?被人哄誘,如縛小兒,今日卻怨誰來?”韓信道:“曾有一軍師,姓蒯,名通。奈何有始無終,半途而去。”